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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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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聂荣许合同诈骗罪、诈骗罪一审刑事判决书(2)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2-06
摘要:我和聂荣许之间没有经济纠纷,也没有经济往来。在2013年我没有给过聂荣许钱,聂荣许也没有给过我钱,聂荣许以前也没有欠我钱。我知道聂荣许以前是跑花生购销的,但是他具体在哪跑花生购销我不知道,反正我没有见他

我和聂荣许之间没有经济纠纷,也没有经济往来。在2013年我没有给过聂荣许钱,聂荣许也没有给过我钱,聂荣许以前也没有欠我钱。我知道聂荣许以前是跑花生购销的,但是他具体在哪跑花生购销我不知道,反正我没有见他在家跑过花生购销。

(3)证人贺某某的证言

我在家经营花生收购生意。我认识聂荣许,我和聂荣许之间没有经济纠纷。2012年聂荣许借了我8000元钱,当时他借我的是现金,到现在还没有还我,之前借我的钱都还给我了。聂荣许没有向我借过大量现金。我听说聂荣许是跑花生购销的,但是我不知道他具体在哪地方跑花生购销生意,我在家是没有见过他跑花生购销生意。聂荣许没有收购过我家的花生米。在2013年,我一直没有见过聂荣许,打他的电话也打不通,他在2013年也没有还过我钱。

(4)证人高某某的证言

2013年5月份的时候,具体什么时间我记不清了,当时聂荣许在我家。有一天聂荣许问我:“你们街上的寇某某让我调他家的花生米,我可以调不?”我说只要赚钱,咋不能调。当时因为花生米市场的行情比较低迷,寇某某卖给他花生米的时候,价格上每市斤又比我低1分或2分钱,所以,后来聂荣许就从寇某某家调走一车花生米,但是具体有多少我也不知道。我听说聂荣许在把寇某某家的花生米拉走卖掉之后,没有把钱支付给寇某某。后来,聂荣许又到我家的时候还被寇某某从我家拉到寇某某家,之后,聂荣许还把他老婆、孩子都带到寇某某家住下。之后的事我就不知道了。我不知道聂荣许现在有没有把花生米货款还给寇某某。聂荣许平时就是好打牌。聂荣许和新阮店乡万马村的代某某有生意上的往来,有时候代某某打聂荣许的电话联系不上的时候,代某某就给我联系,然后让我给聂荣许转话。

(5)证人聂某某的证言

我也不知道我儿子聂荣许是什么时间从家走的,我与他已经分家好多年了,我们两家住的地方距离比较远,他家的事我也不清楚。在2013年有人找过聂荣许,但是具体是什么时间我记不清了,我印象中是2013年8月份左右的时间,我也不认识那个找他的人,找他的这两个人都是男的,不知道他们为什么找聂荣许。当时刚好他们碰到我,问我:“聂荣许在哪住?”我说:“我不知道。”我不知道还有没有其他人找没找过聂荣许。

(6)证人李某某的证言

2013年聂荣许给过我钱,当时是张某某调我家的花生米,是聂荣许和张某某一块到我家去装我家的花生米的,装了之后,我说我没钱了,我就让张某某给我钱,张某某又让聂荣许给我弄钱。当天吃过中午饭的之后,聂荣许和我一块到正阳县电影院旁边的邮政储蓄银行,让外面的收货老板打给他钱之后,他取出来15万元钱给我,然后聂荣许又向我说他没钱了,让我借给他1000元钱,我当时给张某某联系,张某某也同意我借给聂荣许。聂荣许没有从银行里给我汇过钱,我和聂荣许就共过这一回事。聂荣许给我15万元钱,我印象中是2013年3月份左右的事。当时聂荣许是在电影院旁边的那个邮政储蓄银行里面向我借钱的,他向我借了钱之后,我们才从银行分开的。我不知道聂荣许在向我借钱之后有没有到张某某家的收购部里调过货。

(7)证人谢某某的证言

我认识聂荣许有四、五年的时间了,我一直在四川省成都市五块石市场做花生米收购生意,我曾经收购了聂荣许两车花生米之后,就再没有收购他的货了。我没有欠聂荣许的花生米货款,已经全部给他结清了。聂荣许说我欠他的有二十多万元的花生米货款是说假话。

(8)证人代某某的证言

我知道聂荣许在2013年春季的时候骗的有汝南县大王庄乡的王春旺(音)二十多万元的花生米钱,还骗了正阳县汝南埠镇寇某某的二十多万元花生米钱,还骗了正阳县真阳镇张某某的九万多元花生米钱。2011年11月份左右的时候,聂荣许通过我认识正阳县真阳镇收购粮食的张某某。后来,聂荣许从张某某粮食收购部里骗走价值二十多万元的花生米,因为张某某找聂荣许要钱,但是找不到聂荣许,于是她就找我,我没办法就替聂荣许还给张某某十九万元的花生米钱。后来,我找到聂荣许,让他给我打个欠条,当时聂荣许还故意在欠条上把他的名字写错成聂荣旭,我不愿意,坚持让聂荣许改过来,聂荣许才把聂荣旭改成聂荣许。到2013年4月份左右的时候,张某某又找到我说聂荣许在2011年骗她的花生米钱还没有还给她,还找我要钱,我担心我之前替聂荣许还钱的事让我家里人知道了,我就又替聂荣许还了他骗张某某的花生米钱5万元钱。

