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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诉被告郑州魅力东方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侵害其他著作财产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4)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采集侠 人气: 发布时间:2015-10-20
摘要:另查明:1、郑州魅力东方公司,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张雅奇,住所地:郑州市金水区未来路73号院4号楼(第三层),注册资本:100万元,成立日期为2010年8月30日;2、音像著作权协会为本案支出代理费

另查明:1、郑州魅力东方公司,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张雅奇,住所地:郑州市金水区未来路73号院4号楼(第三层),注册资本:100万元,成立日期为2010年8月30日;2、音像著作权协会为本案支出代理费1200元,公证费600元,为公证支出2100元。3、2013年12月10日,郑州魅力东方公司与郑州铭宇计算机系统服务公司签订的雷石KTV产品订购合同及产品报价单载明:乙方(郑州铭宇计算机系统服务公司)为甲方(郑州魅力东方公司)提供酒水管理综合软件及包房设备,在软件完成后,甲方向乙方付清总价款47600元。4、首都版权产业联盟出具的授权书载明:授权北京雷石天地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为“中国正版音乐曲库交易平台(KTV正版曲库)”中国大陆地区推广销售机构,授权期限自2013年5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5、音像著作权协会关于2014年卡拉OK著作权使用费收取标准的公告载明:河南地区收费标准为8.3元/元/终端。

本院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第二款规定:“在作品或者制品上署名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著作权、与著作权有关权益的权利人,但有相反证明的除外。”本案中,音像著作权协会提供的《流行歌曲经典》音像著作权协会会员作品精选集(第一辑)DVD音像制品为合法出版物,并在该专辑中表明版权的归属,在无相反证据的情况下,可认定在该专辑中标明的版权人对涉案182首音乐电视作品分别享有著作权。根据音像著作权协会分别与北京华谊兄弟音乐有限公司、加中音国际文化传播(北京)有限公司、北京红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北京乐华圆娱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北京英冠国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当然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中国唱片广州公司、北京竹书房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唱片总公司、西蒙恒源(北京)国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新二十一东方艺术发展(北京)有限公司、北京易柏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北京星之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北京东乐影音文化有限公司、北京海蝶音乐有限公司、北京麒麟童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音像著作权授权合同》,根据与上述该16个协会会员签订的《音像著作权授权合同》,可以认定音像著作权协会获得了涉案182首音乐电视作品的放映权、收费权和以自己名义提起诉讼的权利。经比对,182首涉案歌曲与音像著作权协会主张权利的音乐作品相一致,郑州魅力东方公司经营的东方会国际娱乐会所以盈利为目的播放涉案182首音乐电视作品,未征得著作权人的许可,侵犯了音像著作权协会对作品享有的放映权、获得报酬权。

关于郑州魅力东方公司辩称其并非侵权主体,且该娱乐会所开业时间短的问题。郑州魅力东方公司提供的《雷石KTV产品订购合同》、产品报价单及首都版权产业联盟出具的授权书并不显示涉案作品的著作权归属,也不能证明东方会国际娱乐会所的开业时间,且其亦未提供东方会国际娱乐会所开业的相关审批手续等证据相佐证,故其辩称并非侵权主体及该娱乐会所开业时间短的答辩理由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郑州魅力东方公司应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音像著作权协会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因权利人的实际损失及郑州魅力东方公司的违法所得无法确定,音像著作权协会请求由本院酌定赔偿金额。本院根据郑州魅力东方公司所经营的会所所处地理位置、经营规模,使用涉案音乐作品的数量、方式,侵权持续的时间及主观过错,涉案作品的流行程度,以及音像著作权协会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等因素,酌定由郑州魅力东方公司赔偿音像著作权协会经济损失和制止侵权所支出的合理费用共计91000元。

