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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六一度(福建)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与鄄城家家购物商贸有限公司、鄄城县金点办公用品销售部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2)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采集侠 人气: 发布时间:2015-10-20
摘要:2014年12月25日,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公证处根据申请,指派公证员梁文娟、公证处工作人员赵静与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张猛超来到位于菏泽市鄄城县鄄二路水利局楼下的“春天服饰广场鄄城店”,由张猛超购买了长袖T恤一件、上

2014年12月25日,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公证处根据申请,指派公证员梁文娟、公证处工作人员赵静与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张猛超来到位于菏泽市鄄城县鄄二路水利局楼下的“春天服饰广场鄄城店”,由张猛超购买了长袖T恤一件、上衣一件,裤子一条。取得凭证号为012318的银联商务签购单一张(银联商务签购单显示收款人为家家公司),发票号码为03113172、02780998、02780999的定额发票三张,发票印章为鄄城县金点销售部发票专用章。购买结束后,公证人员随张猛超携所购物品离开,公证人员某该经营场所的外部情况进行了拍摄,返回公证处后对所购物品及票据进行了拍摄。

经当庭拆封,取出带有标识和标识的卫衣一套(上衣和裤子各一件)。经比对上衣,原告生产的正品上衣做工精美,手感细腻,销售价格为标识价,一般为300元左右;封存上衣虽有吊牌,统一零售价不显示价格,从收据看售价为与裤子共计148元。正品吊牌上标有商标标识及合格证,合格证内容包括产品名称、颜色、规格、成份、等级、标准、类别、条形码等内容,在合格证的另一面含有洗涤说明、注意事项、及生产厂家厂址、服务热线等内容;封存上衣吊牌上标有标识,但没有使用说明、注意事项及生产厂家、地址等内容。正品在领口处、左胸前及拉链上均有标识,封存上衣领口处、标签上均印有标识,但拉链上没有标识。经比对裤子,正品裤子腰带处有标识及吊牌,吊牌内容同上衣吊牌内容,左口袋下方有标识,没有图形商标;封存裤子腰带中间、左口袋下方有标识,右口袋旁印有标识及图形标识,封存裤子没有吊牌,没有合格证,也没有生产厂家、厂址及服务热线、标价等内容,实为三无产品。正品裤子售价在200元左右,封存裤子与上衣售价共148元。

原告为本案公证取证支付公证费800元及律师代理费3000元。

另原告说明,原告对于第7375770号“”、第5004902号“”商标的使用为两个商标均在服装上使用,但有的衣服设计上仅使用第7375770号“”商标,案涉用于比对的正品仅使用了第7375770号“”商标。

责任编辑:采集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