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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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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某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审刑事判决书(4)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2-21
摘要:11、被害人李连奇陈述,其陈述称:我和鲁某某是一个村的,家都是半坡鲁沟村。大概是2006我和鲁某某都在鲁沟二矿上班,我们在一起比较熟。2010年时鲁某某告诉我说他在登封做煤炭生意,并且生意比较好,问我说有钱的

11、被害人李连奇陈述,其陈述称:我和鲁某某是一个村的,家都是半坡鲁沟村。大概是2006我和鲁某某都在鲁沟二矿上班,我们在一起比较熟。2010年时鲁某某告诉我说他在登封做煤炭生意,并且生意比较好,问我说有钱的话让我给他一些钱,算是入股,如果挣着钱了给我分红。这我就陆续给了鲁某某总共三十一万,当年他给我分了五万元的红利。到2011年时因为我需用钱,我问鲁某某要回了15万元的本钱,2012年6月份,因为我要在家里养羊,就又问鲁某某要回了十万元钱,当时他还拿我六万元的本金。到了2013年4月份,鲁某某给我说近段时间在登封调煤生意不错,让我再给他凑点钱,这我就分两次给了鲁某某十三万元钱,给了他钱以后,鲁某某就没有再给我分过红利,一直到前一段时间我才听说鲁某某出事了我陆续共给了鲁某某44万元钱,这期间我从鲁某某那里要回来了本金二十五万元,还剩余十九万元的本金。他就给我分了两次的红利,第一次分了五万元,第二次分了三万元,总共八万元的红利,每次都是到年底时他说给我分红,具体分多少由他自己定。我给鲁某某钱有些是现金,有些是我通过银行打到鲁某某的账户上,他没有给我打收到条,我现在没有任何凭证。

12、被害人闻喆陈述,其陈述称:

(1)从2008年底到09年初时听鲁某某说他做煤炭生意,并且很赚钱,让我有钱的话给他筹一些钱,他拿我的钱做生意,挣到钱的话给我分红。这我就陆续给他了大概一百五十万左右。我给鲁某某时基本上都是现金,他给我钱时大部分都是通过银行转到我姐魏丹辉和朋友党晓阳、武莹莹、武蕾蕾的账户上,大概总共给我们打了二百多万,钱打过来以后我都给他们分了。我给鲁某某钱时,他什么手续都没有写。

(2)被害人闻喆2014年3月7日在公诉机关陈述,其陈述称:既然被告人鲁某某不承认,都没有书面账单,就按鲁某某说的80万吧。

13、证人鲁选桃在2013年8月28日的证言,其证实:2011年的时候,具体时间我记不清了,我接到我弟鲁某某的电话,(当时他不在家)说已经和晋伟民说好了,晋伟民要转给他些钱,让我和晋伟民联系,让晋伟民先给我,尔后我再转给他。我和晋伟民见面后,第一次他给了我多少我记不清了,后来到2012年还是这种方式晋伟民总共通过我给了二、三次钱,总共是五十万元,我按鲁某某说的给晋伟民打了两张条子(一张是二十万的收到条,这张条子是晋伟民自己写的,然后我在上面签的名字),一张是三十万证明(上面我签了自己的名字,鲁某某让我把他名字也签上),这两张条子是鲁某某让我给晋伟民写的,内容也是鲁某某让这样写的。钱转到我账上后我每次很快转给鲁某某。晋伟民以前曾问过我鲁某某的生意啥样,我对他说我弟煤炭生意很好。这五十万刚开始时,先给的二十万,这二十万鲁某某按每月六、七千元的分红给晋伟民,后来到了五十万元的时候,鲁某某按每月一万三千元左右给晋伟民分红,这些钱都是鲁某某给我,我再将利息钱如数给了晋伟民,经我手给鲁某某的五十万元钱,现在还是鲁某某拿着,平常他给的钱都是给晋伟民分红的钱,这五十万元钱也没有给我。每次给晋伟民分红的钱都没有打收到条。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到鲁某某家搜查时我才听说鲁某某没有煤炭生意这事,他还让我帮他问别人借的有钱:我妈的三十五万、我弟鲁选举的三十万是通过我的手交给鲁某某的,他说他拿着这些钱都做煤炭生意了,我家人的这些钱鲁某某也给分着红利,我爸也借给鲁某某过二百一十万。这些钱的本金都没有退给我家人。鲁某某从2012年10月份到他被公安机关抓获以前,他大概总共又问我借了几次钱,我给了他有大约有100多万元,还给我的本金有40万,现在还有约68万没还(这其中有任会娟的十万,赵红武的四十八万元,刘书粉的十万),这些钱都是我借朋友的。

