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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伟、穆小强等犯盗窃罪宁广叶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一审刑事判决书(2)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1-14
摘要:(一)、2014年3月6日凌晨,被告人张伟伙同陈志坤、牛红光(均已被判处刑罚)等人预谋后,窜至饶阳县五公镇南张保村胡春礼经营的森源变压器配件有限公司,盗窃厂区内变压器配件等钢材3260斤。经鉴定,被盗物品价值1

(一)、2014年3月6日凌晨,被告人张伟伙同陈志坤、牛红光(均已被判处刑罚)等人预谋后,窜至饶阳县五公镇南张保村胡春礼经营的森源变压器配件有限公司,盗窃厂区内变压器配件等钢材3260斤。经鉴定,被盗物品价值127495元。

(二)、2015年4月16日晚,被告人张伟伙同穆小强、张高杰,驾驶长安星卡单排座小货车,窜至淮阳县106国道附近,扒窃高某货车所拉“梅花”牌味精215袋。经鉴定,被盗物品价值47300元。

(三)、2015年4月24日凌晨,被告人张伟伙同穆小强、张高杰、陈杰驾驶长安星卡单排座小货车,窜至淮阳县106国道附近,扒窃康某货车所拉王老吉凉茶178件。经鉴定,被盗物品价值10502元。

(四)、2015年4月25日凌晨,被告人张伟伙同穆小强、张高杰、陈杰驾驶长安星卡单排座小货车,窜至淮阳县106国道附近,扒窃马某货车所拉小麦蛋白粉93袋。经鉴定,被盗物品价值21111元。

(五)、2015年5月5日凌晨,被告人张伟伙同穆小强、张高杰、陈杰驾驶长安星卡单排座小货车,窜至淮阳县淮周路附近,扒窃李丙顺三轮车所拉美的洗衣机5台。经鉴定,被盗物品价值2880元。

(六)、2015年5月6日凌晨,被告人张伟伙同穆小强、张高杰、陈杰驾驶长安星卡单排座小货车,窜至淮阳县淮周路附近,扒窃朱某货车所拉小包花生米2.4吨。经鉴定,被盗物品价值19008元。

(七)、2015年5月9日凌晨,被告人张伟伙同穆小强、张高杰、陈杰驾驶长安星卡单排座小货车,窜至淮阳县淮周路附近,扒窃孙修飞货车所拉双汇牌火腿肠298件。经鉴定,被盗物品价值18394元。

(八)、2015年5月13日凌晨,被告人张伟伙同穆小强、张高杰、陈杰驾驶长安星卡单排座小货车,窜至淮阳县106国道附近,扒窃徐先锋货车所拉塑料片36袋。经鉴定,被盗物品价值3456元。

(九)、2015年5月16日凌晨,被告人张伟伙同穆小强、张高杰、陈杰驾驶长安星卡单排座小货车,窜至淮阳县淮周路附近,扒窃张树伟货车所拉旺仔复原乳282件。经鉴定,被盗物品价值16920元。

(十)、2015年5月17日凌晨,被告人张伟伙同穆小强、张高杰、陈杰驾驶长安星卡单排座小货车,窜至淮阳县淮周路附近,扒窃司海峰所拉“小白沙”花生米1764斤。经鉴定,被盗物品价值7938元。

(十一)、2015年5月20日凌晨,被告人张伟伙同穆小强、张高杰、陈杰驾驶长安星卡单排座小货车,窜至淮阳县淮周路附近,扒窃史丕乾货车所拉小包花生米1.61吨。经鉴定,被盗物品价值10304元。

(十二)、2015年5月20日晚,被告人张伟伙同穆小强、张高杰、陈杰驾驶长安星卡单排座小货车,窜至淮阳县淮周路附近,扒窃史西洋货车所拉泸州老窖品鉴酒115件。经鉴定,被盗物品价值23000元。

(十三)、2015年4月22日晚,被告人张伟伙同穆小强、张高杰、陈杰驾驶长安星卡单排座小货车,窜至淮阳县106国道附近,扒窃齐德军货车所拉古井原浆酒78件。经鉴定,被盗物品价值6864元。

(十四)、2015年4月30日凌晨,被告人张伟伙同穆小强、张高杰、陈杰驾驶长安星卡单排座小货车,窜至淮阳县淮周路附近,扒窃刘社红货车所拉中药夏枯球200公斤。经鉴定,被盗物品价值4600元。

(十五)、2015年5月12日凌晨,被告人张伟伙同穆小强、张高杰、陈杰驾驶长安星卡单排座小货车,窜至淮阳县淮周路附近,扒窃赵金亮货车所拉液压管10捆。经鉴定,被盗物品价值12390元。

(十六)、2015年4月27日凌晨,被告人张伟伙同穆小强、张高杰、陈杰驾驶长安星卡单排座小货车,窜至淮阳县106国道附近,扒窃侯新忠货车所拉铁丝65件,铁钉2件。经鉴定,被盗物品价值4126.3元。

(十七)、2015年5月14日凌晨,被告人张伟伙同穆小强、张高杰、陈杰驾驶长安星卡单排座小货车,窜至淮阳县淮周路附近,扒窃付久贵货车所拉双汇火腿肠335件。经鉴定,被盗物品价值14452.5元。

(十八)、2015年4月21日晚,被告人张伟伙同穆小强、张高杰、陈杰驾驶长安星卡单排座小货车,窜至淮阳县106国道附近,扒窃花生高产专用肥30袋。经鉴定,被盗物品价值1680元。

(十九)、2015年4月份,被告人张伟伙同穆小强、张高杰、陈杰驾驶长安星卡单排座小货车,窜至淮阳县106国道附近,扒窃金龙鱼大豆油11件。经鉴定,被盗物品价值1210元。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2015年4月份以来,被告人宁广叶多次雇车窜至淮阳县,收购穆小强等人盗窃所得的小麦蛋白粉、花生米、复合肥等赃物并出售。

起诉书指控的第二、三、四、六、十三起,上述事实,有公诉机关提交,并经法庭质证、认证的下列证据予以证实:

被告人张伟的供述证实:四月份,张高杰开车拉着张伟与穆小强三人在106国道上扒窃了梅花牌味精。具体扒窃了多少记不清。张高杰开车拉着张伟、穆小强、陈杰四人在106国道上扒了几十件古井原浆酒,一件6瓶装的。扒了大约有六、七十件左右王老吉凉茶饮料。有四五十袋小麦蛋白粉。在周淮路上从一辆货车上扒了有几十袋花生米,是50斤包装的,上面有红色的AAA标志。

扒窃的货物都卖给宁广叶一个人了,卖给他的有小麦蛋白粉,王老吉凉茶,旺仔牛奶,花生米复合肥,火腿肠等货物,

2、被告人张高杰的供述证实:所扒窃的东西卖给宁广叶的有味精、白酒、小麦蛋白粉、花生米、王老吉凉茶,高产肥料、火腿肠、旺仔牛奶等物品。

买完车的第二天夜里,张高杰开车拉着张伟、穆小强三人,陈杰没有参与,其三人在106国道,扒了约24袋梅花牌味精,每袋子约50斤,散装的,山东产的,味精按2元一斤卖给宁广叶了。

责任编辑:国平