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2014年,短短一个月左右时间,赵德营镇卫生院接连发生数例接种疫苗导致患儿死亡事件。事发后,沈丘县卫生局对相关人员做出如下处分:赵德营镇中心卫生院院长刘华行政警告;赵德营镇中心卫生院公共卫生服务站副站长王秀民撤职;工作人员赵丽调离工作岗位。 据当时媒体报道,沈丘县卫生局为此给出的解释是,“在疫苗存放及发放过程中不遵守疫苗管理相关规定,进行冷藏条件下储存、运输;疫苗接种不规范,让未纳入乙脑灭活疫苗接种点的村卫生室进行乙脑疫苗接种”,对疫苗存在的问题却只字未提。 报告确证,赵一晨、杨岙深、郑依依三名患儿当时确定接种了“所谓疑似过期疫苗”,其中只有杨岙深在赵德营镇下属董小庄村某诊所接种疫苗,郑依依是在冯营乡卫生院接种的疫苗。也就是说,如果上述报道属实,至少可以间接证明,当时沈丘县卫生局承认为赵一晨接种的疫苗,在储存或运输环节未按规定冷藏处理。 然而,涉事疫苗到底有有没有问题,此次调查报告中仍只字未提。如此重大的纰漏,是调查不够深入,还是另有隐情? 疑点四:如非草菅人命,为何赔钱“堵口”? 报告确证,2015年发生的李梦晗和孙姝瑶两例疫苗接种事件,经调查均与“接种过期疫苗”无关联。 其他三人:赵一晨罹患病毒性脑炎(有说化脓性脑膜炎、肺炎、脑性瘫痪),“发病是否与疫苗接种有关无法确定”;杨岙深接种后出现发热、昏迷症状,后经多方抢救无效死亡,“经周口市医学会鉴定,‘本病例不属于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郑依依接种门诊接种了脊髓灰质炎疫苗、百白破疫苗和B型流感嗜血杆菌疫苗(HIB疫苗)后出现发热、精神恍惚症状,后经多方抢救无效死亡,“经沈丘县专家组初步调查诊断:认为没有确切证据证明患儿郑依依此次发病与本次疫苗接种有关”。 总之报告认为,涉事5名幼儿中,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其中两人与接种过期疫苗无关,没有证据证明其余三人死亡或重病与接种过期疫苗有关。 然而,据之前当地媒体报道及中国青年网记者向部分家长证实,2014年疫苗事件发生后,当地卫生部门共向三患儿家庭赔偿75万元,其中向赵一晨和杨岙深两家各赔偿30万元,向郑依依家赔偿15万元。 且赔偿协议上注明,赔偿款由沈丘县疾控中心、涉事卫生院和接种疫苗的医生三方承担,协议签署后,家属和卫生院永无纠纷,自愿放弃一切权利,不得再以此事为由到相关单位和个人纠缠上访,保证息诉罢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