14、证人周玉洁的证言,其证言称:我和他是夫妻关系,我们是2011年4月份结的婚,只是没有办理结婚证。我丈夫鲁某某在煤炭局工作,我听他说他和别人合伙做煤炭生意。具体怎么经营的我不清楚,他生意上我从来都没有过问过,我只是在煤炭局财务室工作。我们单位的工资卡是在中国银行开的,我在建设银行办的有一张储蓄卡,在农业银行办的有一张储蓄卡,在工商银行办理的有一张储蓄卡,农村信用社办理的有两张储蓄卡,除了我自己的工资卡,其他的卡平时都是我丈夫鲁某某使用着,所发生存取款情况我不清楚,鲁某某用时我将卡交给他,他用完就将卡还给我了,现在在我这里存放着。我帮他办理过存取款,有时我的卡上的钱鲁某某让我帮他取出来再存到他的卡上,大概我去办理过四、五次,总共会有四、五十万元。我还帮他向别人借过大概三百万左右的现金,就在今年三月份时,鲁某某说他的生意周转不开需要资金,让我去帮他借,我就找我的亲戚、朋友们,我出面陆续借了将近三百万的钱,我将钱全部通过我的银行卡转到了他的账户上了,他说让我去借钱,只是用一、两个月,并且答应给对方付三分的利息。鲁某某的钱平时都存在农村信用社他自己的名下。

15、证人张青朝的证言,其证言称:鲁某某想做煤炭生意,让我借点钱给他,我就借给他26万元,大概两个月后就还给我了。2012年6月,鲁某某做煤炭生意,让我在信用社给他贷款,我给他贷了50万。2013年3月份的时候,鲁某某说钱比较紧张,我又借给他一百万。2013年3月份,鲁某某让我再借给他一些钱,我就又给他卡上转了一百万,2013年5月,鲁某某还给了我一百一十万,后来再没还。他现在还有一百四十万没有还我,我借他的钱无息。

16、证人杜曙光证言,其证言称:我父亲在长沙做生意,没有回来。我父亲杜会昌与鲁某某没有任何经济来往,与鲁鲜桃有经济来往,2011年的时候,我听说鲁鲜桃向我家人借钱,当时我家人借给她二十万元,后来她只还了十万,还有十万她说以后还我们。鲁鲜桃给我妈打了一张二十万的借条。

17、党朝辉证言,其证言称:我和鲁某某认识四五年了,但不经常一起玩,2013年5月3号,鲁某某给我联系说借点钱用,过几天就给我,我当时借给他30万,过了十几天,他又问我借钱,我又借给他20万,到6月初他就把借给我的50万还给我了。

18、叶淑苗证言,其证言称:2008年初鲁某某曾跟我和丈夫郭继辉说过入股做煤炭生意,并且说生意不错,让我们拿些钱入股。共入股二十五万元,每月分红三千元左右,后来家里买房买车,鲁某某就本金还了。

19、证人张晓娜证言,其证言称:谢争争从自己那里拿钱时对自己说鲁某某就是想让自己入股做煤炭生意,先后给谢争争了50万元,分红40左右万元,本金一直未还。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