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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强调政府违法强拆要追刑责,中纪委真发布了?真能追?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7-04-28
摘要:法律实务 《通知》强调政府违法强拆要追刑责,中纪委真发布了?真能追? 文/李军律师,15155206636 今天从“新京报评论”微信号上了解到,“中央纪委、监察部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加强对征地拆迁政策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制止
法律实务 《通知》强调政府违法强拆要追刑责,中纪委真发布了?真能追? 文/李军律师,15155206636 今天从“新京报评论”微信号上了解到,“中央纪委、监察部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加强对征地拆迁政策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制止和纠正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行为。《通知》强调,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征地拆迁中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我这人也是比较有点较真,既然有如此利民好消息,就非要弄个清楚明白的。既然是中纪委监察部发出的通知,自要到他们官网查询,结果我搜遍了纪委监察部网站的内容,都没有找到这个“近日发出《通知》”中的《通知》在哪。百度了下,2011年中纪委确实发过类似的通知,但这不叫“近日”了。难不成,中纪委近日发布的该《通知>没有公布在网站?这也是有可能的。说穿了,我不仅希望这则《通知》确于近日发布了,更是希望能如《通知》中强调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仔细搜索几遍,中纪委监察部官网还是不肯让《通知》露面,只好苦笑作罢。说到底,有没有这个“近日”发布的《通知》,并无关紧要。中纪委监察部近日有没有发布也不重要,或许,某些地方大员也如我一样深信不疑了,并因此被阻吓住了呢?真如此,岂不是好事一桩?问题在于,即使该《通知》为真,是否能起到实效,恐怕每一个人都会毫不犹豫地摇头叹气吧。类似的通知,从中央到地方,发布了不知几何,成效倒是没有几何的。对法律都没有敬畏,司法机关遇到公权作恶便绕行,再多《通知》也遏阻不了违法强拆行为。就拿故意毁坏财物来说吧。举个例子,某地政府在没有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既没有征地手续、没有强拆手续,也未征得被拆者同意,即组织人员强行毁人房屋、占人房地,该当何罪?按照新京报评论中提及的,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成立不成问题吧?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可是明明白白地规定着,“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履行职务行为构成阻却该罪的正当事由吗?显然不能,就连我们的政府部门都不承认可以阻却违法(包括行政违法和刑事违法性),否则就不会频发通知禁止违法强拆了,也更不会强调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现实是什么情况呢?被害人一家居无定所,到公安机关书面控告毁坏财物者,要求追究他们刑事责任,可公安机关收下材料后会怎么样?结果你们都知道了——石沉大海,没有也不可能会有第二个选项。这是发生在2014年底的真实事件,距离网上能查询到的严厉禁止违法拆迁、严查违法拆迁的诸多通知,最早我查到2011年,也许更早些还有类似通知、规定等文件。可是,即便查到了,又能怎样呢?你一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小老百姓,咬人不成?翻天了还!且不说真有这个《通知》,真的于近日发布了,就是真的有,接下来的追问正如题目中的,真能追刑责?这,才是我认为最该关注的要点,而无关《通知》的有无。司法机关真能硬起来,没有通知照样可以追其刑责。真到那时,将是我等百姓之福,国家必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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