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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市德源化工硅有限公司、哈尔滨东宝工贸有限公司等与逊克县库尔滨流域水电有限公司供用电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4)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1-13
摘要:一审案件受理费160610元,由逊克县库尔滨流域水电有限公司承担32110元,黑河市德源化工硅有限公司承担128500元。鉴定费148000元,逊克县库尔滨流域水电有限公司承担29600元,黑河市德源化工硅有限公司承担118400元

一审案件受理费160610元,由逊克县库尔滨流域水电有限公司承担32110元,黑河市德源化工硅有限公司承担128500元。鉴定费148000元,逊克县库尔滨流域水电有限公司承担29600元,黑河市德源化工硅有限公司承担11840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43568元,逊克县库尔滨流域水电有限公司承担28668元,黑河市德源化工硅有限公司承担11490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 判 长  付金联

代理审判员  李相波

代理审判员  梅 芳

二〇一四年六月××日

书 记 员  侯佳明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