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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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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某、杨某某、李某某犯故意伤害罪一审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2)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1-02
摘要:另查明:汝某某在长葛市华健医院入院时间为2013年12月9日凌晨40分,当日2时20分转往长葛市人民医院,又于当日17时转往河南省人民医院接受治疗。2014年1月14日转往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2014年5月12日转入上海华佳医

另查明:汝某某在长葛市华健医院入院时间为2013年12月9日凌晨40分,当日2时20分转往长葛市人民医院,又于当日17时转往河南省人民医院接受治疗。2014年1月14日转往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2014年5月12日转入上海华佳医院。经鉴定汝某某的损伤程度为重伤。后被告人李某某赔偿被害人38万元,取得了谅解。杨某某赔偿40万元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被告人李某某赔偿10万元、某郭赔偿2万元,其他人赔偿2万元。共计92万元。

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材料予以证实:

1、被告人供述及辩解

(1)被告人李某某供述:当时在锦楼的有某郭、杨某、李某某、赵某某、一个姓徐的、小韩。我们几个开始喝啤酒,停没几分钟蹦迪开始了,除了我和杨某,他们都上去舞台蹦迪了。我们俩准备走,杨某上去舞台想给他们几个说一下,我随后也上去了。我上去的时间见某郭、姓胥的、赵某某、李某某不知道因为什么在台子中间推一个人,围在一起了。我刚到跟前就被绊倒了,我怕别人踩住我,就赶紧从台子上下去,下去时候崴住脚了,我就拽着栏杆坐在地上揉脚,后来一看我认识的人都不在舞台上,舞台上的人说都出去了。我就从吧台大门出去站在大门西边,我看见某郭、小韩几个人在大门口推着一个人在吵着说什么,我就到他们跟前,听他们几个说刀子捅到军伟了,拽住这个人不叫走。这个人是外地口音,他说的话我也听不懂,说着推着在院子里移动着,我在这个人后边站,突然我被绊倒了,外地口音的人踩住我的脚也跌倒,压着我的腿了,有人把我扶起了。我起来后扶着腿去一边了,我在一边活动了一下腿,觉得腿能动,就把腰带抽了拿在手里。这时我看见外地口音的人在院子中间靠南的地上坐着,小韩、某郭等三四个人在他跟前站,我瘸着过去,很生气的走到那个外地口音的人身边,朝他右肩上跺了一脚,肚子上跺两脚,然后这个人就躺那了。这时我电话响了,我去一边接电话了。接了电话之后,我看到小韩把外地口音的男的仰面摁到一辆白车的引擎盖上,对方抓着他的胳膊。我当时打着电话转到白车的左驾驶门处,拿着腰带朝着这个人的后背抽两下,我感觉着就没抽到这个人身上,因为我离的远。这时我见军伟抓着一个人的两只手在一辆车门旁边站着撕抓在一起,这个人鼻子流着血。我就赶紧跑到跟前问军伟被捅住什么位置了,军伟说捅住背了。然后我用腰带打那个人,打了两下都没有打住,都被军伟用胳膊挡住了,我就去一边了。停了有五、六分钟时间,建设派出所的人过去了,这时我看到外地口音的人在院子的中间坐在地上打电话,派出所的人过去他跟前问了几句话,之后抓着他的胳膊一起上了警车,在上警车的过程中,这个外地口音的人一直打着电话。

(2)被告人杨某某供述:2013年12月8日晚上,我和某郭、张超辉(李某某)、小韩、李某某、胥某某、李某某、黄某某、赵某某在长葛市溢水路中段锦楼娱乐迪厅玩。到晚上10点半左右,蹦迪快开始了,李某某和黄某某先走了,他们几个开始上到舞台上蹦迪。我最后上舞台给他们说我先走,刚上舞台感觉有人朝我头后面捶了几下,接着我们几个和对方几个人在舞台中间高台的边上撕扯开了。我在后面拽住一个人往后边一摔,我们两个都倒了,有人朝我身上踢了两下,我站起来后朝一个人身上打了几下,这时保安把我们两个劝开了。我站在台子北边,保安将其他人清出场子。这时我注意到,胥某某和赵某某他们两个拽着一个年轻孩按到高台子上,那个年轻孩拿着刀,我听军伟说“赶紧把他的刀夺过来,他捅住我了”,我就上前帮忙夺刀。这时看到一个人上到高台子上,我也跟着上去,先上到台子上的那个人朝拿刀那个孩的身上踢了几下,我也跟着朝那个人的手上踢,踢着军伟了。然后一个保安上去把我从台子上拉了下去,我就去院内了。到院子后,我想着不会再打了,就坐到车上了。在车上我看到我方和对方的人又打开了,我见有人拿着棍子在追着一个人打,还有一拨人在一辆宝马车跟前打,在宝马车前对方是两个人,我方的人我记得有高个,还有两个低个的我记不清是谁了。在院内打了有六七分钟,建设路派出所民警过来了。之后我开车准备走,我看见宝马车前面躺着一个人,我调了几下车头后,把车开到院门口,保安拦着不让走,民警给我说一会儿都到派出所里去。民警把军伟叫上警车,又过去喊了喊躺在地上的那个人,躺在地上的那个人站起来,民警扶着他也上了警车。民警走后,我在娱乐城外面接住小韩开着车去了派出所。到建设路派出所门口后,我站在派出所门口南边小军烟酒门市部门前,没有进到派出所内。我见有一群人进到派出所内,这一群人都是谁我不认识,我在那里站了有两三分钟时间,120急救车来了,车开到派出所院内,一会儿又出来正南走了,我就开着车回家了。第二天我听说有一个人被打受伤昏迷住院了。

(3)被告人李某某供述:2013年12月8日晚8点多,我和赵某某、胥某某、某郭、杨某、张朝辉(又名李某某)、韩某某一共7个人酒后到锦楼娱乐迪吧玩。我们一边喝啤酒一边聊天。后来我们几个人到舞台上蹦迪时,某郭和一个三十多岁的男的在推搡,我上去帮忙把那个男的推到了舞台下面。这个人又上到舞台上,推着我到了DJ台边上。这个男的是外地口音,说的什么我也听不懂。杨某拽住这个外地口音男的把他摔倒在舞台上了,我也被带倒了。我站起来之后,迪厅保安把我拉到西边的安全通道门口了。我又到迪厅内看到赵某某和胥某某他们两个按着一个年轻人按到DJ台上半趴着,军伟和文凯说这个孩拿的有刀。我上到台子上,杨某也跟着上去,我到台子上后弯腰扇那个孩,有人就把我从DJ台上推下去了,杨某还在台子上。到台下之后我和一个穿黄毛衣的年轻孩到院子里了,我们两个来回转着说着,他断续的拽着我的衣服,他喝多了说的什么我也听不清。正说着安全通道出来一群人,他打我一拳,我就还手打他,他在院里跑,我就追着打。这时一个穿毛领皮衣的年轻孩上去帮他打我,我就退着跑,跑着的时间我把我的皮带抽下来开始还击。这时胥某某也过来朝穿黄毛衣年轻孩打一直到院门口。我跑到外边掂了一根木棍站到门口了,双方不再打了,我就把棍扔了。我见赵某某还拽住那个拿刀的人在院子的宝马车跟前站着,我就过去喊他走。往赵某某跟前走的时间,我见那个外地口音人躺在院子中间的地上,我跟军伟说我走哩,然后我就和胥某某一块儿走了。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