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在递交起诉状的同时,郭丽双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了证据保全请求。这是指法院在起诉前或在对证据进行调查前,依据申请人、当事人的请求,或依职权对可能灭失或今后难以取得的证据,予以调查收集和固定保存。 但证据保全在司法实践中的应用并不多见。“这是因为民事诉讼法关于证据保全的规定过于原则和笼统,此外,这也会给法院增加很大的工作量”,一名基层法院民庭法官说。 万欣律师认为,面对昂力公司复杂的资金往来情况,需要进行司法会计鉴定。 记者在向熟悉公司法的人士了解,在股东代表诉讼中,可能的弱势小股东“举证不能”的情况非常普遍,法院主持进行证据保全和鉴定,将可以更进一步保障案件公平审理,维护小股东合法权益。 公司高管能否被诉 在公司股权侵权纠纷中,公司高管是否承担责任?在何种情况下承担责任? 记者就本案起诉的事实采访了中国政法大学经济合同法研究中心主任隋彭生教授,隋教授认为,《公司法》第149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本案原告郭丽双所诉属实,即昂力公司确向第三人中建八局划款给昂力公司造成了损失,是可以将昂力公司法定代表人列为被告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