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的名义》:赵瑞龙罪不至死
来源:独醉江湖 作者:独醉江湖 发布时间:2017-04-29
摘要:生活点滴 《人民的名义》:赵瑞龙罪不至死 在《人民的名义》播出结局之前,我就猜测了剧中主要人物的命运:祁同伟肯定自杀了(他要“胜天半子”),陈海肯定醒了(否则就没必要成植物人了),赵瑞龙应该是判了死缓(因为陈海没死)。 看到最后,前两个都毫无
生活点滴 《人民的名义》:赵瑞龙罪不至死 在《人民的名义》播出结局之前,我就猜测了剧中主要人物的命运:祁同伟肯定自杀了(他要“胜天半子”),陈海肯定醒了(否则就没必要成植物人了),赵瑞龙应该是判了死缓(因为陈海没死)。 看到最后,前两个都毫无悬念地猜中了,但赵瑞龙被判处死刑,着实让我非常意外。编剧如此安排,或许是想让观众出口恶气:这公子哥如此心狠手辣,竟然谋杀正在办案的反贪局长,真是胆大包天,罪大恶极,不杀不足以平民愤。 但是,赵瑞龙罪不至死。主要理由是陈海毕竟没有死亡,被撞成植物人后又醒过来了,赵瑞龙的行为具有未遂的法定从轻、减轻情节。此外,在共同犯罪中,犯意的提起也是重要量刑情节,赵瑞龙虽然参与共谋,但并非首先提起犯意者,在共同教唆犯罪中的作用地位尚不及祁同伟。再者,赵瑞龙归案后很快就交代了犯罪,认罪态度很好。综合这些法定和酌定从轻情节,赵瑞龙罪行极其严重,但罪不至死,判处死缓才是罚当其罪的。 更为重要的是,判处赵瑞龙死刑与我国“少杀、慎杀”的死刑政策是不相符的。近年来,我国《刑法修正案(八)》《刑法修正案(九)》相继废除了不少罪名的死刑,最高法院对死刑核准的数字和比例也在逐年减少和降低,可见,我国从立法和司法层面都在朝着逐步减少限制死刑最终实现废除死刑的法治前景迈进。在这个过程中,国家应当引导民众逐步淡化“杀人偿命”的死刑观念,逐步认识死刑非人道、非正义的实质,慢慢接受死刑应废除且可废除的观念,而作为受众最广泛的影视传媒,自然应当担当这份社会责任,在作品中渗透应减少并最终废除死刑的观念,而不是为了迎合观众狂热的死刑围观心理,对罪不至死的反派人物判处死刑,使我国民众迷信死刑的死刑观念更加固化。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定,专门强调了要加强司法人权保障,推进现代法治文明建设。在一个国家中,死刑的多少是反映法治现代文明、司法人权保障的一个重要指标,当前我国从立法机关、法学界和最高司法层,都对我国最终将实现废除死刑达成共识,虽然这还只是一个遥远的、未可期的法治愿景,但我们应从当下做起,从每一个细节做起,为我国最终实现废除死刑而奉献一己之力,涓涓细流终会汇成滔滔洪流,推进我国现代法治文明进程滚滚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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