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刑事判决书

旗下栏目: 刑事判决书

董某某故意杀人一审刑事判决书(3)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2-05
摘要:(五)、证人董某甲(被告人的儿子)的证言:前天下午将近两点的时候,我父亲开着那辆白色回来了,当时他把车停在路边泥巴比较多的地方,我和他说话他也没有理我。他进到屋里换了衣服出来,又骑电瓶车出门了。我问

(五)、证人董某甲(被告人的儿子)的证言:前天下午将近两点的时候,我父亲开着那辆白色回来了,当时他把车停在路边泥巴比较多的地方,我和他说话他也没有理我。他进到屋里换了衣服出来,又骑电瓶车出门了。我问他干啥子,他说去黄店看一个亲戚。过有半个小时,我父亲又回来了,人家打电话要买电瓶车,他就雇了一辆电动三轮车去城关了,到了五点的时候,我母亲回来说我父亲出事了。我父亲就说他中午从我大姑家回来,在隆古宋店那里碰到一个老太太,头磕个包,嘴还出血了,我父亲把那老太太用车带走了,进城以后往付店方向走,半路上老太太要下车,我父亲就给他300块钱,然后就回家了,现在去找老太太找不到了。我当时就埋怨他为什么不给人送到医院去,我父母一块都出去找。到晚上六点多的时候,我母亲回来了,说没有找到。我接着去隆古的宋店去找,到了以后听到有人在说,人被撞倒了,嘴里窜血,又被带走了,我听见这话估计老太太没有回家。我从宋店回来就把这情况和我父母讲了,他们商量给我大姑父和二姑父打电话,后来他们也来了,大家在一块商量的结果是继续出去找。因为我父亲说给老太太放在路边上,有好心人给送到医院去的可能性比较大,所以我们都去城关的几家医院找,也没有找到,说是第二天接着找。第二天上午,我父母、我大姑父、二姑父他们又去付店卫生院去找。中午12点多的时候他们都回来了,然后在店里吃的饭,大家商量再去找一下。我父亲和我两个姑父还去路边找,他们走了有20分钟左右,我父亲和我姑父回来了,说老太太找到了,已经死了。当时我们就商量让我父亲去投案。我父亲之前去了好多次都没有找到,这次说最后再找一次,结果去了就找到了,我也有些纳闷。

(六)、证人胡某某(被告人的二姐夫)的证言:2014年9月20日晚上8点钟左右,董某某的妻子白某某给我打电话,说董某某出事了,说他开车给人撞了。我就到了他卖电瓶车的店里去了。去到以后,店里有董某某两口和他儿子董某甲。董某某就跟我说,他今天从大姐那里回来时把一个老太太碰了,给她头碰个包,嘴和鼻子都流血了,后来把老太太朝付店卫生院拉的时候,半路上老太太不流血了,要下车,而且找董某某要点钱算了,董某某就给了她300块钱,把她放在一个土堆上坐着之后就开车回家了。过了将近一个小时,董某某骑电瓶车去找,结果老太太不在那里了。我听完之后就说赶紧先找,找到后给人家看病。当天晚上就去人民医院找,没有找到,后来我大连襟徐某某来了,我们一块又去公疗医院找还没有找到,我们就商量第二天接着找。第二天上午八点不到,我们又分别去找,我和徐某某到中山医院、付店卫生院、附近的村卫生所都找了,后来又到人民医院、公疗医院、中医院、华山医院找,还是没有找到。这时大概12点多了,我两返回店里,董某某两口和董某甲在店里,我们在店里吃的饭,饭后大家商量说再找一次,让董某某的妻子和他女儿去老太太的村庄去找,我和大多数、徐某某再去土堆那里找。我们三个人每人骑一辆电瓶车往土堆那个方向走,董某某在前边走,我和徐某某在后边跟着,我们间隔有几分钟。等我骑电瓶车走到奚店村大队部的时候,董某某打电话说:“胡哥,人找到了,已经死了。”我就让他赶紧回来去投案。当时我还没有走到那个地方去,董某某说人已经找到了,我们就没有继续往前走了。

