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刑事判决书

旗下栏目: 刑事判决书

刘XX等五人寻衅滋事一案一审刑事判决书(6)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5-12-31
摘要:(16)证人于XX的证言。2014年1月21日晚上7点多钟,我村的我自家一个哥高二X来我家,让我第二天去给他家帮忙弄韭菜,大概有十来分钟左右,他要走了,我就抱着我二岁多的儿子到门口送他出去,走到我们胡同口,高二X

(16)证人于XX的证言。2014年1月21日晚上7点多钟,我村的我自家一个哥高二X来我家,让我第二天去给他家帮忙弄韭菜,大概有十来分钟左右,他要走了,我就抱着我二岁多的儿子到门口送他出去,走到我们胡同口,高二X就向北回家了。当时我站在胡同口,我看见高X从赵XX家出来,当时高X走在前边,后边还有七、八个年青孩也一块出来。我看见高X往他家胡同口走,高X正走时,突然看见高X自己躺在地上。跟着高X出来的七、八个年青孩从旁边过去,没有管高X。我就抱着儿子过去看,当时看见高X脸上有血,高X没有睁眼。我就站在胡同口喊高X他妈,高X他妈就过来了,他妈搂着高X,喊高X。把我儿子吓哭了,我就抱着儿子回家了。今年过春节后一天,高X的母亲的申XX问过我。我当时跟她说看见她儿子高X突然躺在地上了,然后我就喊她了。我当晚看到高X从赵XX家出来,跟着高X一块出来有七、八个年青人,这几个年青人我都不认识,不知道是不是我们村的。高X躺在地上时,没有发生打架。

(17)证人高二X的证言。高三X的妻子申XX让我来派出所作证,我就骑着摩托车过来了。我没有看到申XX的二儿子怎样躺在地上的。二孩儿躺到地上之后我才看到的,我没有看到二孩儿是怎样躺到地上的。我村的赵老六的儿子赵XX结婚的晚上,大概是去年腊月的一天晚上,大概七点多钟时,我去我兄弟高四X家找我兄弟媳妇于一X(大名叫于XX),让她第二天帮我摘我家棚里的韭菜上的干秸。我从她家出来时大概八点来钟,改香从家里送我,在她家胡同口时,看到她家前边的赵老六家有一群年青人出来了,大概有七、八个年青人,他们一块朝我们站的对面胡同口方向走。当时在我和改香对面停了一辆白色的越野车,在车没有多远我看到有个年青孩儿躺在地上了,之后有三、四个年青人急匆匆的上车,车往北方向开跑了。这时我正和我兄弟媳妇改香站着说话,我对改香说“我瞧跟二孩儿样”。我就往北朝我家走了,我没有去看躺在地上的那个二孩儿跟前去。之后什么情况我就不清楚了。我当时也没看到,不知道他是怎样翻的。估计是被打翻的。

(18)证人高五X的证言。2013年腊月份,我家前边第二排的赵老六的儿子赵XX典礼的头一天晚上,我去他家随礼。我随过礼大概在晚上八点来钟然后我就回家。刚进家没几分钟听到我家外边有人吵吵,我就出去看怎么回事。我家在大路西边第一家,我出门口后在我家门前的大路上有四五个年青人乱打一个年青人,当时我看见那四五个人用拳头、用膝盖乱打那一个人,把那个人打翻到地上了。这时我看见翻到地上的是我家东边前头一排房的高三X的高二孩儿。当时高二孩儿快翻到地上时,赵老六的老婆和高二孩儿的妈过来了,她俩个人一只手拽着高二孩儿,一只手推着打二孩的年青人。高二孩儿翻到地上后,这四五个年青人往南走了,往南走十几米远在我家和赵XX家中间的那排房时,我看见从东边的胡同里跑过来有四五个年青人,胡同里这四五个人和打高二孩儿的四个人乱打开了。我没看清他们是怎么打的,我只看见有个人被打翻到地上了。这时有个人从南边过来开车,当时我家门口路东边停着一辆白色的越野车,车头当时是朝北的,那个人发动着车以后,调了个车头朝南开,我看见那辆车开到我家前排高六X家门口时,那辆白色的越野车的右边的前、后两个车轮从一个年青人的腿上碾过去。那辆车继续往南开,在南边调个头后,越野车又拐过来了,又停在我家门口。这时我看见从车西边上去一个年青人,这个车就往后倒,倒有一两米远。这时就有人往车身上乱砸砖头,一有人往车上扔砖头这辆车就往北开走了,这辆车就没有再回来。我这时就往南走就看被车碾的年青人是谁,当时赵老六的儿子赵XX在地上搂着那个年青人我也不知道是谁。在赵XX家路东边刘九X后头的屋角看见也有个年青人伤了,我看见他自己捂着头,我也没有认出来是谁。我当时问周围的人捂头的是谁,说是我村的刘XX。我就在前边高六X家门口立着看,赵XX先是用手搂着那个年青人,后来又从家里拿出来一条被子盖住了。后来淇县过来两辆车把赵XX搂的年青人拉到他们淇县去看病了。

