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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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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明智寻衅滋事一案一审刑事判决书(2)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2-15
摘要:1.被告人颜明智的供述与辩解,证实其认为邵原镇政府在北寨村建设的敬老院工程没有土地使用证,占用其村民小组的土地,属违法施工,小组长委托其打官司。从2014年五六月份开始,只要工地施工其和妻子就去阻扰施工,

1.被告人颜明智的供述与辩解,证实其认为邵原镇政府在北寨村建设的敬老院工程没有土地使用证,占用其村民小组的土地,属违法施工,小组长委托其打官司。从2014年五六月份开始,只要工地施工其和妻子就去阻扰施工,用撅头扒墙、扒钢筋、扒电闸断电等方式阻扰施工,目的是让政府把建设敬老院的证件办好。其曾向镇政府相关领导反映过此问题,要求镇政府给村民小组交占用土地的承包金约50万元,政府如不满足其要求,不交承包金、不办证违法用地,其就继续不让敬老院施工。2011年12月27日上午,北寨村在村委会大院进行村委换届选举,镇政府派李昌盛等人在现场监督服务选举工作。其儿媳王素琴参加了村妇女专干的竞选。投票后其和家人就回家了,因听到吵闹声,23时许其和家人回到选举现场,得知王素琴落选。因未当选的于卫东闹事,工作人员整理好选票放到服务选举的一辆面包车上准备离开。其认为选票是违法的,就和部分群众站在面包车前,其对李昌盛、杨抗战说不能把违法的选票带走,要求重新验票。李昌盛等人没办法将选票留在车内,锁好车后走了。当夜,其在村委会看守面包车内的选票。接下来的四五天,其和其妻子、二儿子颜某乙等人24小时轮流看守面包车内的选票。但镇政府一直没有人来处理此事,其找镇政府相关领导也未能解决其反映的违法选举问题,就和颜某乙、女婿翟明月从家中背来钢筋棍,合伙把面包车的车门用钢筋围焊起来,防止选票丢失。后其去民政部门反映违法选举的事情,但镇政府认为其反映的问题与事实不符。

2.被告人颜某乙的供述与辩解,证实因敬老院没有施工手续,其父亲颜明智认为是违法建筑,且敬老院占用的是其村民小组的土地,村民小组委托颜明智处理此事,颜明智就去阻拦施工了。因为敬老院建设时,最初准备让颜明智建设,但后来镇里不让颜明智施工,称愿意给颜明智4.3万元补偿其妻子王素琴竞选时花费的费用,但未兑现,颜明智就开始阻拦施工了。2011年底时,王素琴参与竞选村妇女专干落选了,村里有人称选举有作弊行为,因选票在车里,其家人就带头把邵原镇政府的面包车阻拦下来,其看守过面包车,第二天就到民政部门反映问题,为此花费了4万余元。因无人处理此事,一直看守面包车太辛苦,过了十几天颜明智提议把车焊住,并用钢筋将面包车整体一圈焊住,其参与了焊车。其没有阻拦过敬老院施工,仅去工地向于卫国要过他欠其的钱。

3.证人李某某的证言,证实2011年12月2日,北寨村在村委会大院进行换届选举,镇政府安排其和杨抗战等十几名同志监督服务选举工作。颜明智儿媳参选妇女专干未果,因参选监委会委员的于卫东也落选了,于卫东的朋友杨小宽联系颜明智到选举现场。颜明智到后拦着车并把大门锁住,和颜某乙在现场指挥,不让服务选举的工作人员和放有选票箱的面包车走,要求将其儿媳竞选的花费给他。直至次日凌晨5时许,工作人员才离开。后颜明智、颜某乙用钢筋将面包车焊住,将近三年不归还。当天的选举合法。

