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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改革的困境及破解之道(3)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7-12
摘要:中国乡村社会是一个熟人社会,是一个充满人情因素的生产、生活共同体,这与现代法治中的理性因素是不协调的、不融合的。法治力量是国家权力渗入基层社会的重要工具之一,国家治理者要充分实现整个国家一体化,必须

中国乡村社会是一个熟人社会,是一个充满人情因素的生产、生活共同体,这与现代法治中的理性因素是不协调的、不融合的。法治力量是国家权力渗入基层社会的重要工具之一,国家治理者要充分实现整个国家一体化,必须借助于这一力量进行。在这个过程中,就会出现一个困境:国家要求司法权力充分有效下乡与司法权力无法有机融入乡村社会之间的博弈就会出现。传统与现代、本土与外来、习惯与制定法之间的纠缠也会出现,这些困境与纠缠要求国家治理者务必采取渐进、多元方式来推进这个过程转型,形成新的路径。深化改革是实现路径切换的核心措施之一,改革涉及经济、文化、政治制度层面,同时也涉及司法系统本身,这是一项漫长的系统工程。

(作者单位:安阳师范学院法学院)

【注释】

①潘怀平:“城市化与乡土化:基层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实证研究”,《法学》,2013年第9期。

②顾越利:“建立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机制探讨”,《东南学术》,2010年第6期。

③苏力:《送法下乡:中国基础司法制度研究》,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第125页。

责编 /王坤娜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