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29号我从东北回到河南以后,听韩某某儿子韩某甲说韩某某被检察机关带走了,然后我就在2014年8月30号的下午向我公司的总经理王某乙说了我在固始项目中涉嫌行贿的情况,并计划于2014年9月1号星期一到检察机关说明我涉嫌行贿的情况,因为我不清楚到检察院后多久才能回到公司正常工作,所以有必要给王某乙说一下,以免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说完以后我开车去安阳和我爱人王某丙见面,告诉她我在固始做项目期间,可能涉嫌行贿,打算于正常上班后的周一到检察机关说明涉嫌行贿的情况,并让她回郑州照顾孩子正常上学。8月31号是星期天,我原来考虑检察机关周一才上班,所以一直打算周一才去检察机关说明情况。我回东北十几天,工地上有很多资料需要整理,就到位于郑州市三全路与丰庆路交叉口的公司办公室整理资料,这时候就碰见了检察机关的工作人员,当检察机关的工作人员亮明身份后,我就主动随检察机关的工作人员到平顶山了。对检察机关的询问我如实供述了对韩某某行贿的经过。 2、证人韩某某的证言:我和段某某认识后,段某某对我说他也能做土地整理工程,也想到我们固始县投标做土地整理工程,当时段某某还说他挣钱了少不了我的一份子。2009年上半年时,丰港乡土地整理项目开始招标,我就通知段某某,说我们这有个项目要招标了,你过来投吧。停了几天,段某某给我说他借了一家公司的资质,准备报名投标,他还说了找了几家公司来“陪标”。我当时给段某某说,招标过程中有什么事,你就找固始县土地整理中心的唐骏,我会给他交待让他给你帮忙的。段某某从2009年开始在我们这做土地整理工程用山西老区建设公司的资质中的第一个标是固始县丰港乡的一个标段,后来段某某又用重庆天字实业公司的资质又中了一个标段,除了这两个标段以外,段某某在固始县应该还中的有标段,但我现在记不清了,以合同为准。我不给他帮忙,不给他协调,段某某肯定不能中标,他借用资质投标这一点就能卡掉他。段某某说他挣钱了“有我一份子”,就是说他挣钱了会给我好处费的。2010年7月份左右,我购买位于郑州祥盛街和东风路交叉口省国土资源厅家属院内刘某某的一套住房,我也没有和刘某某签订房屋买卖协议,房产证也没有过户到我的名下,刘某某这套房产的房款是105万元,后来我打电话找段某某给我准备30万元,并让段某某直接把30万元转到刘某某的银行帐户上。我装修刘某某卖给我的这套房子时,我委托段某某负责帮我装修这套房子。装修的定金也是段某某出的。至于后来的装修费用段某某出了多少,以段某某说的和上海美巢公司的装饰付费凭证为准。我之所以找段某某要钱,是因为段某某在我们这也干了不少项目,挣了不少钱,段某某在施工过程中我多次给他帮忙,比如协调社会关系、工程款的拨付、施工图纸的调整等。在我的帮助下,段某某的工程才能顺利中标、施工,段某某多次给我承诺一定感谢我,所以我需要钱时就打电话找段某某要。 3、证人于某某(河南省艺术装饰有限公司总经理)证言:证实段某某通过其借用过河南新恒通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天字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山西老区建设有限公司的资质去投标过固始县土地整理中心的工程。段某某说他在固始县土地整理中心有熟人,想通过熟人运作去中标,具体怎样运作不知道。 4、证人蒋某某证言:证实其和刘某某是2010年左右结婚的,结婚后刘某某想退休后在苏州定居,就将2008年刘某某分的河南省国土资源厅的房子以105万元卖给了韩某某,不知道什么原因没有过户。 5、证人刘某某证言:证实其在祥盛街东风路交叉口建业如意家园有一套单位集资房,2010年卖给了固始县土地整理中心的的韩某某,房价是105万包括一个车库,韩某某2010年6月7日转入其建设银行账户卡号为243212998013007XXXX中60万元,2010年7日转入其卡内30万元,现金存入15万元。2013年夏天,领到了房产证,房产证是两个,一个是30平方米的,一个是90平方米,不知道为什么是一套房子办成两个房产证,领到房产证后给韩某某打电话说房产证领到了,啥时候办理过户手续,韩某某说等等吧,其不认识段某某,这套房子还没有过户给韩某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