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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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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吴付来、吴金柱拐卖妇女一案一审刑事判决书(5)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2-13
摘要:我侄子吴某甲四五年前娶了亲,生活没多久,我侄儿媳妇一直没怀孕,金伟到南阳泌尿科去看了病,买一些药吃,我们不清楚金伟是不是生理上有毛病,后来侄儿媳妇走了。金伟至今没结婚,他岁数大了,在农村找不到媳妇了

我侄子吴某甲四五年前娶了亲,生活没多久,我侄儿媳妇一直没怀孕,金伟到南阳泌尿科去看了病,买一些药吃,我们不清楚金伟是不是生理上有毛病,后来侄儿媳妇走了。金伟至今没结婚,他岁数大了,在农村找不到媳妇了。我打工回来,听说我村的吴付来、吴金柱给吴某甲介绍媳妇,金伟和他妈同意给金伟买个媳妇,结果这媳妇是被拐过来的缅甸人,金伟被公安机关抓了,我弟全坤心里急,当天又发生了车祸,我陪他看病。我希望能从轻处理金伟母子。

(5)证人张某某证言:

2013年天热的时候,距离现在已经一年多了,有一天上午,吴付来(外号叫“如来”,瘦瘦的,以前见过几次面,吴沟村人)给我打电话,让我去方城接个人,我说我不去,并且说方城这么近,来回接麻烦,自己搭个车过来不就很方便。后来吴付来又给我打电话,说是去方城主要是有个工程活,去看看合适不合适顺便接个人,到南阳还有活,让那个人来干活。我听到之后,还专门问他,顺便接的这个人是男的还是女的,吴付来说是个十七、八岁的男孩。因为我以前见过吴付来几次面,他又说不会亏我,所以我才去了,当时他承诺说给我200元钱车费。那天下午2点左右我开着我的黑色桑塔纳(豫R191C6)从家里赶到吴沟村,快到的时候,吴付来给我打了电话,问我到哪里了,我说我马上到。后来我停在吴沟村的公路边(王某甲家附近),等了一会,吴付来和另外一个岁数大的男子(现在听说他叫“吴金柱”,是吴沟村的,但是我无法描述他长的啥样)过来了,他们俩坐到后排,然后我就按着吴付来的要求往方城去。吴付来在车上指着路,让我沿着龙翔路、石桥鸭河方向,然后沿着一条小路往方城去,大约1个多小时,我们赶到目的地,在没到目的地之前,吴付来打了一个电话,意思说我们快到了,你在路边等着。我开车到那里之后(方城县西北方向的一个村,很远,旁边还有山,我说不上这个村的名字,是吴付来指着路让我开车过去接的),看见一个皮肤黑黑的,感觉不是中国人的年轻女子(当时第一次见,时隔又一年,我也记不清了,说不出她长的啥样,当时感觉黑,像非洲人,别的没啥印象了)在指定的地点等着我们,然后坐在后排的吴金柱就腾开位置坐到副驾驶位置上,这个女子就挨着吴付来坐到一起。当时吴付来对我说是到方城这个村看个修路活,同时顺便捎个年轻男子去南阳干活,我看到这个女子上我的车之后,就跟吴付来抱在一起亲嘴,我心里很反感、恶心,我按吴付来的要求先往回赶,在半路上我问吴付来,你咋都接的她(这个皮肤黑的女子)?不是男的?吴付来回答:“就是她,回家(回吴沟),说接个女的之类的话怕你不来。”我听到之后也没说啥,继续沿原路按照吴付来的要求开车回家。,吴付来和那个女的言行很亲密,亲嘴搂抱的,我就和那个岁数大的男子闲聊些工程的活,在聊的过程中,听过那个肤色较黑的女子对吴付来说,我愿意跟你一起私奔,你离婚我也离婚之类的话,吴付来也说过“中”,别的两个人说的啥,我本身也很反感,也没注意听,这样过了1个多小时,我们就赶到吴沟了。我也没注意听吴付来和那个岁数大的男子是否说过给这个女子介绍个家庭之类的话,现在就记住那句“私奔”的话,其他的我当时都没在意。在车上,吴付来和那个岁数大的男子对这个女子没有暴力行为,吴付来和那个女的关系很亲密。我按吴付来的要求把他们送到吴沟村边,吴付来说就到这下吧。我一看是王某甲家,然后我也下车,王某甲看见我,就从她家里拿了一瓶水给我,我接到之后,我就又上车,说我准备走,意思是让他们赶紧把车费给我。这时王某甲从家里拿了200元钱递给那个岁数大的男子,这个男子隔着车玻璃把钱塞给我,然后我拿到钱之后就回家了。

