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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诺切特案的国际法思考(3)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苏明龙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2-18
摘要:英国作为犯罪嫌疑人所在地国家,根据“或引渡或起诉”原则对皮诺切特享有管辖权,因此说它最适合审判皮诺切特显然牵强。我认为:1、“或引渡或起诉”原则的建立,是在国际刑 法制 度尚不完善,国际刑事司法机构作用

  英国作为犯罪嫌疑人所在地国家,根据“或引渡或起诉”原则对皮诺切特享有管辖权,因此说它最适合审判皮诺切特显然牵强。我认为:1、“或引渡或起诉”原则的建立,是在国际刑法制度尚不完善,国际刑事司法机构作用还未充分发挥出来的情况下,为了打击国际犯罪、保护国际利益而不得以的选择。2、英国审理案件并不利于查清事实,如传唤被害人、证人到庭,调查取证,没有智利和西班牙的积极协助就无法实现,而智利强烈反对英国的管辖,坚持自己审判皮诺切特。

  西班牙作为少数受害人的国家,依据保护性管辖对皮诺切特享有管辖权,因此就说他最适合审判皮诺切特,理由也是不充分的。西班牙并非犯罪行为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也存在传唤被害人、证人到庭,调查取证的困难,没有智利的协作,恐怕也很难查请事实真相,作出公正的审判。

  智利作为大多数被害人的和犯罪嫌疑人的国籍国,犯罪地国,看上去似乎最适合审判皮诺切特。从逻辑上讲,智利是审判皮诺切特的最佳场所,因为批诺切特所犯的罪行的受害人大多是智利公民,对他实施惩罚最适合智利人民的利益,而且智利是皮诺切特的犯罪行为地国,在智利对他进行司法程序时,调查、取证等都比较方便。然而,人们有充分的理由对智利审判皮诺切特的诚意表示怀疑。1990年皮诺切特下台后,虽然也有许多人对他在任期间所犯的罪行提出起诉,但均被智利法院以他作为终身议员为由被驳回,此外皮诺切特所代表的右翼势力对智利的政治局势不容忽视。智利出于对国内局势的考虑,很难作出公正的审判。事实上,皮诺切特在智利接受了审判,最后智利的高等法院以皮诺切特的健康为理由终止了对他的审判。一方面,这个事实并不能说明智利是最适合审判皮诺切特,英国是因为政治上而非法律上的考虑,以健康为由把皮诺切特遣返回智利的,并且我所探讨的是价值问题,跟事实无关。另一方面,以健康为由终止对皮诺切特的审判,也从事实上证明了人们的担心和怀疑并不是多余的。

  我认为国际刑事法院是审判皮诺切特最适合的方式,但是由于国际刑事法院 2002年才正式运转,根据《国际刑事法院规约》第11条的规定,国际法院只对规约生效后实施的犯罪具有管辖权,对于在规约生效后成为缔约国的国家,法院只对缔约生效后实施的犯罪行使管辖权。皮诺切特被控告的罪行都发生在 1974年—1990年,显然国际刑事法院无权管辖。所以组建临时国际刑事法庭是审判皮诺切特最佳的选择。理由如下:1、组建临时国际法庭审判犯有国际罪行的人有国际实践的先例,如卢旺达法庭、纽伦堡法庭或前南刑庭,而且得到了多数国际法和国家的高度评价;2、在多个国家争夺管辖权的情况下,组建临时国际刑事法庭各个国家更容易接受:3、选任知名和中立的国际法官运用国际法审判皮诺切特,多数国家和人民认可其公正性:4、有人提出达成组建临时国际刑事法庭的是不可能的,因为达成一个相关国家都接受的协议太难。但是有一点是肯定的,智利、西班牙等国家在审判皮诺切特的意愿上是一致的,在这个相同意愿的基础上,抱着诚意的态度,达成组建临时国际刑事法庭的协议并非不可能。

  三、结论

  从以上的论述我们可以看出,皮诺切特被指控的酷刑、劫持人质、谋杀和强迫失踪的罪行是国际犯罪;皮诺切特具有代表国家行事的地位,而且在相关事件中是以此种资格行事的,所以他的行为是国家行为;国家行为并不能导致皮诺切特的司法管辖豁免,因为从相关的国际条约和国际实践以及司法管辖豁免制度建立的宗旨和目的来看,司法管辖豁免制度排除了国际犯罪的适用;因为皮诺切特的行为与外交活动根本没有关系,并不符合外交特权和豁免适用的条件,所以他在英国并不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由于英国、智利、西班牙等国审判皮诺切特存在着不方便或不公正的缺陷,并且国际刑事法院无权管辖皮诺切特的罪行,尽管建立临时国际刑事法庭困难重重,但是由其审判皮诺切特的优点也显而易见,组建而成的临时国际刑事法庭最适合审判皮诺切特。虽然皮诺切特已经离世,但是对于此案进行国际法方面的思考和分析是很有意义的。

责任编辑:苏明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