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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经4次庭审被判无罪 刑拘记录致其长期失业(4)

来源: 北京青年报 作者:陈睿哲 人气: 发布时间:2015-09-29
摘要:张惠鹏:因为我被抓进去这件事,很多同事都看不起我,对我有偏见,现在我被判无罪了,我想回去再重新证明自己。说实话,我同事有些人都不相信我被判无罪了,可能我也是想争一口气吧。我现在随身带着我做保安时穿着

张惠鹏:因为我被抓进去这件事,很多同事都看不起我,对我有偏见,现在我被判无罪了,我想回去再重新证明自己。说实话,我同事有些人都不相信我被判无罪了,可能我也是想争一口气吧。我现在随身带着我做保安时穿着保安服拍的照片,还有我参加各种演出时的照片,几十张,我都随身带着,我觉得那是我的“黄金时代”。

北青报:如果不良记录无法消除,你无法重新回到保安公司,你还有什么打算吗?

张惠鹏:如果我现在20多岁,那我不怕,我还有10年的时间可以荒废,如果我40多岁,我也没有什么担心的,因为我的人生大体上已经定型了,但我现在30多岁,对于一个男人来说,还是黄金时间,我不想断送自己。我以前在银行做保安的时候,我还自学了很多金融方面的知识,读了很多金融学的书,当时准备考取金融行业从业资格证书,我以后也会继续学习这方面的知识。我觉得我当初的工作是给了我一个最好的环境,如果保安公司不能接受我,我打算通过劳动仲裁与单位协调,早日回到工作岗位。如果这条路也走不通,我打算重新上诉。

观点

撤除刑拘记录 专家也有争议

针对目前刑拘记录尚未撤除的情况,张惠鹏案件的辩护律师谢通祥认为,既然已经被判无罪,这就说明当初的有罪判决是错误的,张惠鹏无罪,那么当初因为这个案子对他进行刑拘也是错误的,应该一并予以纠正,除了撤除他的有罪判决,因为这个案子而导致的刑拘记录也应该一并撤除。

同时,谢通祥律师也表示,法院给张惠鹏的国家赔偿决定书上的赔偿款项包括对刑拘那几天的赔偿,“既然刑拘也算在国家赔偿里面,说明刑拘也是错误的,应该把刑拘记录撤除。”

对于这一点,曾代理过念斌、陈夏影冤案的律师吴国阜表示,应该撤销刑拘记录,“任何人没有被认定为有罪,就应该是被法律同等对待的。”除此之外,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法律专家也表示,建议在对当事人改判无罪之后,将其网上的不良记录全部撤除。对于区分是证据不足还是其他情况的改判,这位专家表示:“感觉不是很合理,建议全部撤除。”

不过,著名刑法学专家洪道德认为,因证据不足而改判无罪,刑拘记录可以不撤除。洪道德说,有些情况下,当事人的情况符合刑事拘留的条件,但不符合定罪条件,这种情况下,有罪记录可以撤除,刑事拘留就是合法的,没必要撤除。

案件回顾

经4次审理改判无罪

获国家赔偿10万余元

责任编辑:陈睿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