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社会经纬

旗下栏目: 法制焦点 业界动态 热点案件 社会经纬 法制时评 地市司法 境外司法 立法草案 法规释义

“事实孤儿”无力维权 中国缺乏专职儿童保护机构(4)

来源:中国青年报 作者: 【编辑:查云帆】
< 人气: 发布时间:2015-08-04
摘要:王振耀还建议,社会可以对家庭监护权问题进行公共讨论,不是一味地批判和揭露,而是对解决方案和价值导向进行探讨。“政府要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配套机构,填补责任的空白区。加大相关设施的建设,在社区、

  王振耀还建议,社会可以对家庭监护权问题进行公共讨论,不是一味地批判和揭露,而是对解决方案和价值导向进行探讨。“政府要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配套机构,填补责任的空白区。加大相关设施的建设,在社区、城市、农村等建设儿童活动的场地,每个县市至少设有一个儿童福利中心,承担相关业务的指导。”

  记者了解到,相比于《未成年人保护法》,南京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对于未成年人保护方面多了“行政保护”的层面。当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未成年人保护中心由政府直接主导,能在第一时间集多数相关部门的力量来有效维权。

  “当然,草案仍有待完善,如部门间的协调衔接、具体的保护措施等等尚未完全明确,而草案规定的救助范围也仅限于困境儿童。”李晓霞说,“这是一条任重道远的路,需要我们慢慢摸索”。

  皮艺军指出,社会应当摒弃家庭监护权是“家务事”的这一成见。“一旦孩子的个人正当权益受到侵害时,公权力就可以合法干预。”王振耀也认为: “我们的教育要让孩子知道,自己的尊严、幸福、健康是受到社会保护的,即使家长也不能将孩子当成私人物品,进行随意处置。”(实习生 黄丹玮 本报记者 庄庆鸿 )

责任编辑: 【编辑:查云帆】
<

频道精选

最火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