(6)证人吴某丙证言:

2013年7月30日晚上6点多,我在学校补完课回家,我看着天还亮着,我就背个药桶到地里打药,等我打完药回到家之后,我看到家里来个陌生的肤色较黑的女子,另外还有我们村的吴付来和吴金柱。吴付来看到我之后,就笑着给我说,给我家吴某甲介绍个媳妇,这个女孩是方城的人,在家里受虐待了,想出来找个家。当时我也没多问,看到这个女孩不像中国人,我心里也有点疙瘩,怕来路不正,触犯法律。当时天也黑了,就没有多问,同时也留下他们一起在家里吃饭,在饭桌上,这个女孩很礼貌,我们吃过饭之后,吴付来和吴金柱就各回各家了,而这个女孩和我儿子吴某甲到外面散步了。我等吴某甲和这个叫阿某的女孩出去散步时,我问我妻子到底是怎么回事?我妻子王某甲简单说了说情况,我听到我妻子准备用2万元买这个女孩,我当时对她说,这是违法的,是买卖人口的事,咱们不能干,等明天通过吴付来和吴金柱,把这个叫阿某的女孩带走,后来我就先睡觉了。第二天早上4点多,吴付来和吴金柱路过我家,喊我家孩子吴某甲出去打短工,后来吴某甲和他俩一起出去干活,我本来想把这个事给吴付来说说的,也没来得及,后来我起床之后自己先做了点饭吃吃上学校去了。等到晚上我回家时,这个阿某看见我回家了,也很礼貌的给我打招呼,但是我心里多少有点担心,也没有和她多说话。本身我打算当着吴某甲回来之后,找下吴付来和吴金柱,把这个事情说说,把这个女孩送走,谁知道那一天我家金伟回来特别晚,等了回来之后我也没有找吴付来和吴金柱,随后我就睡了,谁知就在那一天中午(2013年8月1日),你们派出所的民警到我家,把阿某和我妻子王某甲、儿子吴某甲都带到派出所了,后来在我教学的地方,你们派出所的同志也把我带到派出所了。

4、鉴定意见

南阳市公安局刑科所法医物证检验报告书一份公(宛)物证(法医)字(2013)L001号:阿某阴道口拭子、阴道内拭子、内裤、现场三团白色卫生纸均未检出精斑。

5、书证

(1)被告人吴付来、吴金柱户籍证明一份

证明二被告人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自然人。

(2)南阳市公安局蒲山分局抓获经过一份

证实吴金柱、吴付来被民警抓获的事实。

(3)辨认笔录

(4)南阳市中心医院于2013年8月5日诊断出阿某宫内早孕的事实。

(5)方城县拐河镇各庄村委会2013年8月17日出具证明。

证实王某乙2008年在南方打工时认识了阿某,2009年7月二人一起回到家乡以夫妻名义生活,育有俩男孩,阿某无身份证明,未办理结婚登记、户籍等手续。

(6)王某乙和阿某用的13783777624手机间短信联系照片及蒲山分局照片说明

证实阿某使用13783777624与丈夫联系内容,王某乙将手机日期设置为2012年,导致短信时间排版为王某乙所发短信全部在前。

上述证据,经庭审出示、质证,二被告人不持异议,本院予以确认。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