2014年5月中旬,邵原镇敬老院开始施工后,颜明智带领其妻子、儿子颜某乙等人采取谩骂、将垒起的墙扒塌等方式阻拦施工。镇政府安排其协调处理此事,其了解到2011年12月颜明智儿媳竞选时,给村民发了大米等物品,花费2.7万余元,因未当选颜明智要求邵原镇政府将选举的花费及上访费用共6万元退给他,才同意不再阻拦施工并退还选举时扣押的面包车和选举箱。因颜明智是无理要求无法落实,期间工程因颜明智的阻拦,停工一个多月。6月下旬工程重新开工,至7月8日期间颜明智夫妇又去阻拦施工,将垒好的墙砖扒掉,经其调解未果。7月9日,颜明智夫妇又去阻拦施工,目的是要4.3万元。邵原镇敬老院工程是镇政府报济源市交易中心,经招标后开工的工程,工程所使用的土地及手续符合法律规定。

4.证人杨某某、王某甲、王某乙、王某丙、张某、孙某某(均系邵原镇政府工作人员)的证言,证实2011年底北寨村委换届选举时,其作为政府工作人员在现场监督服务选举工作。颜明智儿媳王素琴参与了妇女专干的竞选,但未当选。选举结束后,颜明智、颜某乙等人以选举不合法为由堵住工作人员及放有选票箱的面包车不让走,直至次日凌晨5时许,工作人员才离开。之后工作人员与颜明智协商返还面包车一事,颜明智提出让政府把王素琴选举的费用补偿给他才退还车,因其要求不合理未协商成。过了几天,面包车被焊住了。

5.证人赵某乙的证言,证实其2012年8月到邵原镇任职后得知2011年北寨村委换届选举时,颜明智将服务选举工作的车辆扣押,政府多次索要颜明智一直不还。2013年3月份,其和颜明智谈话时要求他归还扣押的面包车。颜明智提出选举有不当之处,其儿媳参选花了3万元,如果政府补偿他4万元他同意放车。因该要求不合理,其与邵原镇派出所联系,派出所多次与颜明智谈放车的事,但颜明智一直未同意。2014年5月份,敬老院工程开工后,颜明智及其家人多次阻挠施工,镇政府安排工作人员李昌盛协调处理此事,颜明智提出补偿其4.3万元才同意放车和不再阻拦施工。4.3万元是他儿媳参选花费的3万元和这些年上访的费用。

6.证人李丙的证言,证实2012年二三月份,北寨村换届选举后,其在镇政府见到颜明智询问他扣面包车的事,并给他做工作让他放车。但颜明智没有归还该车。面包车是镇民政所服务选举的公车,当时车使用了一年左右。

7.证人王某丁、黄某甲的证言,证实2011年12月底的一天,北寨村委进行村委委员补选及监委会委员的选举,镇政府派李昌盛、杨抗战等人到场监督服务选举工作,颜明智儿媳王素琴参与了村妇女专干的竞选。当天选举按照法定程序有序开展,进行比较顺利。21时许,选举结果出来,王素琴未当选。22时许,有人向其反映颜明智、杨小宽将村委会大门堵住了,不让工作人员离开。黄小庄与杨小宽联系让杨小宽离开现场。

8.证人崔某乙的证言,证实三年前北寨村委会选举时,颜明智认为选举程序不合理,不让镇政府工作人员的面包车走,与选委会的人吵了一架,颜明智把车扣了,选委会的人坐了好长时间,没有办法将车门锁住才离开。颜某乙在村委会大院看了几天车,车里放着当晚的选票,后车被焊住了,一直放了三年。敬老院施工时颜明智曾去阻拦过施工,曾表示要以前把选举时的损失弥补出来。

9.证人于某某的证言,证实2011年12月份北寨村委和监委会换届选举,其和王素琴分别参与了监委会委员和妇女专干的竞选,但均未当选。选举结束后,工作人员将选票箱封存后放到面包车上准备离开,其朋友杨小宽认为其选票有问题不让面包车走,并打电话让颜明智到选举现场。颜明智和其妻子、二儿子颜某乙等人到现场后阻拦面包车不让离开,颜明智称其儿媳王素琴未当选也有问题,王素琴因选举花费了二三万元,要么让政府把钱补给其,要么让王素琴当选。经工作人员李昌盛、杨抗战做工作,颜明智就是不让离开。第二天早上,其见那辆面包车还停在村委会院内,后来连续一星期颜明智及其家人轮流看守着车,后面包车外面被人用钢筋焊住了。当天的选举按照规程开展,选举结果没有问题。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