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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互助”高收益从何而来? 四部委发出投资预警

来源: 新华网 作者:张鑫 人气: 发布时间:2015-11-18
摘要:新华网杭州11月17日电(记者杜放、魏董华)“投资1万元一年能变23万元”“一年财富增值几十倍”“投资者遍及上百个国家,平稳运作多年”……近期,朋友圈、微博及线下出现不少自称“金融互助投资”的理财平台,在宣称数十倍收益的诱惑下,不少人参与其投资

新华网杭州11月17日电(记者杜放、魏董华)“投资1万元一年能变23万元”“一年财富增值几十倍”“投资者遍及上百个国家,平稳运作多年”……近期,朋友圈、微博及线下出现不少自称“金融互助投资”的理财平台,在宣称数十倍收益的诱惑下,不少人参与其投资运作。

近日,银监会、工信部、中国人民银行、工商总局四部委对此发出预警,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打着“金融互助”的名义,承诺高收益、引诱投资的行为。

“金融互助平台”实则“三无”,运作模式似“庞氏骗局”

记者调查发现,所谓线上“金融互助平台”,基本上是未备案、没有经营实体、不具理财产品发售资质的“三无”投资公司。业内人士认为,其运作模式存在“庞氏骗局”之嫌。

记者了解到,所谓的“金融互助”投资平台目前正通过微信群、微博、网站和线下等多种方式招揽投资者。在一家名为“MMM金融互助社区”的网站,显眼处标注着“月收入30%”“开户即送50美金”等字样。除了高回报,额外还有“拉人头”奖励,即每推荐一个新投资人,就可获得其投资额10%的收益提成。

一位自称“可介绍新人入群”的金融互助投资者表示,新加入者可任选投入60元至6万元不等,投资期限最长30天,月息为30%。“也就是说,投资3000元按复利一年能变6.9万元。玩家相互转账,平台不收任何费用,一年收益23倍!”

如此高的收益从何而来?据参与者介绍,“金融互助”平台及组织者不经营任何产业,不产生任何现金流,只是后来的投资者向之前的投资者提供资金“互助”,通俗地说,如同击鼓传花、拆东墙补西墙。“只要不断有新的投资者加入,前面的人就能拿到钱。”

温州市民李女士说,她是经家人介绍加入了“MMM互助金融社区”在当地某微信群的。“最高投入6万元,但很多人是用多个身份证投入,最多的上百万元。”目前,她所在的微信群就有上百人参与“金融互助”。

“金融互助平台”均未履行备案手续,属于非法网站

在自称MMM金融互助平台中国区主网站上,记者看到的介绍是金融互助模式最早成立于俄罗斯,其创始人为外籍人士。“不光中国有”、“国际上认可”,也成为多个类似投资网站招揽投资者的幌子之一。

记者在有众多投资者的浙江等地的通信管理局了解到,MMM金融互助平台中国主网站的服务器所在地位于山东省济南市,而其众多会员分支网址和注册网址IP设在海外。工信部网站备案数据显示,MMM金融互助平台中国主网站没有在工信部完成备案注册,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规定,属于非法网站。

不仅如此,记者看到,打着“金融互助平台”旗号的还有数十个自称“唯一正规官网”的中文网站。经核实,这些网站均未履行备案手续。

同时,证监会公示的经营者名录显示,MMM金融互助平台也没有互联网基金销售和私募基金发售等资格牌照。上海华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许峰认为,从以上情况分析,金融互助投资平台是典型的线上“拉人头”,投资模式、经营网站都没有任何可以产生收益的经营实体。

据了解,一些金融互助社区还以虚拟货币“马夫罗币”为载体,投资者要将资金换为该虚拟货币才能投入,兑现收益时,还要向平台网站或介绍人换回现金。“实际上,在此前破获的‘GBL交易平台’等类似虚拟货币案件中,已经出现经营者突然消失、兑换交易程序无法进行、公司注册地址造假等现象,投资客损失惨重。”浙江省东阳市警方负责人说。

“超高收益”或不受法律保护,出现“跑路”本金都难保障

最高人民法院今年6月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借贷双方通过网络贷款平台形成借贷关系,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仅提供媒介服务,当事人请求其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同时,“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徐玉平等法律人士认为,这意味着,“金融互助”宣称的高收益不受法律保护。同时,这种线上模式招揽投资的门槛极低,投入的资金都缺少银行、金融监管机构的第三方监管。“广大群众不应轻信这样的高收益许诺,否则如果到期后兑现不了收益、乃至本金出现损失都很可能无法获得保障。”

此外,浙江省金融法学会常务理事程学林表示,部分网络借款平台、虚拟货币交易平台资金流动没有银行托管,极容易出现借机诈骗、卷款跑路等现象,投资者本金可能遭遇损失。

实施上,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委发布的《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已明确,部分虚拟货币具有较高的洗钱风险和被犯罪分子利用的风险。目前,人民银行“12363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咨询投诉电话”已正式开通,金融消费者可就金融消费进行咨询或投诉。“投资者参与‘金融互助’蒙受损失,应当第一时间向监管部门报案。”程学林说。

专家表示,主管部门除了加强预警、提醒外,还要加大监管打击力度,让非法金融行为和骗局无处藏身。

责任编辑:张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