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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闭石材企业,同一流域应按同一标准补偿

来源:郑智银博客 作者:郑智银博客 发布时间:2017-04-27
摘要:几乎所有的家庭没有不用石材的,但由于石材企业所产生一定的污染却备受诟
几乎所有的家庭没有不用石材的,但由于石材企业所产生一定的污染却备受诟病。其实,中国最大的环境破坏者,就是权力。权力真太厉害了,几个人商量一下,发个文件,多少人的饭碗说没就没了,多少人因此而倾家荡产!继去年罗源、连江两县全面关闭石材企业之后,古田县政府2月19日发布通告,对古田县大东地区关停饰面石材矿山进行全面清理整顿。要求各石材矿山业主在2月25日之前自行清场,拆除清理。古田县石材企业集中在大东地区的板鹤塘镇和杉洋镇,关闭矿山,旨在针对石材加工企业,让石材加工企业断粮。此举也意味着古田全县所有石材加工企业整体退出。无论是连江县、罗源县还是古田县,石材加工企业整体退出,都与敖江有关,敖江亦称岱江,发源于古田县东北部鹫峰山脉,流经罗源县至连江县,在浦口与东岱口注入东海。连江有个敖江山仔水库,系福州市第二水源,连江山仔水库是福州市第二水源,每天向福州市区提供24万立方米自然水,占福州总用水量的1/4,主要供应福州六一路以东、福马路以北晋安区境内及连江县部分居民约70万人饮用。2014年岁末,福建省政府办公厅下发《敖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以及《关于加强建筑饰面石材行业综合整治的意见》,就是这两份红头文件,给上述三县石材企业带来了灭顶之灾。长期以来,石材业都是三地的支柱产业,尤其对罗源和古田两县的经济发展、民生改善贡献突出。罗源县石板材上下游相关从业人员达近10万人,占该县总人口的四成。古田县是典型的“八山一水一分田”地区,曾以“中国食用菌之都”驰名海内外,但也是福建省一个最出名的贫困县。木生食用菌是一个吞噬森林的魔鬼,不仅没有改变古田县的落后贫穷面貌,曾几何时,郁郁葱葱的一座座山,变成了光秃秃。异军突起的石材业,让古田人不在“一棵树上吊死”,像鹤塘镇,虽然没有多少林业资源,且原先很穷,但自从发展了石板材后,在短短数年里,就成了古田最富裕的乡镇。放眼望去,山峦叠嶂,娇翠欲滴。其利弊得失,一言难尽。罗源、连江两县关闭石材企业,政府都给予一定的补偿,如连江县政府办2016年9月19日印发的《连江县敖江流域石材加工行业关停退出实施方案》,罗源县政府于2016年10月25日出台的《罗源县石材加工企业转产关停总体方案》,均规定,按每台大切铁锯机补助35万元基础上再奖励10万元。甚至矿山也有补偿。但令人匪夷所思的是,日前,古田县多家石材企业的负责人告诉笔者,政府既要强行关闭石材企业,却并不准备补偿。关停连江、罗源与古田三县的石材企业,都与敖江流域有关,连江、罗源有补偿,古田没补偿,似乎再怎么说也说不过去!按照当地企业主的说法,古田县给出的理由是,罗源、连江石材企业有收差别电价,而古田却没收。石材业差别电价可收可不收,按照国家规定,实施差别电价只在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烧碱、水泥、钢铁、黄磷、锌冶炼等8大行业以及产能过剩行业推广。按照按照闽政文[2009]号文件,以及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经贸委等六单位闽价商(〔2009〕293号)通知,石材加工集中区要建设配套的堆渣场和污水处理设施。对未建成上述环保设施的石材加工集中区内建筑饰面石材加工企业仍要实行差别电价政策。反之,就不用交差别电价。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敖江流域(古田段)水环境综合整治的实施意见》(宁政〔2012〕42号),意见指出,全面清理规范建筑饰面石材加工企业。古田县政府要按照要求,提高集中区内建筑饰面石材加工企业建设标准,重新核定入园区建筑饰面石材加工企业建设规范、工艺要求及最低产能标准。石材加工企业要加强日常管理,厂区车间、路面的石粉废渣日产日清,生产废水切实做到“零排放”;对集中区内现有但未达到建设标准的建筑饰面石材加工企业,要限期整治;整治未达标期间,继续征收差别电价,2013年6月底前仍未达标的,应予以停产关闭。换句话说,时至今日,集中区内现有石材加工企业都已达标,所以政府才不收差别电价;现政府又以此为理由不予企业补偿,简直荒唐透顶!说实话,笔者对福建省政府那两份草率的“红头文件”非常不满,甚至认为是违法的。石材企业关停必须有法律依据如国家禁止或环保违法,治理环境保护仅是理念,不等于全退到刀耕火种更环保?敖江山仔水库,跟罗源的绝大多数石材企业沾不上边,却非要以此为理由剥夺千家万户安居乐业的权利,罗源县关停这些石材企业不到半年,当地百姓的生活水平可说是飞流直下,往后的日子将会更难过。古田县的经济落后罗源、连江两县一大截,没了石材究竟怎么精准扶贫虽然目前尚有待观察;但同样是石材企业,同样是因为敖江流域遭关闭,为何唯独古田却不予补偿?退一步说,就算关闭石材企业,是为了保护敖江山仔水库饮用水水源安全无可厚非,但古田的石材业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末就已成规模,敖江于1996年才被福州市确定为第二水源。依据法律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而关停合法企业,也应当赔偿企业的损失。说关闭就关闭;说不补偿就不补偿,岂不是视法律为无物?笔者认为,罗源、连江两县关闭石材企业,政府都给予一定的补偿,依法依理,都得一碗水端平,否则,古田的石材企业肯定不服。文/郑智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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