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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张滨诉被告剑南文学杂志社、郑州市金水区学品书店侵害著作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2)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采集侠 人气: 发布时间:2015-10-20
摘要:经审理查明:2007年1月29日,新华网刊载的《跨国企业医药代表持证上岗就能终结医药回扣?》一文,使用涉案漫画作品作为配图,署名作者张滨。该漫画的内容为一只老鼠拿着一沓钱送给一只猫,该老鼠配有文字对白谢猫兄

经审理查明:2007年1月29日,新华网刊载的《跨国企业医药代表持证上岗就能终结医药回扣?》一文,使用涉案漫画作品作为配图,署名作者张滨。该漫画的内容为一只老鼠拿着一沓钱送给一只猫,该老鼠配有文字对白“谢猫兄关照,好处费请笑纳!”。剑南文学杂志社在其主办的《剑南文学—经典阅读》2010年8月上半月刊第87页《德国如何制止医药回扣?》一文中,使用了涉案美术作品,但未署作者姓名。

郑州市金水区学品书店经营性质为个体工商户,耿淑丽系其业主。张滨在郑州市金水区学品书店购买2010年8月上半月刊《剑南文学—经典阅读》杂志,该店出具发票1张,盖有郑州市金水区学品书店发票专用章,发票金额20元,发票号码02835442,其中涉案杂志的销售价格为5元。

另查明:本院当庭对张滨提交的新华网网页打印件进行网上验证,该网页打印件具有真实性。

本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一条规定,著作权属于作者。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

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本案中,新华网刊载的涉案美术作品署名作者为张滨,因此张滨对该美术作品享有著作权,该权利应受法律保护。剑南文学杂志社在其主办的2010年8月上半月刊《剑南文学—经典阅读》杂志,其中第87页《德国如何制止医药回扣?》一文中,使用了涉案美术作品,但未署作者姓名,侵犯了张滨的署名权、获得报酬权。因此张滨请求剑南文学杂志社停止侵权、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的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2010年8月上半月刊《剑南文学—经典阅读》杂志第87页《德国如何制止医药回扣?》一文中使用的漫画与涉案美术作品完全一致,故张滨主张剑南文学杂志社侵犯其修改权理由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持。张滨未提交证据证明剑南文学杂志社有库存侵权杂志2010年8月上半月刊《剑南文学—经典阅读》,因此其请求剑南文学杂志社销毁库存侵权杂志因证据不足,本院不予支持。《剑南文学—经典阅读》杂志系在全国公开发行的合法出版物,张滨请求郑州市金水区学品书店赔偿损失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故对该项诉请本院不予支持。

责任编辑:采集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