(19)证人申XX的证言。我知道我儿子高X头上有血受伤了,后来高X送到县医院时,我在县人民医院看到我村的刘XX和刘一X也去了,但是我没有看见他俩头上有流血了地方,后来听说刘XX头上有个疙瘩。那天晚上大概八点来钟,我在我家北院,我家的北院在赵XX家东边的后一排。我在屋里听到我村的改香在我家的外边喊:“宝风、宝风,快点来。”我从家出来后,看到我村的改香我家西边的大路上站着,当时我儿子高X正头朝东躺在街里的水泥路上,高X身旁边站着我村的七八个男的,我记不清都有谁了,当时都在高X周围立着。我过去以后马上把他扶起来,我自己搀着他往家走,走到胡同里时我自家一个侄子高一X也过来帮我一块把高X扶到我家。当时我见高X头上有个窟窿,头上流着血。我就联系我村的刘十X的车,我和我大儿子高红铺、刘十X和他妻子司俊芬、本家哥高清林先把高X送到新镇镇卫生院,新镇卫生院看了看后让我们到浚县去看。然后我们就把高X又拉到县人民医院。在县医院先作了个脑CT检查,又包扎一下。觉得高X受的是外伤应该没有大事,当天夜里十二点左右我们就回家了,后来在我村输了两天液,后又在卫贤镇山西村一个门诊里输了两天液。我从家里出来后去扶高X时,当时没有人打他,我出来后看到他头上已经流血了,我过去直接把他从地上扶起来就把他搀到家了。

(20)证人王二X的证言。证明王二X不清楚高X是怎样躺在地上的,当时没有看见有人打架。淇县人被打伤的事,我不在场。

(21)证人赵三X的证言。2014年1月21日晚上是我侄子赵XX结婚的前一天晚上,当时我在他家管事。晚上鹏程的朋友也都来随礼,淇县的有四、五个人,我们村的刘一X、刘XX陪淇县的人一起吃饭。吃饭期间,我看到刘一X、刘XX、郭XX、刘二X在,听说他们是来找事咧,刘XX说在吃饭期间淇县的人骂他了还拿饮料瓶打他了。我就劝刘一X、刘XX回屋里。过了一会高X来随礼了正好赶上我儿子赵四X喝醉了,淇县的人也准备走了。我就让高X把淇县的人送走,我就把我儿子送回家了。我刚到家听说我侄子门口打起来了,我赶紧去看,看到赵XX在地上蹲着抱着淇县一个受伤的人,我就打了120、110。

(22)证人常XX的证言。2014年1月21日晚上,大约八点左右,一个年轻人来到自己家里,称是淇县的,来给赵XX随礼,跟村里的人打了起来,眼镜也被打掉了。

(23)被害人纪XX伤情照片、住院病历及豫FJ0055纳智捷越野轿车被砸毁照片,证明纪XX受伤治疗和豫FJ0055纳智捷越野轿车被损毁的情况。

(24)抓获经过、到案经过、情况说明,证明被告人刘XX被抓获归案的情况;被告人高XX、郭XX、王XX、刘X均是自动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25)刑事案件和解协议书、收到条,证明被告人高XX、郭XX、王XX、刘X的近亲属已代其四人与被害人就本案民事部分达成调解协议并履行。

(26)情况说明、拘留证,证实刘一X已另案处理的情况。

(27)浚县人民医院诊断证明书,证明被告人高XX于2014年1月21日在浚县人民医院诊断为头外伤。

(28)浚县人民医院病历,证明被告人刘XX于2014年1月21日23时急诊以颅脑损伤住院,于24日8时出院,诊断为头皮挫伤。

(29)浚县公安局物证鉴定室(浚)公(活)鉴(法)字(2014)014号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书,鉴定意见为纪XX面部累计缝合创损伤程度属于轻伤二级。

(30)浚县价格认证中心浚价证鉴(2014)8号关于纳智捷SUV的价格鉴定结论书,价格鉴定结论:人民币捌仟陆佰玖拾柒元整(¥8697元)。

(31)辨认笔录,证明被害人纪XX辨认出刘XX就是打伤他的人。

(32)户籍证明,证明刘XX出生于1994年10月5日;高XX出生于1991年5月15日;郭XX出生于1992年5月7日;王XX出生于1993年10月16日;刘X出生于1991年3月27日;犯罪时均已达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

上述证据来源合法,内容客观真实,能够相互印证,足以证明案件事实,本院予以确认。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