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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谈规则,积不善必有余殃_刺桐红

来源:法律博客 作者:刺桐红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2-05
摘要:武汉在2000年出过一条交通法规:凡因行人违章横穿马路而与机动车发生事故,由行人负事故全部责任。民间通俗地形容为:行人违章,撞了白撞。 新规出台后,国内争议声很多,遂不了了之。 2010年,苏州一火车票代售点为了杜绝有人插队,造了个高高的铁围栏,

武汉在2000年出过一条交通法规:凡因行人违章横穿马路而与机动车发生事故,由行人负事故全部责任。民间通俗地形容为:行人违章,撞了白撞。

新规出台后,国内争议声很多,遂不了了之。

2010年,苏州一火车票代售点为了杜绝有人插队,造了个高高的铁围栏,许是怕有人翻越,底上也封住了。效果好是好,可是有人吐槽说像铁笼,“活人给尿憋死了怎么办;遇到火灾、践踏、骚动、地震等突发情况无法逃生怎么办;有人趁机对漂亮女士施以‘咸猪手’怎么办……”

还能怎么办?争议这么多,那就拆了呗。

结果就是时至今日,碰瓷的屡见不鲜,买票插队的随处可见。只要发生交通事故,即便是行人违章造成的,不好意思,机动车也要负一部分责任。碰瓷的为什么嚣张?被抓到把柄了,教育一通了事,没被抓到把柄,就有可能讹到钱,你说法律是不是在鼓励碰瓷?

在建立或执行规则的过程中,总会遭遇一些以人性化为旗帜的反对声,结果就是掌权者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反正发生了碰瓷、插队,你总不会怪到政府头上来吧。

把这一类反对者称为圣母婊,我是举双手赞成的。

昨天从闽归粤,一路上堵车。我这几年的经验是,春运期间,高速上平均时速能有50公里就算正常水平了。为什么快不了?除了规划不合理、设卡检查等原因,还有一个现象加剧了堵车,那就是大量汽车占用应急通道。

一旦前方堵车,就会有人跑到应急通道上“急行军”,冲到前面去加塞。一辆车插队,通过时间起码是正常行驶车辆的1.5倍,这又加剧了堵车。警车想要上前排解拥堵,根本过不去;若是前方发生事故,救护车也只能是在后面干着急。

出台新规又如何?规定机动车违法占用应急车道的,扣6分,那又怎样?你倒是有本事拍下来处罚啊。在很多应急车道上,根本没有摄像头,所以有规定形同没规定,年年有人占用,年年春运堵车。

只要你不处罚,法律规定违法占用应急车道的要枪毙,还是会有很多人占用。

你说枪毙,这个太严重了吧?

那我说个真事。有次广州下班高峰,我在番禺区遭遇堵车,忽然后面来了趟救护车,非但没人避让,反而有好几辆车插队抢到它前面去。你说这些插队抢行的人该不该枪毙?

或许不该。

可是他们不该死,就有别的人要为此付出生命的代价了。

是的,一个人的违规是罪不至死,可是千千万人的违规,积累起来的后果就很可怕了。

古人讲,“勿以恶小而为之”,为何?一个人、一时的恶不可怕,可是很多人的小恶,累积起来就是大恶。所以古人还有一句话,“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

从个案来看,一个人只是违规了,却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值不值得同情?

从过错与代价来看,确实代价太大了。

但是就整体而言,只要存在普遍违规的现象,有人丧命无非是个概率问题,不是张三死,就是李四死。谁死,是个或然问题;有人死,是必然问题。

只要不杜绝普遍违规的现象,只要没有对规则的敬畏,违规者还心存侥幸,有人丧命是早晚之事。从这个角度来说,跳离规则本身,拘泥于个案的幸与不幸,是没有意义的。

还死者为大呢,不敬畏规则,难道是在等下一场命案发生吗?

春节期间,我感觉变化最大的一点是,现在只要你说待会儿开车,就几乎没人劝酒了。公安部之前发布一组数据,“醉驾入刑”实施五年来,全国因酒驾引发的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下降了18%、18.3%。说实在的,我对这组数据挺意外的,这离“大幅下降”、“取得良好社会效果”还有很大差距。这也说明还是有大量的人不把酒驾当回事,不拿自己的命当回事,也不把别人的命当回事。

但是趋势所向,风气还是有所好转,搁以前,人们为了劝酒,真是什么话都敢说,什么喝了酒开车更稳当这种混帐话都有人讲。

之所以酒驾事故五年来仍难以有效控制,说到底还是无法做到违法必究。昨天有段高速的拥堵还算解决及时,因为警车开过来了,每隔五百米就放下一个警察。虽然他们手中没有拿摄影机,但是人们敬畏之心还是有的,之前不停有人占用应急通道的现象顿时不见了。目之所及,应急通道清清爽爽,没多久,救护车一路畅通地开向前去。

这给了我一点启示和信心,倘若让人们相信违法必究,人们还是很容易变成遵法守纪的一个群体。而这,才是真正的敬重生命。

最后,想必你也知道我要说的是什么了,宁波雅戈尔动物园这事倘若处罚了动物园,没给人们树立一个“咬了白咬”的深刻印象,那无非是告诉后来者,心存侥幸还是有市场的,我们静待下一位命丧虎口的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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