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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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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二人开设赌场案一审刑事判决书(3)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2-13
摘要:9、证人晁乙证言证实2014年农历八月十五前,晁某丙说让我为赌博的人放哨,正好我在印刷厂工资不高也不想干了,我就同意了。站岗的时候,看到有灯明过来或者有骑摩托车找野兔的人过来,就得给晁林军报告,林军给我们

9、证人晁乙证言证实2014年农历八月十五前,晁某丙说让我为赌博的人放哨,正好我在印刷厂工资不高也不想干了,我就同意了。站岗的时候,看到有灯明过来或者有骑摩托车找野兔的人过来,就得给晁林军报告,林军给我们每个人发了一个对讲机。每晚200元,散场时先给100,另外100元是到一个月的时候一下子给3000元,一包南京牌香烟,凌晨1时至2时之间,让吃一顿饭。晁某丙在赌博的船上看场子,如果有人在船上找事、闹矛盾,他们看场子的人负责处理。听其他人说在船上当了有十来天。我们站外岗的人不让去赌场,参赌人员具体多少不知道。负责看场子的人有晁某丙、石某某,其他的人不知道。白三组织的赌场,他每天都去赌博的船上。

10、证人李某某证言证实被抓时我在离赌博现场有100米远的地方站岗,我共去了两次,“二超”给我和另外一个人拿了两件黄色棉大衣,又发了一个对讲机,当时教了教怎么用,说有车过来用对讲机报一下车牌号,有警车过来就喊,晚上不让睡觉,中间晚上管一顿饭。当赌博的船“二超”不让我进去,不知道谁组织的赌场。

11、证人晁丁证言证实我在赌博场看场,当时有人把我们运到河西边,一叫“二哥”的给我们七八个站岗的开始分岗,然后我们去各自的岗位站岗。有时候两个人一个岗位,有时候一个人一个岗位,两个人一个对讲机,如果发现情况通过对讲机给二哥汇报。我认识晁乙,因为我们两个分到一个岗上,而且我们两个家离的近点。这个二哥在赌场应该是负责外面站岗的,他们不让我们站岗的靠近赌场,赌场在船上用帆布围着一个屋,门口有内部人站岗,我们只负责外面的情况,我们这些站岗的来比赌场里的人早,走比赌场里面的人晚,所以里面的情况我不知道。我们这七八个人,有时候分四班有时候分五班,外面有四个岗点。我在赌场站岗有十天左右,一天给一二百元钱。我来赌场站岗时晁乙就在赌场站岗。

12、证人姜某乙证言证实我和姜某甲负责来回接送来赌博场参与赌博的人。姜某丙负责给我分配接送任务。姜某甲负责去领钱,然后再把我应得的钱给我。他们是用牌九赌博的,其他情况不知道,有望风的,具体多少人我不知道。我不知道组织者、发起人是谁。赌博用的船只是我们一起合伙提供的,我和姜某甲负责提供接送来赌博的人的那条船,韩某某、姜某丙和姜某丁负责提供用于赌博用的那条船,至于赌具我就不知道了。我们都知道他们租船是用于赌博的,我们五个人两条船,每船每晚600元钱。我一共获利300元钱。我出租船只就想挣点钱。

13、证人韩某某证言证实我和姜某丙、姜某丁负责摆渡用于赌博的那条船,姜某丙是舵手,我和姜某丁是撑船的。被抓时我与姜某丙、姜某丁都在船舱下边睡觉。他们当赌博的在上边甲板上当的。组织赌场的听说有鄄城的、菏泽市的,具体是谁、几个人不知道,我是划船的。我知道的已经用我们的船在船上赌了五次,都是晚上11时许到第二天6、7时散场。在船上当赌博的有大概有四十人,我一个人也不认识。中间晚上小船还负责送饭。我知道这条船被人雇佣后是用于赌博的。

14、证人姜某甲证言证实我为赌博人员提供交通运输工具。大概晚上十时,开始来人,我把来的人用我的小船送到姜某丙的大船上,姜某丙的大船在河西边。大船在河西边不用动,我的小船接送人。一晚上运三次或两次,看来的人多少了。我干了三天了,最后一晚上让你们抓了。我不清楚赌场里面的情况,只负责运人。

15、证人姜某丁证言证实2014年11月3日19时许,我和姜某丙把用于赌博的船只渡到临濮镇黄河边对岸,21时许,用于渡人的那条船开始渡人过来,23时左右,用于赌博的那条船开始赌博,这个时候我就跟我的两个伙计姜某丙、韩某某在用于赌博的船舱里睡觉。至2014年11月4日他们租船已经租了有十天,每次都是姜某丙领了钱再给韩某某和我,一天三百元。他们警告我们不许靠近,只负责开船,他们以何方式进行赌博及赌资的大小、数额、种类我不清楚。我知道有望风的,我见他们都穿着绿大衣,提着包下船走了,大概有三四个人。我不清楚参赌人的基本情况,不知道赌场的组织者、发起人是谁。

16、证人姜某丙证言证实我是开船的,不知道谁组织的赌博场。船是韩福金、姜某丁和我合伙的。当赌博用了两条,有我们一条大点的,另外一条小点的是姜某乙与别人合买的。这五天都是在河南聂堌堆东边黄河边当的赌博,散场后我们再把船开到山东,船上参赌人由小船接走。小船上两个人,一晚上给他们三百元,小船负责把当赌博的人送到大船上,散场的时候再过来接人,中间晚上也负责送饭。

17、证人王甲某证言证实2014年11月3日22时30分,我的朋友“小某”打电话说玩去不,玩儿的意思就是到赌场转转混个工资,一晚上一顿饭200元工资,我同意了,而后去了三天,共得了600元的工资。小某开着车带我去黄河边了,走到有人接,管接人的就是望风的当时接我们的船上有三四十人,到对岸后我们上了另一条船。赌博的那条船在黄河里边,是用牌九赌的,我看见下赌注的五百元起步,有输急的一次下注达到一万元。庄家推的时候一般是5000到7000元不等支锅,因为牌九就是这。昨天晚上赌船上有人支锅推,有人占门下赌注,有人钓鱼。“小某”给我说光站岗放哨的就有一二十人,快天明时我见了两三个穿绿大衣的放风的。参赌人员、赌场组织者的情况我不清楚。提供赌具的人抽水的比例是百分之十到百分之二十不等,如果是一方赢取500元,打水有100元,如果一方赢取的数额是1300元,打水是200元。我看见的推家、占门的前面一般就是五六千元,有的人输干了还想当牌九,就从我辨认照片的21号张某某处借钱,一般都是用一万块钱抽几百元钱,具体不清楚。赌船上一般有三十多人,中间有来的、有走的,走的大部分是输干的人。当牌九过程中占门的一般后边都有两个搭伙计的,占门、推家桌面上的钱输完,有时候后面伙计直接把钱扔到桌子上。

18、证人刘某丙证言证实我跟着朋友“鲍冰”坐船去的赌场,船上有十来个人,有两个人把船划到对岸,岸边有条大船,船上用帆布搭了个棚子,里边有四五十人围着一张桌子当牌九,有四五个人占着门当,有七八个人钓鱼下赌,其他人都是看的,岸边有放哨的。赌场里一般一门前面都是一两千元,每次下赌注是三百元起步,少于三百元不让下,上不封顶。我见到最多的一次有人一次下了七千元左右。庄家支锅一般都是三四千元,有一次庄家通杀是最多一次杀了三万元左右。我见到一晚上直接参赌的有八九个人,听说里面的人一输就是三五万元。我没有参赌,我去是想混点工资。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