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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一定要出版一本书

来源:老布克 作者:老布克 发布时间:2017-05-16
摘要:law books “一定要”这种句式,生活中我是不大会用的,和事佬的个性,挂嘴边的口头禅是“都行”“都可以”,最不爱去主张别人做什么,况且是一定要做什么。但是,作为一个法律专业图书编辑,出于专业和职业的认识,我特别想对律师们苦口婆心地说这样一句——
law books “一定要”这种句式,生活中我是不大会用的,和事佬的个性,挂嘴边的口头禅是“都行”“都可以”,最不爱去主张别人做什么,况且是一定要做什么。但是,作为一个法律专业图书编辑,出于专业和职业的认识,我特别想对律师们苦口婆心地说这样一句——你一定要出版一本书。为什么律师一定要出版一本书?出版一本书,对于律师来讲,是总结;是提升;是思考;是分享;还是,专业品牌的塑造。所以,写一本书,对于律师来讲呢,投入的,可能仅仅是时间和精力;获得的,将是更加卓越的自己,还可能有其他更多不可预测的意外之喜。律师是一种常被人们拿来跟医生相提并论的专业密集型职业,所谓专业密集型,即很大部分要倚仗专业程度。律师平时办的案件,经手的业务,如果有意识地进行整理、梳理,这个过程既是对自己经历的总结,也是对自己能力的总结。零散的经历、知识、心得,在总结之前是碎片化的、凌乱的,经过总结后,自然地能够形成系统化的体系,这个过程是律师进行自我塑造,形成自我品牌的一个重要步骤。总结是律师写作的起点,作为策划编辑,我在与律师作者合作中,每次都要提及且不厌其烦地进行强调的一个八字的写作期待,便是“体现水平,超越水平”。体现水平,是希望作者在写作中能将自己的办案经历、过程、经验、思考进行总结,体现出自己具有的水平;而超越水平,是对作者的更高的要求和期待,写作过程中,总会发现一些平时模棱两可的问题,一些似是而非的疑惑,如果不是一定要变成白纸黑字的书,很多时候作者并没有强大的动力,足够的好奇和旺盛的精力把这些问题一一弄得水落石出,而正是要成书这样的机会,不可以再模糊,不可以再混沌,于是,或查阅各种资料,或请教各路高明,检索、交流、探讨、切磋,最后将这样一个个似懂非懂的尤如雾里看花的问题搞到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真真切切。此为写作的额外收获,这个过程对作者是一种切实的提升,这种收获,胜于稿酬,稿酬作为一种物质回报,对律师作者来讲并不是那么客观,因为,对于专业出版来说,读者群特定而狭窄这一特点决定了一本书一般不会有很夸张的销量,如果能够支付稿酬,基本上可谓是属于荣誉性的,毕竟在专业出版这个小众的圈子中,作者自掏腰包补贴图书成本的,大有书在。至于获得稿酬的数额,就数字上,更不能与律师办案所得相提并论,当然,收获的心情同样也是不能相提并论的。“ 体现水平,超越水平”是抽象的期待,具体写作中,有的律师会讲,写作的度不好把握,写得浅了,太水,没有干货;写得深了,把自己的看家本领都亮出来,给别人学会了,不是自摔饭碗么?关于这个问题,我喜欢端来一碗鸡汤:与其握紧手想抓住,不如张开手,无私地分享,分享反而会获得更多,大家都无私地分享自己的经验、心得,这个行业的水平就会越来越高,每个个体在一个不断提升水平的行业中,就会不断有进步和发展。凡是有这样心态的律师,出版一本书之后,不但没有失去竞争的优势,而且获得更多肯定性的评价,我的一位律师作者告诉我说,有个猎头机构在向大型企业推荐法务人选的时候,评价指标中有图书出版物,并且会看图书的影响力。同时,律师通过出书,最终会赢得案源,赢得当事人,更赢得同行的敬意,甚至可以扩张业务至进行培训,将同行也变成了客户。工作中,在与许多律师交流时,我已经感觉到,有很多律师都意识到了出版一本书对律师的意义,尤其是营销的意义。我在本文开头时,特意措辞用了“专业品牌塑造”这个词,没有使用营销,且位置上放到了总结、提升、思考、分享之后,之所以这样,是因为如果前面几个环节都做好了,品牌的塑造便是水到渠成的效果,营销的效果自然不必担心。反之,若营销当头,写作容易急功近利,我们相信读者是有分辨能力的,谁在用心写书,谁在借出书忽悠,读者眼中的这本书与法官眼中的证据有异曲同工之妙呢。写在后面:这篇文章写完之后,给一个朋友看过,她说不同意我的观点,因为很多律师写的书比较烂,而有水平又好好写的人太少了。其实,我倒是觉得我们的观点也不矛盾的,我所谓的“律师,你一定要写一本书”既是一种追求,也是一种实践。这个主语可以是律师,也可以是其他专业人士,关键在这个过程中的总结、提升、分享,以至影响力的获得。本文摘自出版普及小书《一本书的诞生》。
责任编辑:老布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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