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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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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驻马店市环境卫生管理处诉被告驻马店市大鑫物业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4)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3-08
摘要:本诉案件受理费7790元,由原告驻马店市环境卫生管理处负担7165元,由被告驻马店市大鑫物业有限公司负担625元;反诉案件受理费1600元,减半收取800元,由反诉原告驻马店市大鑫物业有限公司负担690元,由反诉被告驻马

本诉案件受理费7790元,由原告驻马店市环境卫生管理处负担7165元,由被告驻马店市大鑫物业有限公司负担625元;反诉案件受理费1600元,减半收取800元,由反诉原告驻马店市大鑫物业有限公司负担690元,由反诉被告驻马店市环境卫生管理处负担11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 判 长  赵丽莉

审 判 员  刘 林

人民陪审员  黄 静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书 记 员  丁 婷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