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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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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金恒丰商贸有限公司与河南鹏钰集团有限公司、河南哪吒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2)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5-12-23
摘要:2014年8月6日,河南鹏钰集团有限公司作为甲方,南阳金恒丰商贸有限公司作为乙方,双方签订《委托担保合同》,合同编号为:委字2014第0804号,内容为:“…甲方拟向他人融资借款,委托乙方提供担保并办理相关事宜,

2014年8月6日,河南鹏钰集团有限公司作为甲方,南阳金恒丰商贸有限公司作为乙方,双方签订《委托担保合同》,合同编号为:委字2014第0804号,内容为:“…甲方拟向他人融资借款,委托乙方提供担保并办理相关事宜,甲乙双方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第一条担保的债权人、金额、期限: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担保总金额为100万元(其中:6月期限的100万元),乙方担保的具体债权人、金额、期限在甲方、乙方与出借人签订的《借款担保合同》中予以群定。第二条管理咨询费用1、甲方自愿按申请借款担保金额的一定比例向乙方支付担保费和评审费,经乙方认可后,具体数额由乙方以《管理咨询费用清单》方式通知甲方。若经乙方初评终止该项目,评审费按每件78000元收取。2、甲方实际支付数以乙方开出的收据为准,预收的费用多退少补。…第十一条本合同若发生争议协商不成引起诉讼,由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014年8月6日,河南哪吒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作为甲方,南阳金恒丰商贸有限公司作为乙方,双方签订反担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反保字2014第0804号,内容:“…借款人河南鹏钰集团有限公司因第1项原因(1、申请银行贷款或其他借款),委托乙方向债权人提供信用担保,借款人委托乙方担保的主债权人为南阳金恒丰商贸有限公司总金额为100万元、期限6个月。为此,甲方自愿向乙方提供反担保。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保证反担保范围1、乙方履行上述“主债权合同”项下保证义务所支付的全部款项,包括借款本金、利息;2、借款人应当支付的违约金;3、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拍卖费、保险费及评估费等)。第二条反担保保证方式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如果反担保既有本保证又有物的担保,则甲方和物的反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第三条反担保保证期间反担保保证期间为二年,反担保保证期间自乙方履行上述“主债权合同”项下保证义务之日起算。在反担保保证期间内,若发生允许主债务人延期付款的,甲方仍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间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的起算日为延期后的第二天。…第九条合同争议解决在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或纠纷,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宛城区人民法院起诉。…合同签署地:南阳市嘉合尚都508室。…”。

2014年8月19日,河南鹏钰集团有限公司作为甲方,南阳金恒丰商贸有限公司作为乙方,双方签订《委托担保合同》,合同编号为:委字2014第0805号,内容为:“…甲方拟向他人融资借款,委托乙方提供担保并办理相关事宜,甲乙双方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第一条担保的债权人、金额、期限: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担保总金额为157万元(其中:5月期限的157万元),乙方担保的具体债权人、金额、期限在甲方、乙方与出借人签订的《借款担保合同》中予以群定。第二条管理咨询费用1、甲方自愿按申请借款担保金额的一定比例向乙方支付担保费和评审费,经乙方认可后,具体数额由乙方以《管理咨询费用清单》方式通知甲方。若经乙方初评终止该项目,评审费按每件102050元收取。2、甲方实际支付数以乙方开出的收据为准,预收的费用多退少补。…第十一条本合同若发生争议协商不成引起诉讼,由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014年8月19日,河南哪吒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作为甲方,南阳金恒丰商贸有限公司作为乙方,双方签订《反担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反保字2014第0805号,内容:“…借款人河南鹏钰集团有限公司因第1项原因(1、申请银行贷款或其他借款),委托乙方向债权人提供信用担保,借款人委托乙方担保的主债权人为南阳金恒丰商贸有限公司总金额为157万元、期限5个月。为此,甲方自愿向乙方提供反担保。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保证反担保范围1、乙方履行上述“主债权合同”项下保证义务所支付的全部款项,包括借款本金、利息;2、借款人应当支付的违约金;3、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拍卖费、保险费及评估费等)。第二条反担保保证方式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如果反担保既有本保证又有物的担保,则甲方和物的反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第三条反担保保证期间反担保保证期间为二年,反担保保证期间自乙方履行上述“主债权合同”项下保证义务之日起算。在反担保保证期间内,若发生允许主债务人延期付款的,甲方仍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间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的起算日为延期后的第二天。…第九条合同争议解决在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或纠纷,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宛城区人民法院起诉。…合同签署地:南阳市嘉合尚都508室。…”。

