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律师名博

旗下栏目: 律师名博

书斋里的“对策”研究

来源:茶香与书香 作者:茶香与书香 发布时间:2017-05-13
摘要:这几年学生的毕业论文中,写“对策”研究的比较多。这类论文的写作有个基本的“套路”,一般是先介绍一下研究对象的现状,分析其中存在的问题,然后剖析造成这些问题的内外部原因,介绍域外的一些做法或经验,最后提出解决该问题的“对策”或“建议”,不外
这几年学生的毕业论文中,写“对策”研究的比较多。这类论文的写作有个基本的“套路”,一般是先介绍一下研究对象的现状,分析其中存在的问题,然后剖析造成这些问题的内外部原因,介绍域外的一些做法或经验,最后提出解决该问题的“对策”或“建议”,不外乎“制定相关法律”、“完善执法机制”、“提高民众法治意识”等等。这样的研究结论放在任何一篇论文中都不会错,当然也都不会有实际意义和使用价值。这类中规中矩的论文,只要过了“查重”关,通常情况下答辩也都会顺利通过。只是难为了打成绩的老师,因为学校往往会给几个“优秀”名额,在这些“长相”相似的论文中,要想挑出让人眼前一亮的文章颇不容易,最后只好“筷子里面拔旗杆”,挑一篇稍微有特色的勉强完成任务而已。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是由于论文的写作者大多是未走出校门的在校学生,他们对纷繁复杂的实践既缺乏感性认识,又没有深入其中进行调查,这些在书斋里提出来的“对策”,自然也免不了只能留存在书斋里的命运。当然,并不是所有的“对策”研究都是如此,有些在职研究生的论文固然也很“水”,但其中倒也不乏些许“干货”。比如有写关于检察院批捕现状的论文,在分析司法实践中造成依法无需逮捕结果却依然被批捕的原因时,“关照”公安机关报批的“工作量”,就是学者们关起门来研究时“想”不到的;在涉及司改中实行法官员额制面临的问题时,来自“一线”的法官们通常最有发言权;而对于《婚姻法》司法解释适用中林林总总的奇葩情况,那些长期从事家事审判的法官定会“侃侃而谈”,他们提出的“对策”或“建议”,或许在理论深度上有所欠缺,但却可能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至于说那些赶上末班车生了二胎的职业妈妈们,对于二孩儿政策放开后女性权益的保障状况,说起来也是“滔滔不绝”,她们提出的解决之道,还真值得决策部门的去关注。在评议这样的论文时,老师们会很受益,而他们的“答辩”最终也会衍化成一种互动和交流。对于一直“宅”在校园里的学生,要想写出高水平的“对策”文章来却有点儿难。他们上过一些不太系统的专题课,读过数量不多且内容庞杂的书,听过几场随机举行的学术报告,在实务部门象征性地实习过一段时间,然后在没有任何研究冲动之下利用便利的网络拼凑出一篇文章,其结果貌似生产了一篇对策性的论文,实际上充其量只是做了下文字的搬运工,并没有带来多少智识上的收益。这倒也怨不得学生们,当写作论文只是申请学位的一项“规定动作”,而不是纯然出自研究的兴趣时,“应付”就会成为一种常态。在这种学术生态中,论文所要求的“创新性”“前沿性”“理论意义”“实用价值”,也会随之沦为一种好听但却空洞乏味的大词。这种情况下,评阅老师若能遇到一篇语句通顺、层次分明、结构合理的文章,那就真是该欢天喜地烧高香了。因此,在功利驱动下的急就章,当达到其功利目的时,自然也就完成了它的使命,别说是“传之久远”,可能连作者都会很快忘掉自己的“大作”的。一个人只有在阅读和阅历都很丰富的情况下,写出来的东西才可能或震撼人的心灵,或给人以启迪。卢梭是许多人都知道却不一定熟悉的思想家,我们读他的《人类不平等的起源》、《爱弥儿》或《忏悔录》,探究他在《社会契约论》中的“高尚的野蛮人”与“回归自然”的可能性,却往往忽略了他的生平。在《从黎明到衰落》一书中,作者雅克·巴尔赞曾有这样的描述:“卢梭无论处境如何,都一直如饥似渴地博览群书,进行敏锐的观察,以此充实完善自己。他一生中的起伏坎坷使他成为一位独特的社会人物。他在饭馆端过盘子,也做过法国驻威尼斯使馆的随员;他曾在巴黎的小巷内同家人简朴度日,也做过贵族府邸中尊贵的座上宾;他最后隐姓埋名居住在一个小村子的茅屋里。因此卢梭除了是一个受宠的天才外,还是唯一的一位身历每一个社会层次,从每一个层次的角度观察过社会的社会批评家。现在成群的博士借助问题单收集材料,而卢梭当时都是亲眼所见。”我们无需去亲历卢梭那样的生活,我们也不奢望成为他那样的思想家,不过,做一个“借助问题单收集材料”的博士或硕士或研究人员,这一点却是可以做到的,而且这应该也是搞“对策”研究的人必不可少的工作。可惜我们的很多学生却将这个步骤有意或无意地“省略”了。其实,有些享誉学界的名著,也是作者在书斋之外寻求问题答案的过程中完成的。比如被马林诺斯基称作“人类学实地调查和理论工作发展中的里程碑”的《江村经济》,就与费孝通先生在田野里的工作分不开,“我的调查历时两个月,是在1936年的7至8月进行的。在这有限的时间内,我自然不能对完整的一年为周期的社会活动进行调查。然而,这两个月在他们的经济生活中是有重要意义的,包括了一年中蚕丝业的最后阶段及农活的最初阶段。以我过去的经历及人们口头提供的资料作为补充,到目前为止,我所收集到的关于他们的经济生活及有关社会制度的材料,足以进行初步的分析。”正是由于费先生走出了书斋,“抛弃了一切学院式的装腔作势”,才能那么“态度尊严、超脱、没有偏见”地描绘中国传统文化在西方影响下的变迁,也才指出了当时的国民政府政策的失当之处,提出了解决“中国土地问题”的对策和思路,虽然这些建议并未引起短视的国民政府足够的重视和反思。假如费先生只是窝在书斋里“闭门造书”的话,断然不会有《江村经济》这样的佳作流传于世。或许有人会说,我不可能成为卢梭那样的思想家,也不想做费孝通那样的大学问家,我所作的仅仅是在完成一篇学位论文而已。无论如何,既然是对策性的研究,最基本的实际调研和资料采集工作还是必不可少的,而且退一步讲,最起码作者应注意能引起他人阅读兴趣的“对策”的运用,毕竟自己花费时间和精力写成的文章,还需经老师的评阅,而他或许正是你这篇文章除导师之外的唯一读者呢。老师评阅过程的愉悦程度,与论文成绩的高低正相关,这样的对策也是值得撰文者好好研究的。
责任编辑:茶香与书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