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被告人李振毅在担任郑州供电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报装业务管理员期间,利用其职务之便,在卫辉市电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承接的郑州森耐家具有限公司的变压器安装工程报装审批过程中予以照顾,加快审批进度,于2012年春节前的一天,收受该公司驻郑州办事处负责人刘某价值5000元的丹尼斯购物卡一张。 七、被告人李振毅在担任郑州供电公司客户服务中心业务室主任、报装业务管理员期间,利用其职务之便,在河南大河源电气有限公司承接的万龙园电力安装工程图纸审核、九龙城龙栖尚都小区电力安装工程中予以关照,分别于2009年底的一天收受该公司总经理朱某人民币一万元,于2012年春节前,收受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孙某人民币一万元。 八、被告人李振毅在担任郑州供电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报装业务管理员期间,利用其职务之便,在郑州誉鼎电力实业有限公司承接的正商房地产电力安装工程中予以协调和照顾,给该工程送上了电,于2012年6、7月份的一天,收受该公司董事长陈某人民币2万元。 九、被告人李振毅在担任郑州供电公司市场及大客户服务部智能用电班班长期间,利用其职务之便,在蓝堡湾小区和中原新城小区电力安装工程中予以协调和照顾,于2013年春节前收受郑州市力源电气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韩某共计价值为2万元的丹尼斯购物卡4张。 2013年4月12日,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在侦查郑州供电公司变电运维工区党支部书记荆秋锋涉嫌受贿犯罪案件过程中,发现该公司市场及大客户部智能用电班班长李振毅涉嫌以干股形式受贿线索,后经查证不属实。同日,依法展开初查。同日晚,反贪局侦查人员通知李振毅到该院接受询问,李振毅主动交代了其其他涉嫌犯罪的犯罪事实,侦查人员当场将其抓获。在本案的审理过程中,李振毅的家属代其退出涉案赃款17万元,现暂扣于本院。 上述事实,有下列经当庭查明属实的证据予以证明: 一、郑州供电公司市场及大客户服务部2013年6月17日出具的情况说明,证明了李振毅系郑州供电公司客户服务中心员工。李振毅自2007年10月至2010年8月27日担任业务室主任。其职责是担任班组安全的第一负责人,负责业务室各项工作的归口管理,制定管理细则和业务办理细则,维持班组日常运转、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负责营业厅建设并对本班组各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班组内部工作分派及工作量平衡,负责收集业务办理中出现的技术政策支持需求和程序需求,并通过相关渠道反映、解决,负责供用电项目协议业务室层面的审核及客户修改意见的汇总、初审和上报,负责业务报装工作工作计划的编制和落实,负责协调客户报装业务全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及时汇总上报中心领导并执行中心领导的决议,负责重点客户或敏感客户业务室层面的归口管理,完成中心布置的临时工作任务。李振毅自2010年8月27日至2011年11月21日担任工程管理组组长,职责是:负责工程管理组的全面工作,负责客户工程负荷控制装置新装工作的计划管理、流程管理和安装管理。指导工程管理组关于负荷控制装置相关工程的工作,对业扩工程进行工程管理,负责办理客户工程联系相关事宜。2011年11月21日至今,李振毅担任业扩报装管理员,职责是负责高压业扩报装技术管理工作,参加联合办公、对代表中心意见、预备向外公布的业务决议进行技术把关,编报相关营业报表,每月按时收集整理上月经营分析和各种资料,对各项营业指标的完成情况及供电情况进行分析。“三集五大”改革后,2012年11月份,李振毅兼任市场开拓与智能用电班班长。 二、郑州供电公司客户服务中心2010年8月27日出具的岗位调整的通知,证明了取消业务室,李振毅同志担任工程管理专责兼工程组组长,在原岗位职责的基础上增加新职责范围,工程管理专责兼工程组组长负责重点及敏感客户的协调处理,报装过程中的对外协调与联络工作。人员8月30日正式到岗。 三、郑州供电公司客户服务中心2011年11月21日出具的客户服务中心管理岗岗位调整通知,李振毅同志任报装业务管理员,11月22日正式到岗。 四、证人吴某(系郑州供电公司人力资源部主任)的证言,证明了其于2010年3月任郑州供电公司客户服务中心主任,2010年3月之前,客户服务中心的业务室统管业务一室和业务二室,从2007年到2010年3月份,一直由李振毅担任业务室主任,负责客户业扩报装全过程服务,业务室主任在职权范围内协调客户报装业务全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如修改供电方案、修改图纸、验收中的问题整改、加快办理时限等问题。这些问题是客户经理收集后,提交给业务室主任,业务室主任同意后,由客户经理在客服中心的晨会上提出来的,并交由大家讨论决定,讨论结果经主管副主任、主任签字后执行。业务室主任不同意的提交的问题,客户经理一般不能在客服中心的晨会上提出来。2010年8月份,其把业务室分成了业务一班和业务二班,把内勤班、方案组、工程组合并为综合班,其把李振毅调整为综合班班长、工程组组长,还让他负责重点及敏感客户的协调处理。2011年11月,客服中心一年一轮岗,李振毅调整到为业务报装管理员,业扩报装专责主要负责用户业扩报装的技术管理工作,审核供电方案,用户报装流程时限监控,协调并解决用户报装过程中出现的各类技术问题,代表客服中心参加供电方案联合办公会,提出技术意见。另外,其还安排李振毅继续负责重点及敏感客户的协调处理工作。2012年11月份,公司三集五大改革时,由于业务报装专责这个岗位不存在了,其中心就把李振毅任命为智能用电班班长,但仍行使业务报装专责的职能,其具体的工作职责没有变化。李振毅自2004年到2007年在供用电设备管理办公室工作,2007年至2010年任业务室主任,2010年至2011年任工程组组长、综合班班长,2011年至今任业扩报装专责,2012年11月李振毅名义上任智能用电班班长。 五、证人赵某(现任郑州供电公司市场及大客户服务部副主任)的证言,与证人吴某的证言基本一致,相互某,并证明有关李振毅职责的说明是其部门出具的,与人事部门出具的不太一样,是因为其部门是按照李振毅实际工作来出具的,人事部门的可能更多的是从岗位职责方面来出具,有时岗位和具体的工作内容会不一样。 六、被告人李振毅的供述,证明了其自2007年担任郑州供电公司客户服务中心业务室主任,主要负责高压报装业务,具体工作是业务班班组管理,监督客户经理履行报装业务,对电力安装设计图纸进行复查,设备检查验收,完成领导交办的协调工作,后任综合班班长、工程组组长,也协调电力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