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知识产权判决书

旗下栏目: 刑事判例案例 民事判例案例 行政判例案例 知识产权判决书 综合判例 最高人民法院裁判

原告广东原创动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被告郑州易初莲花连锁超市有限公司、被告河南安卓商贸有限公司侵害著作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2)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采集侠 人气: 发布时间:2015-10-18
摘要:经审理查明:2008年8月29日,广东版权保护联合会分别对动画片《喜羊羊与灰太狼》主角造型之一懒羊羊、主角造型之二喜羊羊、主角造型之五美羊羊、主角造型之四沸羊羊、主角造型之六灰太狼、主角造型之三慢羊羊、主角

经审理查明:2008年8月29日,广东版权保护联合会分别对动画片《喜羊羊与灰太狼》主角造型之一“懒羊羊”、主角造型之二“喜羊羊”、主角造型之五“美羊羊”、主角造型之四“沸羊羊”、主角造型之六“灰太狼”、主角造型之三“慢羊羊”、主角造型之七“红太狼”的美术作品进行了著作权登记。该七份著作权登记证书中显示:作者为罗应康,作品类型为美术作品,著作权人为广东原创动力公司(受让取得),作品完成日期为2003年12月18日。2007年7月11日,广东省版权保护联合会对“暖羊羊”美术作品进行了著作权登记。该登记证显示:作者为谭淑君,著作权人为广东原创动力公司,作品完成日期为2005年9月18日。2007年7月11日,广东省版权保护联合会对“小灰灰”美术作品进行了著作权登记。该登记证显示:作者为黄伟明,著作权人为广东原创动力公司,作品完成日期为2005年9月15日。

2008年1月,《喜羊羊与灰太狼》在OACC华语动漫盛典之2007年度动漫榜中榜(自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活动中被评为“内地及港澳台年度最佳创意动画”;2008年6月,《喜羊羊与灰太狼》在第十四届上海电视节“白玉兰”奖中获得国产动画片银奖;2009年10月29日,电视动画片《喜羊羊与灰太狼》荣获广东省第七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优秀作品奖。“喜羊羊”、“美羊羊”系《喜羊羊与灰太狼》电视动画片中的主要角色。

2014年6月4日,广东原创动力公司的转委托代理人王辉到河南省郑州市绿城公证处申请对转委托代理人何凤梅购买相关物品的行为及过程办理保全证据公证。2014年6月5日,公证员张凯玲和公证处工作人员王晓时随同何凤梅(购买人)、王永波(拍照人)来到位于郑州市紫荆山路与商城路交叉口西北角卜蜂莲花(紫荆山店)南门。上述四人来到该超市三层。在该超市内,何凤梅购买了共计贰佰伍拾玖元捌角(259.8元)的物品,其中包括1、益智亲子游戏、制作亚克力贴1个;2、文具盒1个;3、PE-018喜羊羊与灰太狼贴画1本;4、凯盛高档水彩笔1盒(外包装显示有如下内容:温州市鹿城区黎明华盛文具厂,地址为温州市鹿城区蒲州中蒲路80号。外包装上粘贴的条形码显示有如下内容:河南安卓商贸有限公司销售);5、喜羊羊与灰太狼沙滩玩具车一套;6、贴画1本(外包装上粘贴的条形码显示有如下内容:河南安卓商贸有限公司销售);7、AA-L030贴画1本(外包装上粘贴的条形码显示有如下内容:河南安卓商贸有限公司销售);8、H-010贴画1本;9、金彩六角形油画棒(24色)(外包装显示有如下内容:临沂批发城田英办公美术用品商行,地址:中国山东省临沂市茶山风景区);10、宏洋高级儿童学习桌1个(上述各种所购物品见附件第2-20张照片)。11、其他物品。购买结束后上述四人来到该超市一层顾客服务台开具《河南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一张(发票号码:13721063),并打印购物明细单一份(所购0.2元购物袋没有打印在购物明细单内)。王永波对上述所购物品进行了拍照。公证员张凯玲和公证处工作人员王晓时对上述所购物品进行了密封并加贴了封条,王永波对加贴的封条后物品又进行了拍照。2014年6月16日13点40分,一行人来到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二号郑州市金水区阿信摄影冲印店。在该店内,该店工作人员对王晓时所带U盘中的照片进行了冲洗,共取得照片208张(共8套,每套26张),同时对照片底板进行了刻录,上述活动结束。上述购买行为、拍照及冲洗、刻录过程均在公证员张凯玲及公证处工作人员王晓时面前进行。河南省郑州市绿城公证处对上述过程出具(2014)郑绿证经字第3645号公证书予以确认。庭审中,本院在双方当事人见证下当庭分别对广东原创动力公司公证购买的被控侵权产品“文具盒”、“贴画”及“AA-L030贴画”进行拆封,经双方当事人进行比对,侵权产品“文具盒”中涉及的动画形象为“喜羊羊”与“美羊羊”,以上两个图案在犄角、发型、配饰、鼻子、眼睛以及人物身材比例等特征与原告美术作品“喜羊羊”与“美羊羊形象特征相似。侵权产品“贴画”中涉及的卡通形象为“沸羊羊”、“懒羊羊”、“喜羊羊”、“小灰灰”、“美羊羊”、“暖羊羊”、“慢羊羊”、“灰太狼”及“红太狼”,以上图案除“小灰灰”形象外,其余的形象均在犄角、发型、配饰、鼻子、眼睛以及人物身材比例等特征与原告美术作品“沸羊羊”、“懒羊羊”、“喜羊羊”、“美羊羊”、“暖羊羊”、“慢羊羊”、“灰太狼”及“红太狼”形象特征相似。侵权作品“小灰灰”图案在其整体造型以及发型、眉毛、眼睛、嘴巴、人物身材比例等特征与涉案美术作品“小灰灰”形象相应特征均不相同。侵权产品“AA-L030贴画”中涉及的卡通形象为“喜羊羊”、“美羊羊”、“懒羊羊”、“慢羊羊”、“暖羊羊”、“灰太狼”、“红太狼”及“沸羊羊”,以上图案均在犄角、发型、配饰、鼻子、眼睛以及人物身材比例等特征与原告美术作品“喜羊羊”、“美羊羊”、“懒羊羊”、“慢羊羊”、“暖羊羊”、“灰太狼”、“红太狼”及“沸羊羊”形象特征相似。

责任编辑:采集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