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在比较行政法研究领域,也有不少专题著作出版和论文发表。在对外国行政法的译介方面也有所突破,除英、美、德、法、日五国外,一些学者还对葡语国家的行政法教程进行了译介。而在新近出版的译著中,由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的一套“日本公法译丛”也比较值得关注。 研究仍存在薄弱环节 纵观2014年度行政法学的理论研究,学者们在对各类行政法律制度的考察及分析方面均有所深化,对行政法基础理论问题的研究也得到推进。已有的研究成果不乏创新之作,亦有不少论理透彻、注重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作品,尽管这类研究中有的成果所涉及的议题不大,但都取得了实实在在的进步。 不过,欣喜之余,也应当认识到行政法学研究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 一是在一些热点问题上,对实践中应当回应和解决的问题,研究还有待深入。例如,对于各地方在行政执法制度改革中的一些创新举措,学界的关注还略显不足,已有研究多以宏观性的改革建议为主,缺乏比较有分量的、围绕微观制度设计展开的理论探索。 二是在研究具体制度问题时,已有研究具有比较明显的“立法主义”倾向。即大多在归纳、总结现行法律规定的实然状态的基础上,探索应然层面的制度建构问题。这种研究思路有助于厘清制度的生成机制,但也有局限性。因而,有必要增加判例研究的比重,因为司法在某种意义上也是法律规范的发现者,法院在审判实务中对行政法理论的“重塑”,理应受到学界更多的关注。 三是在研究方法上,还有拓展的余地。例如,已有研究中借助社会学、经济学等跨学科研究方法的成果并不算多,因而,加强对跨学科、跨领域研究方法的运用很有必要。 (作者分别为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