(七)、证人徐某某(被告人的大姐夫)的证言,徐某某的证言证实与证人胡某某关于寻找被害人的经过一致。徐某某另外证实,2014年9月20日中午,董某某在其家中吃的中午饭,参加的有徐某某、董某某,谢某某、曹某某、喻某某,中午五个人喝了一瓶白酒,不知道是什么牌子的,董某某喝的少一些,喝了有一两多白酒,后来每个人又喝了一点啤酒,是“雪花”啤酒。原来说董某某没有喝酒是想说他喝酒了,对他处理没有好处。

(八)、证人喻某某的证言:那天我和本队的谢某某、曹某某到徐某某家里干泥巴活,他妻兄弟的白色货车在那里,上面拉的水泥,我们用一袋就从上面卸一袋,一直到中午12点左右才吃饭。吃饭的有我、徐某某、谢某某、曹某某、徐某某的妻弟,徐某某的妻子在厨房做菜没有上桌。中午喝了一瓶白酒,是“丰谷”牌的,五个人均着喝的,每人二两左右,后来每人又喝了一瓶啤酒。下午一点多,车上的水泥用完了,徐某某的妻弟才开车走。

(九)、证人曹某某的证言,证实当天中午喻某某、徐某某、谢某某、徐某某的妻弟和自己共五个人吃饭,每个人都喝酒了,是一瓶“丰谷”牌白酒,后来除徐某某的妻弟外,每个人又喝了一瓶啤酒。徐某某的妻弟喝有一两多白酒。其他内容与证人喻某某的证言一致。

(十)、证人董某乙(被告人的大姐)的证言:当天中午喻某某、徐某某、谢某某、曹某某和董某某共计五个人吃的中午饭,他们喝了一瓶白酒,因为我在做饭,他们怎么喝的,每个人喝多少我不知道。

五、被告人董某某的供述和辩解:我昨天开车碰坏一个老太太,今天我找到老太太发现她死了,所以我来投案。昨天早上7点多钟,我开我的白色货车到隆古乡隆古村喻岗组的我姐家送水泥。然后我一直在我姐家帮忙。到下午1点左右的时候,我在我姐家吃完饭后开车回家。我开车从西往东走到隆古乡隆古村西宋店组的时候,有一个老太太骑一辆人力三轮车从北边骑出来并往西拐,我急忙踩刹车,车刹住的同时也和老太太迎面撞上了。老太太摔倒以后坐在地上,我赶紧下车去扶她,当时路边有一个骑电瓶车的人路过,我让他帮我将右边车门开开,我把老太太扶到我的汽车上后就开车带老太太走了。车开到潢川城关到隆古路口时,我给车往西边拐到往付店镇的方向。车走到奚店村曹围孜组附近时,我看到老太太坐在车上总是想呕吐,并且还说自己热。我当时害怕给她热坏了,于是就把车停到路边,把老太太抱到路边一棵树下的土堆上,让她在那里吹吹风。我问老太太:“现在感觉怎么样?”老太太说:“皮外伤,你给我一点钱就可以了。”当时我身上就300块钱,于是我就钱放在老太太手里,说:“我去前面看看有没有诊所,再接你去看病。”之后我就开车调头往城关方向走,走到新法院工地对面我开的雅马哈电动车店里,我在店里换了衣服,然后就骑电动车去老太太坐的地方找她,前后大概有一个小时,等我又去到老太太休息的地方时,发现老太太已经不在那里了。我当时想可能是老太太拿着我给的300块钱自己去诊所了,或者是有路过的好心人报警,110给老太太送医院了。于是我就去潢川县人民医院找,但是没有找到。我想着老太太伤的不重,自己回去了,然后我又回到店里了。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