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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法院为农民工讨薪撑腰 拘35名老赖金额3亿元(2)

来源:国搜河南 作者:朱宝君 人气: 发布时间:2015-12-09
摘要:2014年6月27日,寇某受李某和任某雇佣粉刷房屋,在粉刷过程中被高处掉落方木砸伤。经司法鉴定寇某构成九级伤残,共花费医疗费用伍万贰仟余元,因赔偿款协商无果,寇某诉至法院。一审法院判决李某和任某赔偿寇某损失

2014年6月27日,寇某受李某和任某雇佣粉刷房屋,在粉刷过程中被高处掉落方木砸伤。经司法鉴定寇某构成九级伤残,共花费医疗费用伍万贰仟余元,因赔偿款协商无果,寇某诉至法院。一审法院判决李某和任某赔偿寇某损失共计8万余元。李某和任某不服,向南阳中院提起上诉。

12月1日,南阳中院院长庞景玉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该案。在庭审前,庞景玉院长精心阅卷,并召集合议庭成员研究争议焦点。庭审中,合议庭认真组织双方围绕争议焦点进行法庭调查,对案件细节、双方存在的分歧及疑点问题进行详细询问,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陈述和辩论意见。经合议庭主持调解,各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本案的典型意义在于:一是院长带头办案,起到示范带头作用。二是发挥庭审的中心作用,查明案情,诉讼各方充分陈述辩论,为调解案件打下良好的基础。

三:三门峡中院院长梁维担任审判长审理一起涉农维权案件

2014年2月26日,村民孟某在某坑口作业时发生意外被石头砸伤头部,抢救无效死亡。孟某的亲属向某保险公司索赔无果,诉至法院,一审法院判决某保险公司支付孟某的亲属保险款30余万元。该保险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三门峡中院。

12月3日,三门峡中院院长梁维担任审判长,对该案公开开庭审理,同时邀请10余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和新闻媒体旁听案件。庭审中,合议庭认真组织各方围绕争议焦点进行法庭调查和辩论,对案情细节、双方的分歧及存在的疑点进行详细询问,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和辩论意见。在法庭调解阶段,合议庭对当事人进行明法释理,双方握手言和,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庭审结束后,梁维院长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代表等进行了座谈。

本案的典型意义在于:一是院长率先垂范指挥在前沿,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纠纷。二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和新闻媒体旁听案件庭审,自觉接受监督,实现阳光司法。

四:新乡市凤泉区法院院长陈超调解一起农民工维权案件

李某在打完工骑电动车回家的路上,和驾驶小型汽车的申某发生交通事故后受伤住院治疗。申某和某保险公司拒绝赔偿。李某诉到凤泉区法院,要求赔偿各项损失6万余元。

凤泉区法院受理该案后,11月25日陈超院长决定亲自担任审判长开庭审理。经征求当事人意见,陈超院长主持庭前调解,认真听取各方意见,步步推进调解,促使各方达成协议,某保险公司同意赔偿李某损失肆万壹仟元。

本案的典型意义在于:一是院长亲自办理案件,有效推进了案件进程。二是因案施策,在当事人愿意调解的情况,进行庭前调解结案,快速化解纠纷。

五:鹤壁市鹤山区法院院长李晓烨调解一起农民工讨薪案件

11月18日下午,数十名农民工来到鹤壁市鹤山区法院立案庭,称被某机械制造厂外派到内蒙古、青海等地从事设备安装工作,现工程已交工几个月,但工资却未拿到手,请求法院帮助讨薪。鹤山区法院立案后及时向院长李晓晔作了汇报。李晓晔院长了解到该案是涉及32名农民工的讨薪案件后,高度重视,迅速安排一名副院长带领民一庭干警到企业了解情况。

11月19日,32名农民工的代理人和企业代理人来到法院。李晓晔院长主持召开庭前协调会,在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后,当场向企业代理人讲解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性和所承担的法律责任。通过耐心细致的做工作,企业方保证在元旦前一次性全部解决这32名农民工的工资,诉讼各方达成调解协议。11月20日,法院向各方当事人送达了调解书,案件从立案到结案仅用了两天时间。

本案的典型意义在于:一是涉案人数众多,即涉及32名农民工。二是院长率先垂范,庭前调解,及时化解纠纷。三是快速立案、快速办理,通过辨法析理,仅用2天就审结了案件。

六:商丘市宁陵县法院小额诉讼法庭妥善调处一起涉农村留守儿童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今年10月份,15岁的常某在骑电动车上学时被张某驾驶的机动车撞伤后住院治疗。交警部门认定张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因赔偿协商未果,诉至宁陵县法院。双方争议的金额不大,宁陵县法院小额诉讼法庭法官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进行立案审理。在诉讼过程中,承办法官多次与张某、某保险公司协商,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认真做说服教育工作。最终促使当事人达成了赔偿协议,张某当场就支付了1.3万的赔偿款。

本案的典型意义在于:一是涉及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保护。二是通过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从立案到常某拿到赔偿款不超过10天,快速审结案件,及时维护了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

七:郑州市中原区法院巡回审判审理一起涉农民工维权案件

今年6月,卢氏县木桐乡的高某在郑州某工地务工,不慎从高处摔下受伤后入院治疗,共花费医疗费3万余元。前期医疗费用通过保险方式予以支付。对于后期医疗费用、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高某与包工头协商未果后诉至中原区法院。因高某经济困难,经郑州市总工会协调,依法为其指定了法律援助律师。

12月3日,中原区法院劳动者权益保护庭在郑州市总工会巡回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并邀请了农民工代表旁听庭审。

本案的典型意义在于:一是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让困难的农民工打得起官司。二是通过巡回审判,邀请农民工代表旁听案件庭审,既接受群众监督,又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八:鹤壁市淇滨区法院法官调解一起讨薪纠纷案件

今年7月份,小雪到鹤壁市淇滨区某饭馆做收银员,干了一个月后不辞而别,后去该饭店讨要工资,与饭店老板就工资问题产生矛盾。小雪于是带上几个朋友在饭店营业期间几次到饭店讨薪,并且在网络贴吧上宣传饭店拖欠工资的言论。双方矛盾激化,店老板一气之下将小雪打伤住院。小雪报警后,该大老板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7日、罚款300元的行政处罚,小雪的工资也经劳动部门调解解决。因医疗费问题一直没有解决,小雪诉至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

法院受理后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该案。办案法官认真审阅了卷宗,并召集双方当事人了解情况,认为该起案件事起有因,且双方均存在过错,遂对双方进行了深刻的批评教育,使双方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最终使该案调解结案。店老板向受害人家属进行了赔礼道歉,并向小雪赔偿医疗费共计1万余元,双方握手言和。

责任编辑:朱宝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