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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与绍兴经济开发区金粉尊爵娱乐会所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3)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采集侠 人气: 发布时间:2015-10-16
摘要:本院认为,我国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技术领域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本案中,专辑《流行歌曲经典·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会员作品精选集(第三辑)》收录的涉案3首

本院认为,我国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技术领域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本案中,专辑《流行歌曲经典·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会员作品精选集(第三辑)》收录的涉案3首音乐电视作品体现了制片人的创造性劳动,属于摄制在一定介质上,由一系列有伴音或无伴音的连续画面组成,并需要借助适当的装置放映或以其他方式传播的作品,应认定为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根据原告提交的光盘,光盘内容里注明了涉案3首歌曲的著作权人为北京海蝶音乐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一条第四款“如无相反证明,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之规定,可以确认北京海蝶音乐有限公司为涉案3首音乐电视作品的原始著作权人。原告音集协通过北京海蝶音乐有限公司的授权对涉案3首音乐电视作品依法享有放映权等权利。被告金粉尊爵娱乐会所未经权利人许可,在其经营的娱乐场所内,以营利为目的,提供涉案3首音乐电视作品的卡拉OK点播服务,即在点播设备上对不特定的观众进行放映,侵犯了原告对涉案音乐电视作品享有的放映权等相关著作权,应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之民事责任。

关于赔偿损失的数额,原告音集协未举证证明其因侵权所受到的损失,或被告金粉尊爵娱乐会所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九条“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之规定,本院综合考虑涉案音乐电视作品的知名度、数量、原告音集协获得授权的期限、被告的经营模式、侵权行为的性质、后果等因素确定赔偿数额。关于原告为制止侵权所支出的合理费用,原告提供了费用收据,由于该费用系为本案在内的共21件案件的共同支出,故本案中予以酌定。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条第(六)项、第十条第(十)项、第十一条第四款、第十五条第一款、第四十八条第(一)项、第四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绍兴经济开发区金粉尊爵娱乐会所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向公众提供点播《冰冰》、《一生的爱》、《天使不要开玩笑》3首音乐电视作品的服务,并从曲库中删除上述音乐电视作品;

二、被告绍兴经济开发区金粉尊爵娱乐会所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赔偿原告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经济损失(包括为制止侵权而支出的合理费用)1000元;

三、驳回原告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50元,由原告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负担20元,被告绍兴经济开发区金粉尊爵娱乐会所负担30元。

责任编辑:采集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