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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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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张某甲、彭某甲、杜某甲、彭某乙、郑某甲妨害公务罪一审刑事判决书(2)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2-07
摘要:3、被告人杜某某的供述:2013年4月28日晚上6、7点我到东太平小区南大门玩,看到路上站很多人在吵吵,我侄子彭某甲出夜市的车子上的菜都撒到了地上,彭某甲、彭某甲父亲彭某丙、彭某甲媳妇和城管人员吵架,我也上前

3、被告人杜某某的供述:2013年4月28日晚上6、7点我到东太平小区南大门玩,看到路上站很多人在吵吵,我侄子彭某甲出夜市的车子上的菜都撒到了地上,彭某甲、彭某甲父亲彭某丙、彭某甲媳妇和城管人员吵架,我也上前拉住城管人员不让走,我和村上的其他人把其中一个城管拉到了小区院内,后来围上了很多村民,有人说算了我就走了。没有打城管人员。现场有我、我兄弟彭某丙、兄弟媳妇、侄子彭某甲、和城管人员吵架,围观的人特别多,现场很乱。当时我拉城管人员了,没有与城管人员动手。

4、被告人彭某乙的供述:2013年4月28日下午6时许,我弟弟彭某甲和他老婆李某戊在翠湖苑小区南门处卖炸串的夜市摊,城管上的人过来让他把摊位挪到小区门口里边,他没有及时挪,城管人员动手清理他的摊位时把彭某甲的菜盘子的菜弄撒到地上,我是接到彭某甲的电话到的现场,杜某某拉住那个弄撒菜的城管人员不让走,接着就发生了争吵和撕扯,接下来村上的人、其他摊位的人也过来与城管人员争吵和撕扯,还把那个人推到小区院里,最后城管赔了彭某甲1000元钱,我并没有参与争吵和撕扯,我就说一句菜撒地上可以商量一下。当晚参与妨碍公务的有我妈杜某某、彭凯通、彭某甲、彭某申、许某某、郑某乙、郑某甲,他们具体怎么参与的我说不上来,因为当时场面很乱。

我参与妨害执行公务了,与执法人员争吵和撕拉了,掐住倪某某的脖子往东太平小区院里走。晚上20时没有参与殴打法人员。

5、被告人郑某甲的供述:2013年4月28日下午6点左右我在新城区东太平小区南门口经营烤鸡翅,我表哥彭某甲和他老婆经营麻辣串摊位,城管让他把摊位收走,彭某甲不撤走并和城管人员吵起来,彭某甲的父亲彭某丙、彭某甲的伯母和我参与和他们争吵、辱骂,随后人越来越多,过了一会儿穿白衬衣男子让城管队员强行搬彭某甲摊位上的菜,把菜弄地上了,我们就从他们手里夺东西,双方撕拽到一起,我上到执法车上指着白衬衣男子大喊“他就是把东西打翻的人”。彭某甲他伯母抓住白衬衣男子不让走,还拿菜叶子往他衣服领子里塞,我们撕拽了很长时间,不知道谁提议让那个男子赔偿损失,彭某甲的哥彭某乙一直在旁边协商,协商不成。彭某乙、彭某甲、彭某甲他伯母等人把男子拉进东太平小区里面,我没有进小区,他们协商一会穿白衬衣的出来了,后来听说赔偿了1000元钱才让他离开。随后我和彭某甲收拾完摊位就回小区了。我参与和执法人员争吵,也骂了他们,和他们撕拽,还上到城管执法车上进行煽动。参与人员有彭某甲、彭某甲的哥彭某乙、彭某甲父亲彭某丙、彭某甲的伯母、彭某甲伯伯彭某申、姑父许某某、我父亲郑某乙,由于人多其他人我没有注意到。

