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5)左民初字725号 原告吴丽丽,女,1981年4月24日出生,蒙古族,个体。 本院在审理原告吴丽丽诉被告赵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吴丽丽于2015年2月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吴丽丽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予原告吴丽丽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81元,由原告吴丽丽负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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