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7日,新沂法院公开判决一起非法处理法院查封财产罪案件,盛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其母亲因参与非法处置也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被执行人盛某与前妻李某离婚后,不履行财产分割义务,被申请人李某要求查封盛某所有房产。在收到了法院的查封裁定书后,盛某基于害怕法院处分的心理,与母亲合谋将房产卖给他人。虽然案发后被执行人盛某主动履行了部分还款义务,但是鉴于被执行人此种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非法处置查封财产罪,被公安机关移送检察院起诉,最终被法院判了刑。“偷偷卖掉法院查封的房子,一定程度上是不懂法,最主要的原因是对法院执行工作的对抗心理作祟。”执行法官分析道。盛某尝到了拒不执行法院裁定的苦果后,不禁黯然神伤。
今年以来,该院对以各种手段抗拒、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及单位予以严厉打击,并与新沂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形成了强有力的工作联动,做到发现一起、移送一起、判决一起,力求实现处理一案,警示一片的目的。截至目前,已移送拒执罪至公安机关9件11人,公安立案5件,法院判决2件4人。
“下一步,我院将进一步强化各项执行手段,对恶意逃避抗拒执行的,继续依法果断采取强制措施,采取多拘传、多拘留、多罚款的执行措施,以此对被执行人形成威慑,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正能量。”王茂峰介绍。
驻乡镇“蹲守” “出发!” 9月8日凌晨4点30分,王茂峰一声令下,警车驶出法院大门,奔赴各个乡镇,新沂法院驻镇分片集中执行正式拉开帷幕。 集中执行前,执行人员将居住在同一片区且长期与法院执行干警“躲猫猫”的被执行人筛选出来并制定详尽的行动路线。考虑到被执行人白天外出务工,晚上归家的情况,为能顺利找到被执行人,执行干警瞅准时机提前蹲守在乡镇,力求达到集中人员、集中时间、集中地点、集中力量对辖区案件进行拉网式清理的目的。 王某从银行贷款创业,创业失败后,不愿偿还银行贷款。由于王某居住在乡镇,比较偏远,且自己长期躲避执行,银行及法院执行干警几乎每次都是无功而返,极大地浪费了人力物力。此次凌晨执行,执行人员前一天就便衣“蹲守”在王某家附近。凌晨时分,执行干警似是从天而降。在王某半睡半醒间,就被执行人员顺利带上车。经过与王某谈话,最终促成王某与银行达成和解协议,分期偿还贷款。 执行人员驻乡镇、分片区地毯式查找被执行人,给予逃避和拒绝履行法律义务的“老赖”严厉的打击和心理上的威慑,又快又严又准地彰显了法律的尊严与权威,有效提高了案件的执结率,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不定时“突袭” 被执行人张某某欠钱不还,申请人与法院执行干警多次到其家中寻找,家人均称其外出务工已经几年没有消息。这天,法院接到申请人举报,被执行人回家来了! 可当执行干警赶到被执行人家的时候却扑了个空,家里人也坚称张某某不在,是申请人看花了眼。此时,执行人员注意到被执行人家的衣架上挂有一件男性外套,执行人员不动声色,告知其家人,若是张某某回来了请其去法院谈偿还债务的事情,随后离开了张某某家。 两个小时后,执行人员再次敲开了被执行人的家门,正在自家后院里换鞋的张某某一脸惊讶。原来,张某某听到动静后,在执行干警进入家门前一秒从后门逃走,等执行人员走后又返回到家中,他做梦都没想到执行人员会再次折回来。执行人员一晚上两次登门,杀了个漂亮的“回马枪”,将长期在外打工躲债的被执行人张某某堵在家中,并顺利扣押被执行人两辆摩托车,从而执结一起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