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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向臣与李秀丽、黄国强官方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海舟 人气: 发布时间:2015-11-16
摘要:枣庄市台儿庄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5)台执字第459号 央求执行人李向臣。 被执行人李秀丽 被执行人黄国强 本院在执行央求执行人李向臣与被执行人李秀丽、黄国强官方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李秀丽、黄国强已将(2015)台民初字第357号民事调停
    

枣庄市台儿庄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5)台执字第459号

央求执行人李向臣。

执行李秀丽

被执行人黄国强

本院在执行央求执行人李向臣与被执行人李秀丽、黄国强官方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李秀丽、黄国强已将(2015)台民初字第357号民事调停书所规则的工作实行终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之规则,裁定如下:

(2015)台民初字第357号民事调停书执行终了。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作法律效能。

审讯员 谢 涛

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二日

责任编辑:海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