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孙超华之女孙姝瑶疫苗接种情况:2015年8月3日下午3点30分,孙姝瑶在洪山镇卫生院预防接种门诊接种了乙脑疫苗、麻风疫苗,口服了轮状疫苗。晚7时出现发热症状(37.9度),经郑大一附院诊断为:噬血细胞综合征、肺炎、电解质紊乱。市疾控中心组织的五位专家,依据市县两级疾控专业人员提供的调查报告和孙姝瑶在县人民医院、市中心医院(家属提供)、郑大一附院(县疾控中心调取)住院病例等相关资料,作出以下调查诊断结论:受种者接种麻疹风疹联合减毒活疫苗、乙型脑炎减毒活疫苗和口服轮状病毒疫苗后所患疾病的临床诊断为噬血细胞综合征,不属于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属于偶合症。报道中引用的口服轮状疫苗说明书(注射过免疫球蛋白及其它疫苗接种者,应间隔2周以后方可接种本疫苗)是2010年前该疫苗的接种注意事项,新的疫苗接种说明书注意事项为“注射免疫球蛋白应至少间隔三个月以上服用本疫苗,以免影响免疫效果。”报道引用2010年前的旧接种说明书,与事实不符。报道中提到的接种人员辛玉杰年龄与接种证不符的问题,属辛玉杰以前有两个户口,现已注销一个(有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属同一人)。 二、处理情况 2014年,我县赵德营卫生院接连发生几例接种疫苗引起患儿发病死亡事件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责成县卫生部门就疫苗接种情况进行大排查,查清主要问题和原因,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并举一反三,在全县开展疫苗接种大整改,加强接种规范化体系建设,确保全县疫苗接种安全。全县共排查出3个乡镇存在11条问题,全部进行了及时整改。 (一)严格责任追究。按照国家《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第七章第五十八条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之规定,县卫生局已对相关人员给予了以下处理,给予赵德营镇中心卫生院院长刘华同志行政警告处分;赵德营镇中心卫生院公共卫生服务站副站长王秀民撤职处分;工作人员赵丽调离工作岗位的处分。并将责任追究情况在全县进行了通报。 (二)规范管理制度。研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预防接种管理工作的意见》等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预防接种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推行了疫苗购进、贮存、收费由医院统一管理制度。村级接种点全部取消。 (三)强化队伍建设。对全县预防接种人员进行了综合考评,将20多名资质不全、业务不熟的人员调离了预防接种工作岗位。同时,选拔了30多名业务精、有资质、素质高的同志充实到预防接种门诊工作岗位,并分三批对全县预防接种人员,进行了预防接种流程、疫苗购进和贮存管理等业务知识培训,提高了相关人员的业务知识水平,增强了工作责任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