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荣县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5)荣民一初字第2268号 委托代理人黄升贵,男,1963年5月5日生,汉族。 被告吕某某,女,1976年3月6日出生,汉族。 原告杨某某诉被告吕某某离婚纠纷一案,本院在审理过程中,原告杨某某于2015年9月6日以未能达成离婚协议为由,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 本院审查认为,原告杨某某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予原告杨某某撤回起诉。 本案受理费150元,由原告杨某某负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