3、被害人陈述

(1)被害人寇某某的陈述

我今天来正阳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报案。2013年5月11日在正阳县汝南埠镇街上我被骗了206000元。聂荣许以前经常与我们汝南埠街上我的邻居高某某做粮油生意,我和聂荣许也只是认识,也没有共同做过生意。2013年5月9日聂荣许到我家的粮油收购门市部里问我收购的花生米卖不卖,我当时就对聂荣许说只要价钱谈好了我就卖。后来我俩谈的价钱是大花生米每斤4.47元,中花生米每斤4.00元。价钱谈好后聂荣许跟我说:“明天来装货了,你别不让我装了?”当时我就答应他明天来车了就让他装。5月11日的上午11点左右聂荣许找的车到了开始装车装到下午,30吨花生米全部装完了。临走的时侯聂荣许对我说:“我把这车花生米拉到成都的食品厂,货到付款,最多三天的时间钱就给你。”聂荣许又跟我说:“凭我跟高某某的关系,以前跟高某某做过多少次生意也没有啥事,你只管放心。”我当时想着也是那回事,他以前拉高某某的几车货也是这样的,我就相信他了。聂荣许拉货走之前给我写了-份装货手续(大米534袋,每袋49.8斤,共计118871元;中米696袋,每袋49.8斤,共计138643元;总计款257500元。)之后聂荣许就把货拉走了。三天过后我就给聂荣许打电话问他钱给我汇过来没有?聂荣许说老板还没有给他钱。过了十来天的时侯,聂荣许又到高某某家里我正好碰见他了。在这中间我还一直在给他打电话联系,他也没有跟我说他要到高某某家里。我在高某某家里碰聂荣许之后,我就问他:“你说三天把钱给我汇过来,过十来天了钱咋还没汇过来?”聂荣许说:“老板还没有给我汇过来。”后来,聂荣许说:“干脆我住你家里算了。”然后就把他的行礼包从高某某家里拿出来到我家里了。到了我家之后,聂荣许在我家里坐的有半小时左右后又跟我说:“下午两点老板给我汇钱。”中午我又领着他到街上的饭店里吃了顿饭。等到下午两点多的时侯聂荣许又说:“老板没汇钱。”后来聂荣许又说明天给汇钱,到了明天他又说后天给钱,就这样一直推到五月底。聂荣许说他回家去弄钱。我说:“你回去咋弄吗?”聂荣许说让他老婆过来,他回去贷款或者卖房子也得给我弄钱。大概是五月底或者六月初的时侯,聂荣许的老婆孟某甲带着闺女到了我家里了,我跟聂荣许说:“你让嫂子给我写个字据是自愿过来的,不然的话你走了我咋弄?货也不是嫂子拉走的,也不是嫂子欠我的钱,别到时侯弄的不得劲了,好像是我把嫂子拉过来的。”随后,聂荣许就让他老婆给我写了个字条,意思就是她是自愿过来的。写了之后,聂荣许就走了。聂荣许从我家走的时侯说最多一个星期钱就可以贷出来。等过了一个星期之后,我又给聂荣许打电话问钱的事,他开始说主任不签字了,明天又说停电了,再后来又说到月底了信用社不放款了。一直又推到七月初钱也没有给我一分。大约是七月五号左右的下午三点钟左右的时侯,聂荣许打‘110’报警说我不让他老婆和孩子走了,汝南埠派出所的民警出警到我家里了解了情况之后,对聂荣许的老婆:“你欠人家那么多的钱,那么长时间了,你要么先给人家一点呢”!派出所的民警在我家里说的半个小时左右后聂荣许到我家里了,民警就说聂荣许因为啥欠人家的钱那么长时间不还。隔的有三四天左右,聂荣许往我的卡上汇了六万块钱。因为派出所的民警当时跟我说:“你让他们在你家里老是住着也不是办法,他现在反正也是没钱,你让他给你打个欠条让他回去给你弄钱。”后来,他一家三口又在我家住了几天。我俩就商量怎样让他还钱,我俩又算算帐,因为他以前借了我8500元钱,后来,聂荣许给我写了一个206000元的欠条,欠条的时间是2013年5月11日。另外,他又给我写了一个还款计划,时间就是当天的日期(2013年7月25日)。第二天上午他一家三口就回去了。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