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证人石某某证言证实白三和边果得是这条船上场子的大股东,每次组织场都有他俩的股,白三的大号我不知道,边果得人家都叫他老边,“二杰的”也是赌场里的股东之一,他并不是每次都入股组织场,每次组织场时都有四五个股东,除白三和边果是恒定的,其他的股东都是流动的。我看到的股东入股方式是谁是股东谁推牌九,具体这些股东有没有兑钱我不清楚。经我辨认,张某某到船上来了有四五次,我见她就在船舱口坐着,手里拿着个小本,具体记得什么账我不清楚。赌场里是用牌九赌博的,我看见的情况是下赌注的人100元到500元不等,庄家推的时候一般都是2000元到3000元不等支个锅。有望风的,具体多少个人望风我不知道。赌博的船上有个一米七四左右的稍胖的人拿着对讲机,这个对讲机是具体负责跟场外站岗的人通情况用的。在赌博开始前水箱子已经放在赌桌上了,我坐在赌桌前抱着水箱子,水箱子就是一个空牌九盒子,是涛哥安排我看的。在庄家支锅推牌九时,只要遇到通吃、通赔的情况大部分都打水抽利,把钱放到牌九盒子里。牌九盒子里的钱一般积到3000至7000元不等时,有个小某孩就把打水钱拿走给谁我不知道。每天打水从手里过的钱都有一万多元。我的腿不好,每天晚上我干一会儿打水的活就休息啦,负责打水的就换人啦。我去船上的六七次光负责打水,从手里过了有五六万元钱,替我负责打水的是个男孩。赌场里有规矩,在通吃、通赔的情况下,谁赢了都按照10%的比例从所赢金额里拿出来打水钱放到我前面的水箱子里边了。这个赌场是从2014年10月下旬开始的,我知道的一共成场了五六次,这五六次我都去了,都是涛哥带我去的。每次成场都有四五十人,大概有一半人员参赌,大部分站岗的中间都不回船上。赌场一般都是每天晚上12时开始到凌晨6时结束,结束几个股东分钱时都让我们出去,他们都是在船舱里分钱,分钱的股东大概是四五个人。我去这五六次只有一次给我了200元,其他的都是发给我100元,有时是老边发我工资,有时是白三。张某某是发牌让场里的人吃饭的,发牌用不用掏钱我不知道。饭是人用船送过来的,大概是凌晨2时左右在送饭的另一只船上吃饭。牌九具体是谁提供的我不知道。提供赌博船只、赌具的人都知道这些人参与赌博的情况,并且有人从中获利。提供船只的几个老头都有钱,具体给他们多少钱我不知道。 4、证人程某某证言证实我的朋友“二朋”让我去赌场里记账,我一共去过三次,都是在黄河一条船上,我记账用的是二朋随便找的一张纸,“二朋”把我送回家,我把记的账都给他,记啥账我也不知道,都是“二朋”喊我让我画一下我就画一下,画一道代表一万元。前两次“二朋”在车上给我共四百块钱,第三次还没有给我,就被抓住了。“二朋”在里边下钱当牌九,我看着他一次就下四五百,具体一晚上输赢多少不知道。赌博场是谁组织的我不知道,被抓后才知道张某某、刘某甲、刘乙的名字,我第二次去时她三个都在,但干啥我没注意。 5、证人刘乙证言证实2014年11月3日21时许,一网友李斌给我发微信说去玩,后与李斌到了黄河对岸的一条船上,桌上摆了一副骨牌,才知道这条船是用来赌博的。我不清楚参赌人员的情况,组织者是谁不知道,赌博场所、赌具谁提供的不知道。 6、证人朱某某证言证实我与边果有点拐弯亲戚,他给我联系往赌场送饭。他说晚上有个地方需要送饭,晚上12时之前把饭做熟,到时候有人接我。大概过了半个月,边果给我打个电话说这个事,每次按三十多人的标准做就行,但是饭必须是热的。我就买了一个大保温桶,做好的饭放到保温桶里面,做好后边果就让一辆无牌银白色昌河面包车来菏泽北关接我,我与两个做饭的抬着保温桶送到接送赌博人员的船上,然后这个送饭的船开到河对岸,用一根绳子把赌博的船和送饭的船捆绑在一起,赌博人员吃饭都是在送饭的船上吃。赌场里的人拿一个筹码牌,谁把筹码牌给我,我就给谁打饭,然后凭着筹码牌数我给边果算账。边果给我说每一份饭钱是25元钱,如果没人吃了就给我算账,算完账我们就走了,每次算账能算一千多元钱,我能赚几百块钱。我们回去还是坐送我们过来的船,算上昨天是第三次往赌场送饭。他们赌场的人不让我们进赌场的船,看见赌场船上围着的帆布门口有四个穿大衣的人在看门,这四个人专门负责不让外人靠近赌博棚子。岸边有放哨,具体多少个放哨的我不清楚。 7、证人张某乙证言证实2014年11月3日晚8时许,我与二鹏及他媳妇吃饭时二鹏让我跟他去打牌,可以混个工资,一晚200元,打着给他扛包的名义让我进赌场。然后我就与他及他媳妇开车去了赌场。我们下堤上了接人的船,船上有五六个我不认识的人。船就开到黄河对岸,开船的是姜某甲。我们三个上了赌博船,我看见赌桌在船中间,周围围着大概三十多人,四个人在打牌九,周围人在围观。当时我就看到晁某甲下了一把,还看见赌场有一个人把赌场抽的钱扔给石某某,石某某把钱放到兜里面。我看见船四个角落都坐着女的,但是我不知道她们是干什么的。赌博船是两个船并着的一个船赌博,另一个没有赌博,姜某丙、姜某丁在赌博船舱下睡觉。当时在赌场桌上看见一共有四五千元钱,他们当多大我不知道。不知道谁是组织者和是否有放款的。 8、证人晁某甲证言证实我去过三次赌场,分了几百元钱。我们坐船到黄河对面河南省的地方,两条船有四五个开船的人。大船上用帆布围了个小屋,里边有个大桌子,围着大桌子下赌,用牌九推。赌场里有专门抽头的,有放铳的,谁起到杠子和对子抽一百元钱,庄家推如果赢三门和输三门老板都抽水,一千元钱抽一百,收的水钱放到水箱子里,水箱子是个腿瘸的人拿着。每晚有四十人左右,参赌的就是十来个人。赌资一次有下五百的,有一千的,最多有四五千的,一晚上有人能输三万,赢的能赢两三万。其他的有混喜的、有司机,有从山东送饭的,河岸边有站岗的,这些人的工资都是从抽的钱里出。抽水一晚上听说能抽四五万、五六万元,具体不知道。我只认识一个叫晁丁在河岸上站岗。我去赌场是在家没事了过去玩会看看,混个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