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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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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张某甲、彭某甲、杜某甲、彭某乙、郑某甲妨害公务罪一审刑事判决书(3)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2-07
摘要:与我发生冲突的对方的人我一个也不认识,男女老少都有对我围堵、撕拽、谩骂,其中一个60岁的老婆撕住我的上衣,把我的衣服扣子拽掉了,上衣口袋撕坏了,摊主是一对26岁左右的夫妇都穿红色短袖,还有两个男子一个穿

与我发生冲突的对方的人我一个也不认识,男女老少都有对我围堵、撕拽、谩骂,其中一个60岁的老婆撕住我的上衣,把我的衣服扣子拽掉了,上衣口袋撕坏了,摊主是一对26岁左右的夫妇都穿红色短袖,还有两个男子一个穿绿军服应该是摊主的父亲,另一个穿大花格格衬衣,对我及我的同事推拉撕拽非常积极,还有两个20多岁的男子,一个穿白上衣,一个穿小格格衬衣,这些人我在见了都能认出来。还有一个穿灰色带花的衬衣手里拿手机,在现场吵吵非常凶,多次对我进行推拉和谩骂,也对别人进行攻击,还打了我。摆摊烤鸡翅的20岁左右咖啡色上衣男子27日晚上拿把菜刀对我们威胁,28日晚上一直大声煽动群众说城管的人砸他们的摊了,鼓动群众对我们进行攻击。

录像我已经看过,当天下午18时30分有一个男的掐住我脖子王翠湖苑小区院内走,经过辨认他叫彭某乙,这个男孩当时朝我后脑勺用手打了几下,还有一个老太太用手往我脸上打几下,经过近录像辨认她叫杜某某。当事人很多,看过录像后有杜某某、王红义、张某丙、张某甲、彭某申、彭某乙、郑某甲、彭某丙、彭某甲、许某某等人。这些人具体行为现场执法录像上都有,以现场录像为准。

8、被害人李某甲的陈述:4月28日下午18时许,新城区创卫办组织由公安、办事处、村两委会、卫生局及我们城管局工作人员到东太平翠湖苑小区进行联合执法,清理占道经营和小食品摊位,当时我局工作人员到摆在翠湖苑南门最前面的一家“小香豫”麻辣串跟前,对当时的摊主劝说,劝说了十几分钟,摊主拒不配合,骂我们执法人员是狗,最后人越围越多,我就请示创卫办孙玉梅主任是否强制收,最后决定可以,我和倪某某局长带领我局人员上前收摊,这时遭到摊主及不明人员围攻谩骂、殴打,当时有十余人围攻、谩骂、殴打,后来他们那些人威胁倪某某副局长,辱骂、殴打、撕烂衣服,并要求赔钱。参与的人员有摊主,身穿红色T恤衫,身高1.7米左右,一男子年龄大概50岁左右,穿绿色上衣,身高1.7米左右,前额脱发,头发短,参与围攻、殴打、谩骂我执法人员。一男子年龄30岁左右,上穿灰花白色衬衣,寸发,身高1.7米左右,也像一个组织者,在现场掐倪某某的后颈,胁持到摊位前、翠湖苑小区内索要现金一千元。一男子年龄46岁左右,上穿黄格相间衬衣,平头,身高1.7米左右,至始至终谩骂、推拉要求赔钱。一男子20多岁,上穿咖啡色T恤衫,脖颈上系一红绳,寸发,身高1.75米左右,也是2013年4月27日下午6时许持刀威胁我执法人员那个男孩,围攻、谩骂,并站到执法车上,手指着倪局长的头起哄。一男子年轻20多岁,上穿浅绿色带白方格短袖衬衣,寸发,并且手持手机录像,身高1.72米左右,参与拉扯、谩骂倪某某副局长。一男子年龄20岁左右,上穿白色长袖T恤衫,深兰色领子,身高1.78米左右,短发,参与围攻、谩骂、殴打我局执法人员。另外还有三个女的参与了围攻谩骂,其中那个年龄大的妇女,一直缠住倪局长,辱骂并捡地上掉下的菜往倪某某嘴里塞。大概到晚上9点多,我们清理小商品摊点时,有一名女的和一名男子拒不配合,并谩骂我及随行人员,后来他又纠集不明身份人员对我进行殴打,我记得有五个人,四男一女对我进行殴打。