6、被害人李某乙的陈述:4月28日我本来是上夜班,这天下午5点左右我接到通知,让到单位集合,快6点钟的时候我到单位,我去的有点晚,大队长李某甲已经交待了工作,当时我不知道干什么,我们大队有十几个人,分乘三辆车,由城管局的倪局长和金局长带队,来到东太平小区南门,这时我才知道,我们城管局配合办事处清理翠湖苑小区南门夜市摊点,我们采取的方法是先通知各摊主把东西搬走,结果没人搬,这时领导说必须强制搬,结果我们在强行搬的过程中,一些摊主对我们进行围攻,其中几个人拽住我,有人还拽住我的头发,有人打我的前胸,还有人捶我的背。这时已到晚上8、9点了,因为人多我也没有看清楚谁打我的,反正撕拽着乱打,在打的过程中,把我往小区里面拉,金局长拦住不让往院里走,结果金局长也挨打了,然后不知他们说点什么,他们松了手,我就出来了。这时我感到胸口闷、头晕、上不来气,大约晚上10点钟的时候,我被送到平煤医院。到医院后我发现我左胳膊上内侧有紫印,右胳膊内侧有抓伤,另外我现在浑身疼,右耳后头痛。因为天黑,看不清是谁,反正乱打,但是打我的人印象最深的有两个人,其中一个有60岁左右,花白头发,男的,穿黑格衬衣,他打我一耳光,捶我前胸,如果我看了现场录像,我能认出这两个人。

7、被害人倪某某的陈述:新城区东太平翠湖小区南门路上,经常有人出夜市摊点,依据有关规定,我们单位做为城市管理职能部门,要对这里进行治理整顿,在我们单位开始执法行动之前,管委会已通知各办事处、村里去进行了通知,27日晚上,我们单位的工作人员也到现场执行了执法工作,要求各摊位自行撤离,但有个别摆摊人拒不撤离,还发生了冲突,在冲突中一个摆烧烤摊的20多岁男子还掂菜刀对我们进行了威胁。28日晚6点左右,我们单位又组织了十多人,再次到翠湖苑小区南门那条路上执法,清理占道经营的摊点,我们到达现场后,对各摊主逐一进行宣传和劝其离开,大约有30分钟的时间,仍然没有摊位自行撤离,在此情况下,我们就准备依法暂扣拒不撤离摊位上的物品,在我们工作人员动手搬摊位上的物品时,他们拉住不让搬,这个摊位的名称是小香玉麻辣串,我们一搬他们的东西,旁边卖鸭脖和烤鸡翅的摊位上的人也过来给卖烤串的这家人帮忙,过来围攻我们,这中间有人碰倒了烤串摊位的货架,把上边的物品碰掉到地上了,掉的东西都是他们串好的串,在他们围攻我们并和我们发生冲突后,摆摊的那个20多岁的妇女拿起摊位上的芝麻酱,朝我泼过来,造成现场更加混乱,见此情况,我见执法活动没法再进行下去,就站在一边去了,在这种情况下,摆摊的人还是对我们不依不饶,又过来围住我,说是我把他们的东西推掉了,叫着说要打我,带头的是一个30多岁的男子,穿了一件红色短袖上衣,他带头一说,另外两个人也跟着叫,说要打我,就这样一群人就过来围住了我,我要向一边躲,烤串这个摊位上的50岁左右的老婆就过来撕住我的上衣,把上衣给我撕烂了,围住我的人就过来用拳头朝我身上乱打,说要让我赔偿他们,并把我拉到他们的烤串摊位处,我不说话,他们就骂我们,威胁我,说我以后只要从这里过,就打死我,就在这一过程中还有人用脚朝我身上跺,还有一个20-30岁的男子从地上拾起掉到地上的菜,向我嘴里塞,并说如果我今天不把钱赔出来就不让我走,一直僵持了大约两个小时,期间公安人员一直想把我解救出来,但都被那些围攻我的人阻止了,后来天黑了,他们这些围攻我的人就把我拉进了翠湖苑小区的院里边,拉到院里边后,还有一个妇女跺了我两脚,是那个20多岁的瘦一些的摆烤串这个摊位上的人,还有一个男的朝我后脑勺上打了几巴掌,我回头看看也不知道是谁,他们围住我说不赔钱就不让我走,没办法,处于人身安全考虑我就答应赔偿他们一千元钱,这样他们才放我走了,钱是我们一起去执法的同事们给拿的钱。后我就回家了。4月28日那天去时,我们是联合执法,有城管局、公安局、办事处、双创办等,大部分都穿了制服,我穿的是便装,但我给执法对象也说明了我是新城区城管局的执法人员,围攻我的人还有人认识我,叫着他是副局长怼他等语言。我们单位安排人录像,录像中也显示一些情况。

责任编辑: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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