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万水千山总是情,没有检察院真不行
来源:王洪松 作者:王洪松 发布时间:2017-05-05
摘要:本文首发于本文个人微信公众号“沂蒙地三鲜”时下,自媒体里,唱衰检察院的声音越来越高。有些人恨不得把检察机关一刀一刀地大卸八块,再踏上一只脚,让检察院和检察制度在中国大地上永不翻身、彻底消失。移植过来的检察制度这么不招人待见,直至出现如此尴尬
本文首发于本文个人微信公众号“沂蒙地三鲜”时下,自媒体里,唱衰检察院的声音越来越高。有些人恨不得把检察机关一刀一刀地大卸八块,再踏上一只脚,让检察院和检察制度在中国大地上永不翻身、彻底消失。移植过来的检察制度这么不招人待见,直至出现如此尴尬的境地,有点亲者痛仇者快的味道,让人唏嘘,让局中人感到愤愤不平。更让人感到沮丧的是,检察机关一片沉默,任由人家的口诛笔伐。孤军不奋战了啊。从遗传学上讲,尽管检察制度缺少中华文化的基因,与其他制度没有血缘或姻亲关系,也有不少人似乎天生地对检察制度持有成见。但是,我要说,万水千山总是情,没有检察院、没有法律监督真不行。给点阳光就灿烂,给点洪水就泛滥。权力掌握在人的手中,始终具有任性、扩张、膨胀、变异的趋势。因此“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永远不会过时。特别是在我国,封建专制时间那么长,人们视特权为至宝,千方百计地追求权力,花样翻新地玩弄权力,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他们做不到的,可以说无所不用其极。因此,我国的权力更需要监督制约。尤其是司法权,如果失去监督和制约,不但不能定纷止争、增进和谐、促进稳定,而且还能谋财害命、巧取豪夺、破坏稳定,甚至危害国家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新中国成立后,检察机关的职权尽管从一般监督到法律监督,尽管经历砸烂到恢复重建,但是,数年来检察机关一直视“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为工作主题,在监督手段不足、诸多因素制约的情况下,忠诚履行检察职责,为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其功绩不能抹杀,其队伍不能被辱,其作用不能替代。设置检察机关专事法律监督,符合权力运行的规律,符合我国的基本国情。然而有些人唯西方法学理论是瞻,枉顾我国的实际情况,硬是拿西方的法学和哲学理论做公式当定理去解答我国法治建设中法律监督的这道应用题,而没有自己关于中国法治建设的独立思考、见解建议,照搬照抄,实际上是害了国家法治建设。中国的法律监督问题需要西医,需要借鉴吸收西方法治文明的有益经验和成果,但是更需要中医,中医才是治本之策。任何权力都是由人去行使的,任何权力在行使过程中都不尽如人意的地方。这就需要不断地矫正纠正。检察权也是如此。有不完善的地方,需要由国家立法去完善;有不健全的地方,需要顶层设计去健全。检察制度也去要完善,法律监督更需要健全。退一万步讲,即使检察院被撤销砸烂,但是法律监督不能被取消,其职责依然需要转隶另外的机关。这些机关行使职能的质量和效率怎样,也很难说。那就不如集思广益,把检察制度完善好,把检察权赋予好,把法律监督健全好。让检察机关发扬优良传统和作风,在丰富法律监督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继续发挥好职能作用。万水千山总是情,不去改革也不行,没有检察院真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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