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追诉标准》,是否造成社会影响也是评价“情节严重”的标准之一。社会影响是一个抽象的概念,但是认定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也不是毫无根据,凭空想像的。我们要联系事件造成的群众反响,社会舆论,对社会秩序造成的混乱程度等综合因素进行考察才能得出结论。根据假冒注册商标罪所侵犯的客体是注册商标所有人的合法权益以及国家商标管理制度,我们在评价一个行为是否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时,可以看它是否严重扰乱了国家商标管理制度,以及是否严重侵害了他人注册商标。例如,是否给他人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造成了恶劣的影响,给他人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在社会上产生了不良影响,社会舆论反应强烈,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巨大的损耗。要避免对“社会影响”的规定不明确而成为真空条款。 参考文献: 1、党建军:《侵犯知识产权罪》,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2、高晓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认定与处理》,北京:中国检察出版社,1998年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