关于音像著作权协会主张郑州魅力东方公司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的诉讼请求,因郑州魅力东方公司在使用涉案音乐电视作品时,并未侵犯权利人的人身权利,故该项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一条第四款、第四十八条第(一)项、第四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第二款、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郑州魅力东方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使用《地铁》、《风尚征程》、《吻我的样子》、《爱死了昨天》、《寻找李慧珍》、《你叫什么名字》、《两个下雪的夜》、《梦之浮桥》、《你》、《倾城》、《我》、《一大片天空》、《在世界中心呼唤爱》、《信以为真》、《LingLingLing》、《菠萝菠萝蜜》、《NaNa主义》、《牧马人》、《穷浪漫》、《HasIt》、《YouAreMyHero》、《翅膀》、《朋友难当》、《求爱歌》、《天下无贼》、《DreamParty》、《光芒》、《画心》、《如果爱下去》、《我走以后》、《我们说好的》、《这该死的爱》、《一个人唱情歌》、《某某》、《心醉》、《BabyTellMe》、《爱与和平》、《人鱼天堂》、《爱我不一样》、《败犬女生》、《油菜花的舞台》、《爱的旅程》、《爱你爱不够》、《痛快》、《幸好》、《SayNo》、《爱的翅膀》、《撑伞》、《飞蛾扑火》、《我的士兵兄弟》、《珠穆朗玛》、《白发亲娘》、《不顾一切的爱》、《患难见真情》、《我是真的爱上你了》、《躲不了》、《黑色翅膀》、《好想对你说》、《恋人唱的歌》、《我记得我爱过》、《香水》、《一封信》、《倦鸟余花》、《余情难了》、《天堂》、《13131》、《GreatDay》、《爱就爱了》、《抱紧我别走》、《不想骗自己》、《变脸》、《感受》、《喝彩》、《生日心愿》、《花样年华》、《满天风雪》、《没收你的爱》、《女人》、《青菜鸡蛋面》、《十二种颜色》、《天使的选择》、《我挑我的》、《两个人的世界》、《叶子》、《雨夜》、《展翅高飞》、《最好的朋友》、《爱简单》、《信仰》、《那一天》、《我比从前更寂寞》、《无所谓》、《月亮可以代表我的心》、《故土的太阳》、《冬之恋》、《山里的哥哥》、《梁山伯与祝英台》、《春暖花开》、《红顶屋的故事》、《依呀来欧》、《又见茉莉花》、《早晨》、《想》、《看穿》、《还有我》、《可不可以爱》、《漫游》、《那段岁月》、《平凡心》、《世界》、《栀子花开》、《最好的幸福》、《爱如彩虹》、《日出》、《冷艳》、《38.5℃》、《回望》、《两个世界》、《铁齿铜牙纪晓岚》、《LoveRain》、《背影》、《奇迹》、《为你写首歌》、《一路落花》、《亲亲美人鱼》、《你在他乡还好吗》、《秋幻想》、《走》、《被风吹过的夏天》、《不可思议》、《笨蛋》、《大小姐》、《第三滴眼泪》、《换季》、《空气》、《平行线》、《停电》、《委屈》、《我的超人》、《我介意》、《星月神话》、《雪绒花》、《相思垢》、《这种爱》、《最后一个夏天》、《亲爱的还幸福吗》、《不让你走》、《坚持到底》、《认真》、《死心彻底》、《他一定很爱你》、《天黑》、《一首情歌》、《一天天一点点》、《编号89757》、《不潮不用花钱》、《曹操》、《第几个100天》、《豆浆油条》、《进化论》、《木乃伊》、《莎士比亚的天份》、《西界》、《一千年以后》、《醉赤壁》、《背对背拥抱》、《小酒窝》、《穿行》、《风雨中的美丽》、《格桑花开》、《家乡》、《那片海》、《漂》、《青藏高原》、《情人》、《天空》、《喜马拉雅》、《相爱》、《醒了》、《雪》、《雪域光芒》、《原野》等共计182首音乐电视作品,并从KTV曲库中删除前述作品;

二、被告郑州魅力东方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经济损失及制止侵权所支出的合理费用共计九万一千元;

三、驳回原告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294元,由原告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负担594元,被告郑州魅力东方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负担27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一式八份,上诉于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审 判 长  钱红军

代理审判员  张 蕾

代理审判员  赵自伟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二日

书 记 员  曹露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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