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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三环锁业集团有限公司与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新源劳保建材商行商标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3)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采集侠 人气: 发布时间:2015-10-21
摘要: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同时预交二审案件受理费,上诉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缴纳上诉费的期限为上诉期限届满后七日内,逾期将按自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同时预交二审案件受理费,上诉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缴纳上诉费的期限为上诉期限届满后七日内,逾期将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审 判 长 唐 楠

代理审判员 田 姝

人民陪审员 肖玉霞

二0一五年五月二十二日 书 记 员 武金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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