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刑事判决书

旗下栏目: 刑事判决书

刘帅、徐某等犯盗窃罪赵某、刘某甲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一审刑事判决书(3)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采集侠 人气: 发布时间:2015-10-19
摘要:三、被告人刘帅犯罪所得人民币4060元、被告人徐某犯罪所得人民币2800元、被告人吴某犯罪所得人民币4060元、被告人李某犯罪所得人民币3060元、被告人赵某犯罪所得人民币4000元、被告人刘某甲犯罪所得人民币3500元,

三、被告人刘帅犯罪所得人民币4060元、被告人徐某犯罪所得人民币2800元、被告人吴某犯罪所得人民币4060元、被告人李某犯罪所得人民币3060元、被告人赵某犯罪所得人民币4000元、被告人刘某甲犯罪所得人民币3500元,依法予以追缴。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天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审 判 长  蒋慧敏

审 判 员  孔 慧

代理审判员  宋新胜

二〇一五年九月三十日

书 记 员  刘 洋

责任编辑:采集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