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应具备机械化的多序冲压生产线,实现车身主要非平面金属覆盖件(左右侧围、前后围、顶盖、地板、车门、机盖等)和加强梁(内板件)的加工成型。应自备相应的生产设备、模具、工装。 应具有相应的模具维修、维护人员和设备,具有必要的冲压件、模具、检具等的存储场地。 注1 应自备车身、骨架冲压件的主要模具。 车身骨架采用非型材金属材料时,应采用模具冲压或滚压成型,并具有相应的设备。 应具有相应的模具维修、维护人员和设备。
注2
若生产底盘,则应具备所用车架的横梁、纵梁的相应成型设备(结构件采用热成型钢板的除外)。
7* 应有车身总成机械化焊接生产线,并具有相应的生产设备、工装、夹具。 应有车身主要分总成(左右侧围、前后围、顶盖、地板、车门、机盖等)焊装工位,并有相应的设备、夹具。 应有机械化的车身调整打磨线。 注1 应有车身骨架、车身总成焊接流水生产线,并具有相应的生产设备、工装、夹具。 应有车身、骨架主要分总成(左右侧围、前后围、顶盖、地板等)焊装工位,并有相应的设备、夹具。 应有车身调整打磨工位及相应装备。
注2
应有必要的通风、除烟、除尘系统,具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运输系统,必要的储存区域。 若生产底盘,则应具备机械化的车架总成铆接、焊接生产能力以及车架校正能力。
8* 应有封闭的机械化涂装生产线。包括脱脂、磷化、去离子水清洗、涂胶、中涂、面漆、烘干等工序和相应的设备。 应有通风、废水、废气、噪音、消防等设施。 应有封闭的涂装生产线或相应工位、设备。包括前处理、涂胶、中涂、面漆、烘干等工序和相应的设备。 应有通风、废水、废气、噪音、消防等设施。
9 具有阴极电泳处理设备、设施,对车身、骨架、车架进行电泳涂装。
10* 应有机械化的车身内、外饰总装线。 若生产底盘,则应具备机械化的底盘装配线。 应有多工位流水作业的车身内、外饰总装线。 若生产底盘,则应具备多工位流水作业的底盘装配线。
11 应对关键生产设备和工装进行预防性维护和日常保养,配备操作规程,有必要的备件,确保其正常运行,并有相应的运行和维修维护记录。
三 产品的设计开发能力
12 应建立专门的校车产品开发部门(机构),统一负责(协调)产品设计开发全过程的工作。开发、生产的产品应符合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