2014年8月6日,张庆满作为甲方(出借人),河南鹏钰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乙方(借款人),南阳金恒丰商贸有限公司作为丙方(保证人),三方签订《借款担保合同》一份,合同编号:JHF保字2014第0804号,内容为:“…乙方向甲方借款并委托丙方担保,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借款金额、期限借款金额壹拾万元整,借款期限为6个月,自2014年8月6日起至2015年2月5日止。借款金额、实际借款日与到期日以《借据》为准。《借据》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二条借款利率、利息借款月利率为18‰。计息方式为:自款项交付之日起,按月结息,每期利息1800元(结息日为节假日的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借款到期结清所欠本息及其他款项。…第四条担保约定丙方向甲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丙方出具《承诺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保证范围为:本合同项下全部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借款人违约而给出借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保证期间为六个月。第五条反担保约定乙方提供的反担保另行签订有关合同。第六条付款、还款方式在乙方提供的反担保人与丙方签订反担保合同并按反担保合同约定履行公证或抵(质)押登记等手续后三日内,丙方通知甲方向乙方交付借款。出借人按照合同约定将资金交付于借款人指定的账户,乙方还款和结息时将资金交付于出借人指定的账户:借款人指定的收款银行账号借款人指定的收款人薛洁银行账号6227002590450229175开户银行西峡县支行建行;出借人指定的收款银行账号:出借人指定的收款人张庆满银行账号6217002590001439506开户行社旗县支行建行。…第八条违约责任1、甲方逾期两日向借款人交付资金,应按合同出借金额的日万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向丙方支付出借金额百分之三的违约金;超过五天仍未出借的,本合同自动解除无需通知各方,其他方为该合同已经支出的评估、抵(质)押、公证等费用由甲方全额承担。如给合同其他各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甲方未能按丙方要求退回《承诺函》、本合同及相关附件的,按出借金额的百分之三向丙方承担违约责任。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偿还借款,按乙、丙双方签订的《委托担保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3、引发诉讼的,由败诉方负担相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文印费及差旅费等。第九条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本合同自三方当事人共同签章(或字)并由丙方加盖骑缝章后生效。本合同至借款人付清本金、利息及所有其他相关费用之日终止。第十条争议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各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丙方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日,南阳金恒丰商贸有限公司向张庆满出具《承诺书》,内容为:“承诺书尊敬的张庆满女士:你在南阳金恒丰商贸有限公司2014年8月6日签订的编号为2014年借字第0804号的借款/担保合同中参与出资,实际出资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期限6个月利率为18‰,由我公司为你提供如下担保:一、本保证担保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二、借款/担保合同到期若融资人不能按期偿还,由我公司于到期后三日内无条件代为偿还本金、利息和滞纳金。三、本保证自我方法定代表人签章加盖公章后生效。担保人:南阳金恒丰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关超签发日期2014年8月6日”。同日,张庆满通过建设银行向薛洁转账100000元,同日,河南鹏钰集团有限公司向张庆满出具借据一份,内容为:“借据今已借到出借人张庆满人民币壹拾万元整。借款期限自2014年8月6日至2015年2月5日止,月利率18‰。作为债务人全面了解本《借据》的法律意义与后果,在此承诺:1、借款人有义务按本《借据》及《借款担保合同》约定如数偿还借款本息。2、本借款人履行与《借据》相关的合同所约定的义务。”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