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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曹卫东诉被告中共河南省委统一战线工作部、中国共产党周口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侵害著作财产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2)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采集侠 人气: 发布时间:2015-10-20
摘要:被告周口市委统战部答辩称,一、原告曹卫东无本案诉争作品的著作权,即无本案诉权。互联网百度文库至今所载《辩析郭姓的源与流》一文的作者为田双印,虢国博物馆书记;曹卫东《辩析郭姓的源与流》一文的出版时间是2

被告周口市委统战部答辩称,一、原告曹卫东无本案诉争作品的著作权,即无本案诉权。互联网百度文库至今所载《辩析郭姓的源与流》一文的作者为田双印,虢国博物馆书记;曹卫东《辩析郭姓的源与流》一文的出版时间是2012年6月,而周口市委统战部转贴该文的时间则是2011年6月7日,故不能证明周口市委统战部侵害了曹卫东的著作权。二、周口市委统战部的转贴行为不构成侵权。周口市委统战部负有“开展海内外统一战线的宣传工作”的职责,宣传姓氏文化、根亲文化是周口市委统战部的重要工作,转贴引用该文无论从目的、范围还是引用的数量和篇幅,均属“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不构成侵权。三、周口市委统战部引用文字未署名无过错,不构成侵害署名权。由于转贴的“中国书法论坛”网站上并没有注明该文的作者,周口市委统战部转贴时不可能知道该文作者的具体署名,曹卫东也从未向周口市委统战部提出过署名要求,且在原告起诉后,河南海外联谊会已将该文章删除。四、原告请求赔偿数额没有依据依据,所转贴的文章属比较冷僻的研究领域,其关注度和影响范围较小,文章篇幅小、字数少,周口市委统战部使用该文字出于宣传传统文化,无过错,也无营利行为。请求依法驳回原告曹卫东的诉讼请求。

经审理查明:曹卫东(笔名曹文东)编著的《虢·郭·三门峡》由香港天马图书有限公司出版,2002年6月第一版。该书21-32页收录有《辩析郭姓的源与流》一文,全文五个部分,一、虢、郭为通假字,虢即郭;二、郭姓起源于虢国;三、河南省三门峡是郭姓的主要发源地;四、质疑与辩析;五、郭姓早期播迁与流徙,共计六千余字。2011年6月7日“根在中原网()”发表《郭姓的源与流》一文,全文三个部分,一、虢、郭为通假字,虢即郭;二、郭姓起源于虢国;三、河南省三门峡是郭姓的主要发源地;共计近两千字。文末标明“来源:周口市委统战部”。经对比,《郭姓的源与流》与《辩析郭姓的源与流》一文的第一、二部分全部及第三部分第1节内容基本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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