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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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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徇私枉法、鲁子瑞、徐铁栓非法买卖爆炸物一案一审刑事判决书(2)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5-12-25
摘要:6、提取笔录及河南省工程爆破协会鉴定报告,证实2015年5月27日由镇平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侦查员陆某某、张某某在南阳市神威爆破工程有限公司镇平分公司提取鲁子瑞、徐铁栓非法买卖爆炸物案中疑似导火索2米左右。2015

6、提取笔录及河南省工程爆破协会鉴定报告,证实2015年5月27日由镇平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侦查员陆某某、张某某在南阳市神威爆破工程有限公司镇平分公司提取鲁子瑞、徐铁栓非法买卖爆炸物案中疑似导火索2米左右。2015年6月17日送河南省工程爆破协会鉴定,该送检的疑似导火索为正规厂家生产的导火索,能够引爆火雷管。

7、抓获经过,证实被告人到案情况。

8、现金账及收款收据,证实2011年9月2日镇平县原城郊派出所收徐铁栓2万元,马某某5000元,鲁子瑞8000元。

9、物证,雷管、炸药、导火线照片。

10、证人李某某证言:2011年8月份的一天上午,原镇平城郊派出所一个人给我打电话说我丈夫买炸药被抓了,叫我去处理。下午我到镇平城郊派出所后,一个人把我领到办公楼一楼西门朝北的办公室,说让我找坐在电脑桌前的一个警察,说他是领导,当家。我就问:“领导,我们事咋办,咋才能放人。”这个坐在电脑边的人(黑黑的,四十多岁,个子高高的)说:“罚3万,要不,过晚上十二点就要拘留人。”我说没那么多钱,少点吧,后这个领导说罚两万算了。我就和郑州的亲戚打电话借钱,到晚上才将钱交上。因为是我租的车,又替租车女家里出了5000元。处理这个事,我就是找上面说的这个领导商量的,他也当家,钱交后,我们人便放了。

11、证人王某证言:我和张某某、王甲、訾某某、李某某、张某甲一组,张某某是该组负责人。2011年8月份的一天晚上,我和李某某、王某三人开车夜间巡逻,到镇菩路与杏山大道交叉口发现一人行踪可疑,我们便下车去盘查,最后他说帮人买炸药,正在等买炸药的人。我记得停一会,有一辆面包车开过来,停到路边,我们上车去检查,车里当时装有雷管、导火线,车中坐着一个中年男子,司机是一女的,因为涉及爆炸物品,我们马上和张某某打电话联系,他安排把三个嫌疑人连车带回所里进行调查,我记得在路边还找到一袋炸药,回到所里后,张某某就安排我把炸药、雷管、导火索拍照,采集有关人员血液,由他亲自办理扣押手续,后他又安排李某某、訾某某、王某对三个嫌疑人进行讯问。

炸药刚好有一满袋,记不清有多少公斤,雷管是一盒,导火索是一盘,具体多少有扣押清单,扣押手续是张某某办理的。经辨认,炸药和导火索照片是我照的,办案人张某某本人签的字,应当是他本人签的。那天晚上问完笔录后时间已经很晚了,天就算亮了,所里问人的把材料交给张某某后,有的人便休息了。我记得第二天上午,一个叫王某某的人到派出所,找张某某说这个事,至于是如何说的,我就不知道了。等我又上班的时候,好像听李某某说,前天扣的车咋没见了,以后的事就不知道了。

12、证人李某某证言、王某证言,内容同王某证言基本一致。

13、证人张某证言:2011年8月的一天晚上,我在家和一个叫老冯(具体叫什么我不知道)一起,原城郊派出所去三四个人,说是要搜查鲁子瑞住的地方。当时我听说他卖炸药被抓着了,我配合他们搜查后,也没有搜到什么东西,派出所的人就走了,后来又打来电话,让我过去问笔录,我说第二天早上去。第二天早我和王某某(又名师子,他和城郊派出所的人熟)一起到派出所,在张某某办公室见到他,听王某某说他是副所长,他说让我们配合找到老冯(说老冯是卖给鲁子瑞炸药的人),后来我和派出所的三四个人一起坐车到老庄北帝王庙找,但是没有找到,回来的时候已经是中午了,派出所已经在吃饭,我又和师子一起找到张某某,商量如何处理鲁子瑞的事。我记不清是在张某某办公室还是在派出所院里,我和师子给他说鲁子瑞这人不是咱这的,老婆又跑了,可怜不拉的罚了款算了,张某某说最少罚一万,我和师子说少罚点算了,最后张某某说罚8000,鲁子瑞身上没有钱,我出6000元,师子拿出2000元,交给张某某。之前我不认识张某某,因为听王某某说他和张某某在北关是邻居,他们熟,所以我那天和他一起到派出所,到后经师子介绍我才知道他是副所长,主管这个案件的。

14、证人王某某证言:鲁子瑞以前在张某那住,平时叫他蛮子,因为他不是我们这的人,是陕西人。2011年8月的一天晚上我在家,张某给我打电话说鲁子瑞被城郊派出所抓了,并说把他住的地方搜搜,当时我说让他先问问啥事,第二天再说。第二天早上,我和张某一起到派出所,可能在张某某办公室见到他,他说让我们一起找老冯(说老冯是那天晚上卖给鲁子瑞炸药的人),后来张某和派出所的人一起坐车去找了,我就离开派出所。中午张某回来又和我联系,说没找着人,我又到派出所和张某一起找到张某某,商量咋处理鲁子瑞的事。我记得好像在派出所院里,我和张某给他说蛮子老婆又跑了,怪可怜,交俩罚款算了,张某某说最少罚一万,我和张某说少罚点,最后张某某说罚8000。当时鲁子瑞没有一分钱,最后我出2000元,张某出6000元,好像是交给张某某了,也没有票。后来我就走了,鲁子瑞后来出来了。因为和张某某在北关是邻居,有时没事了在一起玩牌,也熟,所以那天和张某一起到派出所找他说这个事,他当时是所里的副所长,办这个案件的。

15、证人赵某某、郭某(系参与销毁爆炸物工作人员)证言,主要证实参与销毁鲁子瑞、徐铁栓二人非法买卖的爆炸物,其中炸药采取水溶的方法进行了销毁;雷管是引爆的方式进行销毁;导火索是采取焚烧的方式进行销毁。以二人经验判断,雷管、导火索具有使用性能,可以作为民用爆炸物使用。

16、证人马某某证言:8月28号晚上6点左右,徐铁栓说用下我车,让我把他拉上去镇平办点事情。到镇平后,徐铁栓给一个男的打电话,约好一起去吃饭,我们一起在207国道旁一个地摊上吃饭,我在桌子上坐着,他俩去树林边谈事情。我隐约听到徐铁栓说老板催我要货哩,老板养了一批人等着开工,而且钱好像已经付过了,叫你们抓的那个男的赶紧供货。吃过饭休息一会,那个男的打电话过来一个黑色普桑车把他接走了,后来徐铁栓接了一个电话,叫我把他拉上顺着路直走,最后停在一个立交桥路边,从黑普桑上抱来一箱东西,他们慌里慌张的往我车上装,我感觉到纸箱里面装的雷管、导火索,因为他们说是用于矿山上的,我对徐铁栓说你可别坑我,这是违法的,徐铁栓说没事,放心吧。我后来对徐铁栓说走吧,时间不早了,他说事情没办完,让我再等会。我在车上听音乐,徐铁栓一直在发信息,我一直催他,他说货再有半个小时就到,大概过了二十分钟,徐铁栓接了一个电话,说让我们怎么走,结果就碰到你们了,被你们抓住了。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