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乐陵市公安局发、破案经过,刑警大队出具的办案说明,兴隆街派出所出具的办案说明证实,2015年3月18日4时48分,乐陵市公安局兴隆街派出所接报警后到现场发现韩某海站在门口,经询问认为案情重大遂于6时许移交刑警大队,刑警大队对韩某海进行讯问,其如实的交代了犯罪事实,后主动的带领刑警对犯罪现场进行指认,指认现场时刑事技术人员对现场勘验、检查仍在进行中。被害人韩某照去医院时乘坐的出租车经查找未获。 4、被告人韩某海、被害人韩某照的户籍信息证实,被告人韩某海于1948年2月2日出生,符合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被害人韩某照系成年人。 5、乐陵市公安局提取笔录2份证实,提取韩某海血样和口腔擦拭物的情况。 (二)证人证言 1、高某华(韩某照女朋友)证言证实,2015年3月17日韩某照因为家庭琐事把他们家的饭店砸了,其与韩某照大约12点左右睡觉,醒来发现韩某照的脖子上全是血,韩某照的爸爸手拿菜刀站在床边,两人正在抢菜刀,后看到韩某照跑下楼就也跟着下楼,在门外求人打报警后并打的去医院。 2、韩某辉(韩某海大儿子)证言证实,其弟弟韩某照一发脾气就经常打其父母,还砸家里的东西,也砸过其家的东西一次。 3、杜某萍(韩某海妻子)证言证实,韩某照对父母非打即骂,其胳膊让他打的一天天的疼,腰也经常疼,腿被他打的也有些瘸。2014年农历腊月二十几那天他爸爸的脑袋还被韩某照用酒瓶打破了,缝了5针。他妹妹也被他打过好几次,还把他哥韩某辉的小家电店给砸了。2015年3月17号他让给他35万元钱出去打工,没满足他的要求,从中午就一直闹的晚上,又砸东西又砸人,韩某照拿根棍子追打他爸爸,把他爸爸打倒在地上,后来是邻居们拉开的。当天晚上其和老伴,还有女儿没敢回家睡,住在人民医院旁的一个宾馆。到18号早上5点左右才发觉老伴儿不见了。 4、韩某(韩某海女儿)证言证实,其二哥韩某照平时经常无缘无故的打其父母和她们,也打砸家里的东西,其父母都快70岁的人了,还一天天地为了韩某照拼命干活挣钱,2014年11月份还借钱给韩某照买了一辆车,2014年农历腊月二十几的时候,韩某照用酒瓶子把其父亲的脑袋砸破了,缝了5针,3月17日那天韩某照在家里喝了酒就开始闹,砸家里的东西,还拿刀要砍其父亲,到了晚上7点多钟的时候韩某照还是闹,拿起一根棍子就追打其父亲并打倒在地。后来其父母没敢在家里住,与其三个人在人民医院旁边找了个小旅馆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