当天的现场录像我看了,当天下午18时30份有一个男的掐住倪某某脖子我看到了,当时有一个男孩上穿灰色带点的上衣,后来听说他叫彭某乙,当时我也跟着进院里这个男孩当时朝倪某某后脑勺用手打了几下,还有一个老太太用手往倪某某脸上打几下,后来经过录像辨认这个老太太叫杜某某。我当天在现场前期没有挨打,后期也被追打了,被几个人打倒在地,其中一个男的朝我左胸打了一拳造成一根肋骨骨折,后鉴定为轻微伤,我被打倒时还有一个女的朝我脸上扇了一巴掌,这些情况录像上都不显示,因为当时天已经黑了,现场无法录像。那天下午人很多,时候我看到录像后有杜某某、王红义、张某丙、张某甲、彭某申、彭某乙、郑某甲、彭某丙、彭某甲、许某某等人,我们现场执法录像上都有,以现场录像为准。

9、证人张某乙的证言:我是2013年4月28日晚上6点多钟到的现场,没有执法人员去的早,在执法的人员大部分都穿着制式执法服装,其中去的公安上的人有的我认识,我到现场时城管和公安等部门的执法人员已在翠湖苑小区南门口处的一路边摊位处的执法,被执法的小香玉烧烤摊的菜已经被弄掉到地上,摊主彭某甲(男,当时穿一红色短袖上衣)、彭某丁(男,穿一件带花的上衣,也叫彭某乙)、彭某丁的母亲和村上几个我不知道名字的人拉住一个戴眼镜穿着白上衣的男子不让他走,说是他把摊上的菜弄掉了让他赔,彭某乙的母亲拉住这个眼镜男时,把他的上衣拉开了,上衣口袋也拉坏了,我当时拿我的手机去录像。但手机有故障,不知道录上没有,现场没有人打谁,只是前边有人拉住那个三四十岁的男子不让他走,这个男的一直想走掉,这些人拉住、围住这个人不让他走,后来彭某乙他妈和几个人(我没有注意都是谁)就把这个眼镜男拉到掉菜的烧烤摊位前,让他把东西拾起来,他不拾,后来又说让赔钱,后来我就走了,离开了现场。现场执法的人没有见骂人,但有群众骂这些执法的,我听到了,但没注意是谁骂的,我前后在现场停留有一个小时左右的时间。我没有什么妨害执法的行为,也没有对执法人员进行攻击,通过看现场录像,我也看到了我在现场确实有不当行为,还用肩膀扛了一下那个戴眼镜的男子,还用手指着他们执法的人吵。在现场围着眼镜男撕拽的还有彭某甲的父亲彭某丙,凯博的爱人和彭某乙的母亲还骂了执法的人,其中彭某乙他妈还拾起地上的菜向眼镜男嘴里塞,后来又把菜塞到他怀里。摆烧烤摊的男子是焦店村的,20多岁,上身穿一件咖啡色T恤衫,他在现场大声喊叫:“城管的人掀老百姓的摊了”等语言。还站到城管的执法车上叫,拉眼镜男到摊上时彭某丁手卡着他的脖子拉过去的。

10、证人郑某乙的证言:2013年4月28日晚上7、8点钟我外甥彭某甲给我打电话说被城管上的人把夜市摊掀了,让我来新城区,我到后看到很多入围在大门口,有人与城管上得人发生争吵和撕扯,我外甥彭某甲的炸串摊掉地上很多菜,有人说让赔一万元,我说赔五千算了,之后正好有人给我打电话,我就骑摩托车走了,后来发生的事情我就不清楚了,当晚我听彭某甲说到底赔了1000元。

责任编辑: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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